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了解相关装修法律法规
在装修之前,我们不需要了解全部的装修法规,但是基本的装修法律法规是需要我们知道的,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十条 凡是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到建筑主体或是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私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经济损失,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只有保证我们的施工属于合法装修,没有违反装修法规,那么我们才可以进行下一步的施工操作。
第二、签订装修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1) 注意合同名和合同的内容是否一致
有的企业会用合同的统一文本,这本来是好事,但是因为对合同的性质了解不够细致,容易出现张冠李戴的情况。例如:本来是加工的承揽合同,却用了购销合同的文本,后期合同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多增添争议。
2)注意列明每项商品单价
有的企业在购销的合同之中,标注的是多类商品,但只在装修合同中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而不是具体到每种商品的单价,如果合同后期履行发生争议,就很难确定履行部分商品的价格。
3)在签订装修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合同法》虽然是规定了一方违约,另一方则可以向其追违约金和赔偿金等,但是如果装修里没有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法院就会视双方当时放弃了违约金权利,不会授予支持。所以对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在装修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好,这有利于以后发生争议确定赔偿的金额。
4)确定管辖法院
现在很多案件中,经常在诉讼管辖区域耗费了时间和精力。如何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
我们可以在装修合同签订时明确出管辖法院。因为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双方一般都会比较友好,也比较容易达成一致的意见,但事先在装修合同中确定了管辖法院,那就不必为以后争管辖法院而争斗的你死我活了。
1.拒绝以不赚钱,打折优惠为名招揽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2.家庭装修应有造价预算的程序:材料费、施工费、治理费、利润等都应该明确,而没有信誉、质量和服务保证的装修公司或施工队往往采取“低开高走”报价的做法承揽业务。
3.警惕所选择装饰企业或个人偷漏工程项目。他们往往利用客户不懂装修,因此在施工项目单上有意漏项,到施工期间再增项增加报价。
4.拒绝材料以次充好。报价单上的材料与实际使用的不符,特别是基层采用伪劣材料以降低本钱。或有意加大材料损耗,并借损耗之名加大工程量。
5.小心施工队减少施工程序、偷工减料以减少本钱。如本该刷六道油漆的只刷两道,水泥以次充好,木质基层不作牢固与防潮处理,全部变成钉子连接,乳胶漆加水等。
6.装修前竭力揄扬,承揽业务,装修竣工后,泛起质量题目便逃之夭夭,质量和维修成了大题目。
7.不能因贪图小便宜而抛却原则,当选择有信誉有实力的装修公司或者个人,尊重其劳动所得的公道利润。
8.要在合同签订前弄清自己所需要的材料、施工程序以及服务项目,检查报价单所列项目的名称、材料、数目、做法、单价、总价,并要求设计职员提供“材料合格证书”报表。
9.注明增减项目等有关事宜,在施工图上注明具体的施工做法和材料品名,作为合同附件。
10.一定注明非业主意愿增加项目所需款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
11.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前,一定谈及自己礼聘装修监理的想法主意,假如施工方竭力抵触,业主就要格外当心。
12.不要依靠样板间,要以国家尺度验收工程质量。最好选择公司前先看看“劣质工程展览”。
13.签订合同确当时一定要注明负责工程的工长姓名、籍贯,避免企业临时雇佣施工队。
14.前期付款的比例一定要尽量压缩,最好执行3331制,以使自己把握主动。
15.向企业索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实复印件,到建设主管部分或监理公司核查企业的正当性。
16.交纳设计押金时一定注明,“假如业主对设计方案不满足,应足额退还设计押金”。
17.最好采用几个设计方案由业主组合一套完整设计方案,有3~5个施工单位报价,业主自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