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鼓工商所迅速行动,成功调解了一宗关于袋装水泥短斤缺两问题的申诉,为高州市石鼓镇门前坡某村村民挽回经济损失——水泥20吨。
近日,石鼓工商所接到消费者申诉,石鼓镇门前坡村委会某村村民代表在某水泥厂购买了袋装某牌子水泥110吨,价格335元/吨,用于铺设该村内篮球场。在购买水泥当天就开始使用,该批次袋装水泥规格为每袋净重50KG(水泥袋上有规格标注),而在当天使用过程中村民及其施工的有关人员发现每袋水泥的实际重量跟水泥袋上所标注的重量规格有相差较大。该村民代表消费者认为该批次袋装水泥存在短斤少两的问题,于是向水泥商家售后部门进行了申诉。但该水泥商家相关处理人态度冷淡,敷衍回应,双方协商无果,最后该村村民代表遂向石鼓工商所提出申诉,,讨回一个“公道”。
该所接到申诉后,马上派出工商执法人员联系该水泥商家的相关负责人一起到施工地点进行实地核查并随机抽查了20包(一吨)水泥的重量。经调查取证计量,发现该批次水泥平均袋重为46.4KG(水泥袋标注规格为50KG,误差值为≤0.5KG),该差值已超出了商家向消费者承诺的误差范围(≤0.5KG),该村村民代表申诉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商家解释可能机器故障造成了该批次水泥重量不达标。随后,该所执法人员又到该商家水泥厂房的生产线进行随机抽样检查(随机抽样20包),发现所抽查袋装水泥平均净重为49.6KG,符合商家向消费者承诺的误差值范围(≤0.5KG)。
次日,在石鼓工商所负责人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进行约谈调解,最后达成一致协议:由该水泥厂商家一次性补偿水泥共计20吨给该村村民,该村村民不再追究水泥厂商家的任何责任。
水泥生产线实现运转率98%!
怎么做到的?(点击上图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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