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蓝色多啦 2024-10-26 23:38:16 浏览:5891
您好。
春节前,央行、银监会联合出台了最新的住房信贷政策,允许“非限购”城市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原则上最低25%,各地可根据自身情况再下浮5个百分点。那么,重庆地区将如何执行房贷新政呢?昨日,商报记者在《通知》中见到,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于首付款比例,《通知》明确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可向下浮动5%。
《通知》特别强调,首次是指居民家庭以前未购房未贷款。若曾经购房贷款且已结清的,可以定为首套房贷款,但不能认定为首次购房贷款。《通知》指出,其他情形的,首付款比例均最低执行30%。“这也意味着,必须是首次购房首付才能最低两成,即使还清了首套房贷款,再次买房的也不能最低两成。
此外,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从此前的最低40%也降至了30%。”市内商业银行人士提醒说,《通知》还提出,拥有2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商业银行不得发放第三笔贷款。也就是说,三套及多套房按揭贷款仍然停止发放。
首套房贷款利率9折已成商业银行主流对于房贷利率政策的执行,《通知》指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或者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可执行下浮10%的利率优惠。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购房贷款的,最低执行上浮10%的利率。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