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阿克苏地区行署批准,于2002年11月组建成立,为行署直属副县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地区编办批准同意,历次增设机构和增编,现定编69人,中心领导4人。
阿克苏住房公积金查询
阿克苏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
1、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2、拨打公积金热线电话查询
3、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
4、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查询
阿克苏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1、申请人到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及下设的奎屯市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管理部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书》;
2、申请人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所在单位应予以核实,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书》,并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鉴;
3、申请人凭提取所需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书》,到管理中心及下设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申请人本人留存的封存手续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管理中心及下设的分中心、管理部办理;
阿克苏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今年3月10日,阿克苏地区放宽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对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及贷款时限政策作了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对于想购买二套住房的职工个人,如职工首次贷款本息全部结清后,可申请第二次贷款,同样可享受首套房的优惠条件,即:贷款利率仍按首套房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