提问人:xiangantsd 2024-12-05 22:56:05 浏览:3816
需要先确定一下你买的是什么状态的集资房,因为原始的集资房不存在买卖关系,它的土地是国家划拨的。职工只需要确认产权就可以了。 只有卖方向国家缴纳了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才可以买卖。这样集资房就是商品房了。 看你描述的案情,应该已经是商品房了。 那么根据我国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合同纠纷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款的规定,若商品房合同订立后,卖方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买受人也就是你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