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因此在装修前签订装?修合同时,大到整个空间的装修风格,小到装修材料中的螺丝钉子,都需要业主进行充分的衡量,一个不注意,就有可能产生一系列问题,导致日后纠纷不断。下面就和大家说说在签订装修合同前应该核实的三件事以及装修合同中的四大陷阱,各位一定要注意咯。
签订装修合同前应该核实的三件事
施工的资格和信誉
对工程施工的乙方,在选择时一定要注意其资格与信誉,按有关规定需具法人资格和一定建筑资质等级。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应向乙方索取企业营业执照与资质等级证书的复印件,并有权让乙方提供进位证。另外在选择施工方时还应注意考察信誉情况。
工程承包方式
常见的工程承包方式有几种: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包工半包料等。这些承包方式看起来似乎很简单,其实真正容易出问题的就是在这里,包工包料顾名思义就是材料、施工均由施工方提供,甲方只需按要求付一定的钱就可以了。然而有许多施工方为得到更多的利益,在工程中使用一些廉价的或不合格材料,或许看不出来,而使用时就会出现很多问题。所以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将预算及要求做得十分详细,在材料上甚至要求其精确到具体品牌、型号及质量类别等,在施工要求上也同样可以列出具体的操作要求。
付款方式与验收标准
付款方式是合同中重要的一项。为了更有效地保护自己,最好不要在施工未完工之前将全部款项付清,这样会令您处于一个非常被动的位置,现在已有施工装修公?司推出不收任何预收费,或是预收一小部分定金,而完成后交全款的服务,这都有利于保证工程能按您的要求进行下去。验收标准也同样很重要,可以按国家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质量。另外,还要对施工期限、误工责任、施工准备及支持工作、违约责任及临时增减、改动工时的结算方式、保修时间等细节逐个进行推敲、争取,以从更大程度上保护自己。当然您别忘记合同要去有关法律部门进行公证。
装修合同中得四大陷阱
1、“保修”不可轻信
在装修合同里,“工程验?收”一项里包括了“保修”的内容。保修期长短不一,一般一到三年。但实际上,只要装修完工时没有出现质量问题,保修的实质意义就不大了。因为一旦工程出现了问题,也很难界定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比如,业主家的门开裂了,家装公司会说是因为家里的环境太干。甚至会把责任推到建?材商身上。
虽然现在有的合同也约定,在保修期结束后,业主才付质量保证金(即尾款)。但这部分款项通常只占工程款的5%。实际上,家装公司早就从别的地方把这点钱找齐了。即使出了问题,业主拒付质量保证金,家装公司也没多大损失,事情也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2、自购建材成负累
一般情况,对于家装公司购买的建材,业主都会比较谨慎。会严格审查其品牌、厂家等,并在合同中注明。但对自己购买的建材却疏忽大意。
如果业主自己购买装修建材等家装材料时,在合同中务必要标明产品的序号、名称、厂家、品种、规格、数量等内容。有的业主觉得自己采购的东西肯定没问题,就不在合同中注明,给了某些不良家装公司可乘之机。一旦出现问题,家装公司就会据此推卸责任,说是业主购买的建材有问题。
3、模糊词汇生事端
在装修合同中,有些含糊不清的说法,责任认定带来了隐患。诸如,“按实际发生额计算费用”等。“按实际发生额计算费用” 是个水分很大的概念。什么是实际发生额,也不好界定。一方面,业主无法限制工人的施工损耗,另一方面,工人的人工费用计算也不统一,有按人头算钱的,也有按项目工时算钱的,业主很难准确地掌握有多少工人干了多长时间。
4、“增项”暗藏机关
在家装合同中,一般都会有这样的约定:除由于施工方的原因造成的增项外,业主要求修改和增加的项目由业主承担费用。不良家装公司就经常利用这一条款来钻空子,胡乱收取费用。比如,在下水管道的改造中,只标明水管的价钱,但不标明需要用多少管道。最后,实际使用了多少,只能听不良家装公司的说法了。对于埋藏在墙体内的电线等,就更容易发生此类状况了。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有些业主为了使房间个性化,主动要求增加一些设计。本来业主增加项目的做法会打破房间的整体风格,但某些家装公司为了多收取增项费,也对此不予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