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房管局在实施经济适用房销售过程中严格把好证明出具关、初审关、公示关、审核关、摇号关和选房关等6个关口,并向社会公示了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信息、廉租住房房源信息、经济适用住房摇号规则、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摇号规则等信息,确保阳光操作。
在济南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首次摇号过程中,有480户经济适用房住户和156户廉租住户获得选房资格认定,并确定了选房顺序。购房采取摇号排序的方式。当申请人数量大于房源数量时,正式入围的人数根据房源的实际数量按一定比例确定。
济南经济适用房摇号流程
申请人的选房顺序根据摇号产生的先后顺序确定。摇号排序的结果,当场公布、公证,并由房管部门向中号的申请家庭发放《选房通知书》。
中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持《资格证》、《选房通知书》、身份证和定金,参加由市房管局等单位组织的现场选房。
选房时,中号申请人根据摇号确定的顺序,按照公布的房源信息,依次选房,选中后,立即交纳定金。下一个中号家庭选房,依此类推。
选房人交纳定金后,根据工作人员计算出的《计价表》,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中号申请人未能参加选房的,视为本次放弃,侯补申请人可依次递补。使用摇号系统选择买房者,能确保在任何时间、地点,摇号的结果都不相同。在经济适用房销售时并非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都会参加现场摇号,而是邀请部分申请人代表参加。摇号选房过程会由公证处进行公证,市监察局工作人员也会在现场对信息进行核对,整个过程会做到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