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应按交通部公部的《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台班单价由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组成。
不变费用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装拆卸及辅助设施费等;
可变费用包括机上人员人工费、动力燃料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可变费用中的人工工日数及动力燃料消耗量,应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数值为准。台班人工费工日单价同生产工人人工费单价。动力燃料费用则按材料费的计算规定计算。
1、租用施工机械使用费的核算
对于租入的施工机械所支付的租赁费,能够分清成本计算对象的,直接计入有关工程成本;分不清成本计算对象的,应按照各个成本计算对象所耗用租赁机械的台班数,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借记“工程施工-某工程”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账户。
2、自有施工机械使用费的核算
为了反映施工单位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通过“机械作业”账户进行核算,按照机组或单机设置明细分类账。发生有关费用时,借记“机械作业”账户,贷记“库存材料”、“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辅助生产”、“待摊费用”、“递延资产”、“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有关账户。月末按有关受益对象,借记“工程施工”、“工业生产”、“机械作业”、“其他业务支出”、“专项工程支出”等账户,贷记“机械作业”账户,期末时一般无余额。
月末分配机械作业费时,应根据各受益对象实际使用施工机械的台班数进行分配。分配机械作业费的方法主要有台班分配法、预算分配法和作业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