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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的乡村”:美丽乡村建设中惨不忍睹的“形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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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这几年各地力度都很大。比如今年,福建将创建10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整治1030个村庄,美丽乡村建设投资260亿元。但是建设过程中,一些地方却走样了。福建省住建厅公布一批负面案例,展示美丽乡村建设中惨不忍睹的“形象工程”。

关于印发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

负面案例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


  近年来,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大力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2016年美丽乡村检查验收发现,一些地方在整治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建大亭子、大牌坊、大公园、大广场等“形象工程”,偏离村庄整治重点;或者照搬城市模式,脱离乡村实际;有的甚至存在破坏乡村风貌和自然生态等突出问题,亟待改进。为了引导各地科学安排建设项目,避免类似问题发生,确保美丽乡村建设成效,现将整理汇编的负面案例PPT(可在省厅网站查询)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学习宣传,在编制美丽乡村规划和安排整治项目时认真对照,切实加以避免。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10日

2016年美丽乡村验收问题总结

    近年来,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大力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地方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建大亭子、大牌坊、大公园、大广场等“形象工程”偏离村庄整治重点;或者照搬城市模式,脱离乡村实际;有的甚至存在破坏乡村风貌和自然生态等突出问题,亟待改进。

    为了引导各地科学安排建设项目,避免类似问题发生,确保美丽乡村建设成效,现将2016年美丽乡村检查验收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汇编反面案例,请各地在编制美丽乡村规划和安排整治项目时对照,切实加以避免。

主要问题


一、建大亭子、大牌坊、大公园、大广场,偏离整治重点

二、照搬城市模式,脱离乡村实际

三、破坏乡村风貌和自然生态

一、建大亭子、大牌坊、大公园、大广场,偏离整治重点。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美丽乡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建村[2016]2号)要求美丽乡村建设防止大拆大建和过度整治。严禁利用省级“以奖代补”资金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大拆大建、建大公园、大广场、大村庄标志、大亭子(牌坊、门楼、栈道)等“形象工程”。 

    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部分村庄依然存在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或者建设旅游观光项目,忽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裸房整治等整治重点的现象。

1、建设大公园

▲顺昌县**村村口填塘改建为草皮大公园

▲南安市**村修建大公园

2、建设大广场

▲龙文区**历史文化名村修建现代化大广场

▲松溪县**村田间修建大广场

▲漳浦县**村建大广场

▲沙县**村建大广场

▲惠安县**村修建大广场

▲仙游县**村修建大广场

3、建设大村庄标志(牌坊、门楼、亭子)

▲沙县**村村口建设大牌坊

▲大田县**村口建设大牌坊

▲龙海市**村建设大牌坊,在建水泥大水池、大假山

▲仙游县**村新建大牌坊、亭子

▲南靖县**村建大牌坊

▲松溪县**村用大理石建大亭子

4、建设旅游观光项目

▲周宁县**村建设高空玻璃景观栈道

二、照搬城市模式,脱离乡村实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美丽乡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建村[2016]2号)要求房前屋后除一定的晒场外,提倡种菜、种树绿化,多使用乡土材料,多搞地方特色的建筑,真正把村庄整治得像农村,展现城市居民向往的乡土气息和乡村风貌。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部分村庄绿化采用草皮、灌木修剪等城市园艺手法,不易村庄后期维护;同时部分村庄还存在水泥过度硬化、透水不足等问题。

1、草皮、灌木等城市绿化,维护成本高

▲永定区**村采用大片草坪,维护成本高

▲长汀县**村采用大片草坪,维护成本高

▲光泽县**村草坪公园不利于养护

▲集美区**村沿路摆设花盆

▲芗城区**村道旁采用花盆装饰

▲松溪县**村广场边绿化偏城市化

2、水泥硬化过度,透水不足

▲新罗区**村古民居前水泥硬化过度

▲惠安县**村古民居前水泥过度硬化

▲尤溪县**村原有石板路与新硬化水泥路

▲龙海市**村混凝土假山

▲梅列区**村将原有石砌台阶水泥抹面

▲武夷山市**村房前菜地石砌篱笆水泥

▲福鼎**村护坡和步行道全部用水泥覆盖

▲东山县**村水泥硬化过度

▲东山县**村榕树下水泥硬化过度

三、破坏乡村风貌和自然生态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美丽乡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建村[2016]2号)要求各地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要注重保留村庄原始风貌,保持原有道路、排水沟渠线型,不大面积平整场地,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整治环境。要保护好村落周边的山、水、田、林、园、塘等自然资源,努力做到不推山、不削坡、不填塘、不砍树、不改路。

   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部分村庄依然存在推山削坡、填塘以及溪流、沟渠等驳岸硬化过度等破坏乡村风貌和自然生态的行为。

1、推山削坡

▲安溪县**村推山削坡

▲尤溪县**村推山削坡

▲德化县**村推山削坡

▲泉港区**村推山削坡

2、填塘

▲长泰县**农场**作业区,溪流填平建设公园绿地

▲泰宁县**村村口原有池塘与填平池塘后的新建公园

3、溪流、沟渠等驳岸硬化过度

▲邵武市**村改造前的驳岸与改造后的硬化过度的驳岸

▲惠安县**村河流驳岸硬化过度

▲涵江区**村驳岸硬化过度

▲尤溪县**村原有的自然驳岸与新建池塘水泥硬化严重的驳岸

▲福清市**村雨水沟渠硬化过度

▲华安县**村沟渠护岸硬化过度

▲诏安县**村池塘驳岸硬化过度

4、破坏乡村风貌

▲罗源县**村为传统村落,但选用大理石护栏和铺砖,破坏传统风貌

▲延平区**村传统宗祠水泥简单抹面、贴瓷砖,破坏传统风貌

▲政和县**村传统建筑夯土墙简单抹面

▲建瓯市**村传统建筑夯土墙简单抹面

▲上杭县**村民居前水塘采用封闭石栏杆围合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05月

    “乡村建设者该敬畏乡村、敬畏哺育我们的一方水土!脱离实际,美丽乡村建设中如此的“形象工程”,让人情何以堪呀!无数这样的案例,毁掉的是广大农村的基本面貌,抹掉我们久违的乡愁,是我们回不去的乡村!

    从旅游层面讲,真是无知无畏,这样的乡村不是美丽乡村,而是纯粹人为的粗暴野蛮破坏。看到这些情况真是无比痛心,如都向城镇看齐,乡村将毫无美感也毫无特色可言了,我们真该为福建住建厅点赞!

    我们呼吁理性开发、理性建设美丽乡村,不为一时之念而毁掉了千百年的古村风貌。欢迎留言互动,发布见解。

本文转载自:【园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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