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料入库单据上面有数据和签名,却不见本应该拉进拌合站的水泥、砂石料,几十万的建材怎么就离奇“蒸发”,不见了踪影??
2015年7月,拌合站财务人员审核材料时发现问题,找过磅员李某阳核对数据,李某阳支支吾吾,不能自圆其说。
通过单位人员耐心劝说,李某阳承认了自己侵吞单位财物的事实:
(并非真实的短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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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阳,1989生,云南红河人,案发前系云南某股份有限公司拌合站的过磅员、仓库管理员、签单审核员,月工资4000元。
该公司在会泽县境内有工程业务,需要大量采购水泥、砂石、钢筋等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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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015年6月期间,李某阳与部分负责运输材料的驾驶员,采取签收虚假单据的方法非法敛财,据李某阳供述,第一次干这种事心里也紧张也害怕,但发现这种方式来钱快,就一发不可收拾地做了十几桩。
案发后,李某阳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赔赃款。
近日,,县法院最终认定李某阳涉案11桩,总金额为651790元,。
那么问题来了
1、李某阳被判刑,那合伙的司机怎么处理?
该案中的部分司机因事前与李某阳合谋侵占企业财物,并从中获利,和李某阳构成共犯,,已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2、李某阳屡屡得逞,为什么企业9个多月才发现?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并针对李某阳在搅拌站既担任过磅员,又担任签单审核员,其职权缺乏监督制约的问题向企业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该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加强人员素质教育。
图片来源:会检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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