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材料网络社区

酒驾、假牌、水泥罐车

只看楼主 收藏 回复
  • - -
楼主
  




近日,一号牌为豫JH34**的重型结构车沿巨人大道行驶至某小区售房部时,。

经调查,该车号牌属于伪造号牌;司机李某经酒精测试仪测试,酒精值为46mg/100mg,系酒后驾驶。

目前,李某已被依法拘留并处罚款,其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并降级。


——长垣微警局每日普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长垣微警局“防电诈 天天学”——


#防范电信诈骗小贴士#

思想上:沉着冷静,不慌不乱;不贪便宜,拒绝诱惑。

行动上:核查实情,辨别真伪;不乱转账,防范风险。





——长垣微警局“学系列讲话、做合格警察、创一流业绩”天天答题——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就是在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               。 

A. 富强民主文明的国家

B.

C. 富强民主文明法治的国家 


(各位网友可以留言的方式发送答案参与答题)

扫描或长按下方二维码,关注“平安长垣”,轻松掌控“微警局”!

如果喜欢这篇文章

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平安长垣”


目前300000+人已关注并加入我们
       
       


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举报 | 1楼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