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而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方式筹集房源、主要是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但是公租房的申请条件限制你了解吗?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深圳公租房申请注意事项。
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2、申请人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领取购房补贴,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配偶或其他共同申请人提出轮候申请,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5、申请人及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超生子女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深圳公租房申请注意事项
1、轮候期间住房、计划生育、人口、户籍、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带好相关材料到市主管部门办理轮候信息变更手续。经核查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变更相关信息后继续轮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轮候资格。
2、需要将符合申请条件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应当在首次申请时一并申报。取得《备案回执》后补报的,视为重新申报,应当重新轮候。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时,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要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非共同申请人包括:非深户且未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人父母无深户的一方;成年子女的配偶。
4、属于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可享受有关公共租赁住房低保政策,另需提交届时有效的市或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关于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深圳公租房申请注意事项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