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蓝色多啦 2024-06-30 12:35:26 浏览:5873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范文: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本项目的开发商为: 法定代表人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为: 资质等级为:
本项目施工承包商为 公司,联系电话: 联系人:
本项目的施工监理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项工程的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甲方于 年 月 日在 刊登广告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范文: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本项目的开发商为: 法定代表人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为: 资质等级为:
本项目施工承包商为 公司,联系电话: 联系人:
本项目的施工监理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项工程的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甲方于 年 月 日在 刊登广告
其主要内容为:
乙方据此签订本合同。
甲方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规范文件,已在建行北京市分行开立代收房屋预售款专门帐户,账号为:
预售房款监管协议编号为:
第一条 甲方承诺
1、前述广告对所购房屋表述真实、准确;
2、除本协议约定的情形外,任何时候不在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及其在建工程和土地上设定抵押等他项权利,乙方可以随时查验甲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3、所售房屋在销售时已完全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或预售的相关规定
4、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由甲方将合同及相关资料送 办理备案登记,并将备案情况书面通知乙方;
第二条 面积条款
1、甲、乙双方约定按(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 计价,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公摊面积实行谁使用谁分摊的原则,不得重复分摊、将公摊面积改作他用、出租或出售;按套或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应标明套内使用面积及各房间的净尺寸;以上数据应详尽标注于做为合同符件的房屋平面图之上,尺寸的误差允许值为 。交房前后乙方发现不符合以上面积分摊和房屋尺寸约定的,有权解除合同或退房。
2、乙方所购房屋交付后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房人有权退房。买房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房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承担,产权归买房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房人;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买房人。
第三条 规划变更
发生规划设计变更,甲方应于规划变更经批准后实施前书面通知乙方,自该通知送达乙方后15日内,乙方有权选择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居住环境
1、乙方所购房屋可视范围内不得有垃圾处理场(站)、锅炉房、变电站、餐饮娱乐场所、停车场,窗前不得有电杆及各种线路通过;
2、小区绿化率不低于30%;
第五条 装饰装修
由甲方提供装修的,按以下约定办理:
1、装饰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资质等级 。
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名称: ,设计资质等级 。
2、室内装饰工程部分的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共 分 期支付,具体付款方案为首期付款 元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开始装修施工后3日内支付,第二期付款 元于装修工程完成过半后3日内支付,余款 元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其中工程过半是指 ;
3、乙方可以选择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和中标的设计方案,也可以自行设计,装修施工应由双方约定的企业完成,变更需经乙方书面同意;
4、甲方应在开始装修工程施工前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交付首期装修款,在乙方付款之前开始施工的,乙方有权要求拆除并恢复原状;
5、乙方可以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对装饰工程质量进行监理,因监理公司决定装修工程返工而影响按期交房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报价清单并标明项目名称、单位造价、工程量、总价及详细的施工工艺及所采用的原材料规格、单价、品牌、型号、产地、等级、花色等,以上文件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有效。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装修平面图、透视图、立面图和施工图及水电线路图、天花吊顶图等并按乙方签字确认的图纸进行施工;
5、乙方可以提出工程项目变更,变更应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文件,因此而延期交付的应在变更单中明确,甲方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6、装修工程的保修期限为2年,自装饰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应于5日内免费修理完毕,约定期限内未修复或就同一问题3次未修复的,乙方可委托其它装饰公司修理,费用由甲方负担;
7、如因装饰施工发生火灾、爆炸、死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退房或由甲方调换经乙方认可的同型房屋。
第六条 分期付款
1、采用贷款方式的(含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的,首期付款时间为收到相关部门确定同意向乙方提供贷款后3天内支付;
2、分期付款与工程进度挂勾,工程实际进度以甲方与施工企业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的确认文件为准,如确认文件不真实,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无论乙方采取直接付款、通过银行向甲方付款,均视为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款。具体分期付款方案如下:
4、工程进度未按计划完成或停工或发生甲方拖欠施工方工程款的,采用贷款方式的,应由乙方向银行支付的当期应付房价款暂由甲方代为向银行支付;采用直接付款方式的,付款期限顺延;待工程进度正常及甲方向施工方付清当期应付工程款后,再由乙方将甲方代付款项归还甲方并开始正常付款或按顺延的付款期限付款;
第七条 房屋交付
房屋交付时按以下约定进行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商品房交付以乙方在相关文件上手书的“同意接收房屋”的明确意思表示为准,乙方签收房屋钥匙不表明同意接收房屋或同意入住,临时核验证明不能做为交房依据,
2、乙方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公约》于房屋交付完毕后生效,房屋交付前乙方只负有按约定交付购房款的义务,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公司不得以要求乙方交付任何费用为交付房屋钥匙的前提条件,如因此造成房屋不能按期交接,视为甲方逾期交房;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4、小区内部道路通畅,垃圾清理干净;
第八条 产权办理
如因甲方责任,致乙方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得到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乙方未选择退房之前,甲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以下责任:
1、支付违约金;
2、 影响乙方将该房屋抵押的,甲方应代为提供相应的担保。
3、 影响乙方办理出租登记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包括租金或有关部门因乙方未办理出租登记而出租房屋可能处以的罚款、没收所得等处罚而使乙方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
4、影响就房屋及家庭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的,由甲方承担可能发生的灭失、毁损、失窃的赔偿责任。
5、影响乙方家庭成员迁入户口、上学、入托等事宜的,由甲方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第九条 保修条款
房屋及装饰工程的保修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本协议约定执行,保修期自房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解除合同、退房、支付违约金、支付利息、赔偿损失等。
1、乙方不选择解除合同或退房的,可以同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房价款、双倍返还定金,赔偿装修费、律师费、鉴定费、检测费、误工费、交通费、租房的费用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日;
2、乙方选择解除合同或退房的,退房时如遇该项目房价上涨,上涨部分视为乙方应得收益或损失由甲方赔偿,具体数额以甲方最近办理的最相近的房屋的备案登记所记录的售价为准,如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房,遇房价下降的,仍应按声明退房时的房价计算;
3、甲方应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或退房的书面通知送达后1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利息并赔偿损失,已付房价款含乙方通过银行向甲方支付部分;
4、因退房而产生的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罚息、因向保险公司退保而被扣除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负责解除乙方与提供贷款的银行、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中心、保险公司的合同关系,不能解除的或不能解除前应直接支付或承担乙方解除合同前的付款义务或费用并将相关退款交付乙方,如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中心仍要求乙方履行相关义务,则这种义务由甲方承担,因甲方拒绝承担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赔偿;
5、乙方可以书面、电话、传真或邮寄方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或退房,可以进行录音。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发生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从而影响按期交付的,甲方应于该事实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不在期限内通知的,不产生延期交付的法律后果。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方式、条件及期限履行义务,发生争议后,可以协商或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此原告住所地指购房合同上载明的住所地。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
本协议第二条是乙方做出购房意思表示的基础,违反承诺即构成对乙方的欺诈,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欺诈的民事责任,甲方补办的任何手续均不能做为其要求法院裁决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依据;
本协议做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与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购房合同于银行、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中心签署同意向乙方提供贷款(含公积金贷款)或担保的法律文件后生效;
在乙方将购房合同原件交付乙方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之前,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双方签署完毕的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甲方法人印章。
附件:
1、项目工期、进度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
3、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