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近期我会在配合我市区县城乡建委加强建设工程事中事后管理工作,开展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中,发现某一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存在楼地面全轻混凝土保温施工行为不规范的情况,我会配合区县城乡建委对施工现场有关全轻混凝土的资料进行了收集和取证 ,现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主要情况及问题
(一)该项目住宅楼分户楼板保温采用全轻混凝土,原材料干混料和轻集料的配套供应和施工单位为重庆市助友建筑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二)重庆市助友建筑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现场进行建筑楼地面全轻混凝土保温施工时,对其原材料预拌时存在掺入河砂的行为,严重违反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全轻混凝土建筑地面保温工程技术规程》(DBJ50/T-151-2012)的规定和《关于加强全轻混凝土在建筑楼地面保温工程中应用管理的通知》(渝建〔2016〕439号)的要求。
二、处理结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该项目全轻混凝土工程质量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责任单位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重庆市建筑节能协会行业自律委员会对重庆市助友建筑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明确指出了该公司在建筑节能工程项目中的违规行为。该公司负责人也承认了其违规行为,表态积极改正错误,立即对该项目全轻混凝土保温工程进行停工整改,加强内部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格按照我市相关标准规范施工,确保我市全轻混凝土工程质量。
重庆市建筑节能协会对重庆市助友建筑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影响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行为予以全市建筑节能行业通报批评。请行业各相关单位应以此为戒,加强企业自律约束机制,共同维护行业利益,促进我市全轻混凝土楼地面保温的健康发展。
重庆市建筑节能协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