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19日晚间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控股股东福建旗滨在拿出约5.2亿元现金参与认购的同时,也兑现此前承诺:收购绍兴旗滨100%的股权。
预案显示,旗滨集团拟以不低于6.55 元/股的发行价格,定增不超过1.975亿股,募资总额不超过约12.9亿元。定增的1.975亿股中,旗滨集团控股股东福建旗滨拟以现金认购不超过 7900万股,认购金额约为5.2亿元。
此次收购的标的资产绍兴旗滨成立于2013年5月,注册资本10亿元,绍兴旗滨主要产品为优质浮法玻璃,主要用于高档建筑物、玻璃深加工行业(生产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彩印玻璃、热弯玻璃、离线镀膜玻璃等)。绍兴旗滨及两个子公司目前拥有在产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6条,其中5条600t/d生产线,1条800t/d生产线。绍兴旗滨预估值12.7亿元左右,福建旗滨、中民南湖、中民京湖分别持股40%、49%和11%。
据预案,绍兴旗滨旗下主要包括平湖旗滨、长兴旗滨两家子公司以及杨汛桥分公司、宁海分公司,资产主要来自此前破产的浙江玻璃[0.00%]。
2013年3月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浙江玻璃破产,浙江玻璃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13年5月和2013年6月浙江新大中拍卖有限公司对浙江玻璃的浮法玻璃资产进行了两次公开拍卖。第一次因为无人参与竞买而流拍。第二次按照评估价格下浮20%作为起拍价公开拍卖,因为参与竞拍的报名人数只有绍兴旗滨、长兴旗滨和平湖旗滨组成的资产收购联合体一家,未达到竞价拍卖的法定人数,而再次流拍。
最终,绍兴旗滨资产收购联合体愿意按照第二次拍卖的起拍价格,受让浙江玻璃的浮法玻璃资产。2013年6月9日,绍兴旗滨、长兴旗滨和平湖旗滨与浙江玻璃管理人签署了《资产变卖协议书》,绍兴旗滨、长兴旗滨、平湖旗滨收购了浙江玻璃的浮法玻璃资产,交易总价款12.37亿元左右。
截至2014年6月30日,绍兴旗滨已完成了实物交接。陶堰玻璃、浙江玻璃的资产移交给绍兴旗滨接收,长兴玻璃的资产移交给长兴旗滨接收,平湖玻璃的资产移交给平湖旗滨接收。
早在2013年6月,为避免同业竞争,上市公司即与绍兴旗滨、长兴旗滨、平湖旗滨签署《托管协议书》,绍兴旗滨、长兴旗滨、平湖旗滨将其生产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上市公司进行管理,托管期从2013年6月29日起至2016年6月28日止。
福建旗滨于2013年11月18日出具《专项承诺函》,承诺:托管期内,当上市公司完成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绍兴旗滨、长兴旗滨、平湖旗滨已经实现稳定盈利时[0.00%],上市公司有权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以公允价格对托管对象实施收购。
财报显示,绍兴旗滨2013年营收7.17亿元,净利4800万元;2014年上半年营收即达6.8亿元,净利超过3900万元,经营形势日趋稳定。(来源: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