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近日,根据媒体反映及我部现场调查发现,砖瓦行业企业普遍存在未按要求安装除尘、脱硫和在线监控等环保设施,环保设施多数未正常运行,大气污染严重等环境违法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砖瓦行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对砖瓦行业企业进行深入排查,重点对砖瓦行业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表》(见附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环评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企业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有关情况,,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
(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与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工段各产尘点是否建设收尘装置和除尘设施,人工干燥及焙烧窑是否建设配套除尘和脱硫设施,是否建设有规范的排放口,各项防治污染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2016年7月1日以来,砖瓦行业企业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情况,组织对砖瓦干燥及焙烧窑、破碎、制备成型等各个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氟化物等污染因子开展监测。
(三)无组织排放。原料系统是否配备封闭原料库,配料系统是否配备除尘装置,企业边界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排放是否达标。
(四)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检查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与环保部门联网,是否反映企业真实排污状况。
二、工作要求
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应依法及时查处。对未经环评批准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责令恢复原状。
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企业,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可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对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少颗粒物排放的违法企业,,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请各省(区、市)环保厅(局)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督促行政区域内各级环保部门认真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2017年8月30日前公开排查企业名单、整治方案和《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表》;9月底前报送专项执法检查总结并公开清理整顿情况。我部将适时组织暗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梁亭
电话:(010)66556643
传真:(010)66556444
邮箱: jcjc@12369.gov.cn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7月10日
在砖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和烟气中含有的 SO2、HF、NOx等,由于各企业使用的原料、燃料煤煤质、装备水平不一,排放量各异,对环境产生的污染程度不尽相同。
根据企业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在物料破碎输送、坯体人工干燥和烧成工段产生的排放物有可能对环境产生一定污染。
一、原料破碎输送工段
这一工段多为粉尘排放,主要在使用页岩、煤矸石和粉煤灰为原料的企业。由于原料在进入此工艺段时,一般自然含水率较低,加之一些企业破碎设备陈旧,工房密闭性差(有的为工棚),工作时作业段周围均有程度不同的粉尘排放,但由于坯体成型前泥料要有足够的成型水份(16%~22%),因此,只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一般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污染。特别是大多数企业使用原料的自然含水率较高,在这一工段几乎无粉尘排放,更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二、坯体干燥工段
这一工段主要是烟气排放,因而只有坯体使用人工干燥工艺的企业才有可能,而绝大多数企业至今坯体仍使用自然晾晒,不存在烟气排放问题。
所谓人工干燥工艺即通过风机抽取窑炉余热和烟热送至干燥室干燥坯体的工艺过程。它是利用窑炉余热和烟热中的热量将坯体脱水烘干,随后将湿烟气排出。这种湿烟气含有 SO2等有害气体,除对干燥设备产生腐蚀以外,还会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但其危害的程度取决于窑炉余热和烟气的质量且使用这一干燥工艺的企业估计不会超过 3%,因此,总体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性不大。
三、坯体烧成工段
焙烧是坯体由半成品转化为成品的最终实现过程,因此,窑炉 是烧结墙材企业不得缺少的一种热工装备,但它同时又是企业排放物最为集中、对环境影响最为主要的一种污染源。
在烧结墙材企业,将自然或人工干燥的坯体码入窑内(轮窑)或码至窑车上送入窑内(隧道窑)焙烧,坯体使用外燃煤(外投)和内燃料(泥料中加入)燃烧产生的热能加热,经预热、升温、保温和冷却几个阶段,在约 950℃~1050℃高温下烧成,并同时排出烟气。
根据行业实际状况,一般企业使用的原料和燃料中均会有硫等有害成分,且大多数企业窑上未采取相应的消烟措施,因而窑炉排放的烟气对环境会造成程度不同的污染危害。砖瓦焙烧设备主要是隧道窑和轮窑,二者由于结构不同,在无组织排放方面相差很大。
一般情况下,轮窑的漏气点大大多于隧道窑的漏气点,主要表现在:
1.闸阀
隧道窑的闸阀较少,且多数处于启用状态,轮窑一圈均要布置闸阀.数量较多,且多数处于未用状态。在生产正常的情况下,隧道窑的闸阀提法一旦确定,无需再动。轮窑需随着火的走动,频繁启、落闸阀。这些未用的闸阀要使之严实密闭不漏气是很困难的。
2.投煤孔
隧道窑投煤孔少,且主要布置在中部零压点附近,故漏出或漏入气体不太多。轮窑一圈布满投煤孔,数量多.各种压力状态下均有.故漏出或漏入气体较多。
3.窑门
隧道窑只有前后两个门。轮窑一圈要设窑门,窑门的数量多。频繁封门、打洞工作量较大,且门是个薄弱环节,散热多,漏气多。
4.纸挡
隧道窑无纸挡。轮窑要糊纸挡,纸挡难免出现漏气。
(摘自:《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