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dahaidao 2024-07-14 03:47:40 浏览:8662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护栏,且满足以下两个情况:1) 护栏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时,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10m
关于阳台护栏的高度,《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强制性条文4.2.4规定: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米,高层建筑栏杆高度应适当再提高,但不宜超过1,20米。栏杆离地面0.10米高度内不应留空。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