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条质疑房屋质量的新闻,刷爆景德镇人的朋友圈火热传播。在电视台的报道里,景德镇这位装修新房的业主说,自己房子里的柱子是泥巴做的。有网友看完新闻后惊呼:“人家钢筋混凝土,他钢筋混泥土!”
这位业主的新房质量如何,这个小区房屋质量如何?没经过专业调查、鉴定,我们不好说。我今天就跟关心这件事的人分享一个判例,看完后你觉得相似程度几颗星?
哦豁!他房子的钢筋混凝土柱,裂开了
事情发生在杭州。他房子卖的早,还得从头说。
2003年9月12日,张忆南与万向公司(即现在的顺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约定张忆南购买美之园某单元102室的房屋,总金额为759809.16元。张忆南付清了房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
张忆南后来发现,他房屋的混凝土柱,存在竖向裂缝及墙面开裂等质量问题,顺发公司曾屡次以柱子空鼓为由,委托物业公司进行表面维修。
他房子一层的钢筋混凝土柱等裂缝,又逐渐增扩。2012年8月,依双方委托,专业机构出具了《部分混凝土柱安全性鉴定报告及处理方案》,认定“一层混凝土柱构件普遍存在因钢筋锈胀引起的顺筋裂缝及混凝土剥落等,根据《危险房屋分析鉴定标准》(2004年),前述混凝土构件存在安全隐患而评定为危险点,应及时采取措施”等。
不信任| 开发商愿换房,购房者不同意
就房屋结构危险性问题,双方另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分析。
这家机构出具了《房屋结构鉴定分析报告》,认定:
1.房屋主要存在一层墙体砌筑砂浆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施工质量差,影响承重墙体的承载力;
2.一层大部分钢筋混凝土承重柱和构造柱混凝土沿主筋方向普遍出现明显开裂,钢筋保护层局部酥裂、空鼓,主筋和箍筋严重锈蚀,已构成危险点(危险构件)等问题……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同时“考虑到钢筋混凝土柱内混凝土氯离子的不利作用会随着时间推移而逐年增加”而建议对房屋做排危处理。
期间,双方曾协商进行换房,但因张忆南认为,即使换房也存在与涉案房屋类似质量问题,而未果。
买了十多年的房子,我也要解除合同
2014年5月,经张忆南申请,房地产土地评估公司就包括装修价值在内的案涉房屋市场价值及租金价值等事项,出具了《房地产估价报告》,认定“估价对象质量完好情况下,于估价时点即2013年12月18日的市场价值为556.93万元,租金价值为11.44万元每年”……
,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顺发公司返还购房款759809.16元,并赔偿房屋差价损失4356790.84元……
(当然,他还索赔其他损失,不啰嗦了。)
不服| 解除合同赔了损失,我也不服
,解除张忆南与顺发公司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顺发公司返还张忆南购房款759809.16元,赔偿张忆南房屋差价损失4356790.84元、装修损失452700元……
张忆南不服。他上诉称,他无须承担所谓的不当扩大损失;重新购房并缴纳契税是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符一般常理……
又赢了| 你应该猜对了的,对吗
上诉后,:
一、、二项及诉讼费负担部分;
二、、四项;
三、顺发公司赔偿张忆南房屋差价损失4356790.84元、装修损失316890元、特定位置动产损失92700元、一般位置动产的搬迁费用12032元、评估费用16000元及房屋租金57200元,以上合计4851612.84元中的部分计4415933.76元,该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