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国龙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17家违规交易机构在深从事业务的风险提示。
根据有关线索反映,广东国龙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17家交易机构未经批准在深开展有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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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行为不符合:《》(国发〔2011〕38 号)、《、《深圳市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深府〔2013〕64号)有关规定。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切实增强识别、防范、抵制各类非法金融行为的能力。对各类投融资行为,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务必牢记,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
深圳市金融办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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