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hbbeier 2024-07-27 18:54:41 浏览:564
需不需要看情况:
1、如果已经明确是一人单独拥有,那只需要产权证上的一位去就可以;常见的有两种情况:一是这房子是一方婚前财产,二是房产证上明确写着单独所有。
2、如果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不管写一人的名字(也不管写其中的哪位),还是写一个人的名字,均是共同财产,那就必须夫妻双方两人到场签字。
特别说明:如果一方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签字,要事先写一个委托书(委托另一方),并公证后,受托方一人去就可以了。
按规定是需要两个人到场,但是只要其中一个出示委托书,那样只需要被委托的,带着委托书到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