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刚刚通报了一批环境行政处罚情况
19家企业被罚,最高罚款100多万...
2017年第二季度环境行政处罚情况通报如下:
因“现场烟囱的实际直径与企业提供的烟囱直径参数不一致,导致上传数据不准确,,罚款二十万元。
1、因“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罚款伍万元。
2、因“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罚款壹佰万元。
3、因“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罚款十万元。
4、因“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罚款二百万元。
因“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罚款叁佰捌拾陆元柒角。
<桓台志远工贸有限公司>
因“生产过程中电炉熔炼工序高效除尘装置擅自拆除,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同步运行使用”,罚款伍万元。
<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因“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罚款十四万一千六百四十一元。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因“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罚款三十四万四千八百零八元。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因“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罚款壹佰万元。
因“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罚款二十万元。
因“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罚款贰仟玖佰元。
因“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罚款壹佰万元。
现将第二季度第五批环境行政处罚情况通报如下:
7月17日,临淄环保分局公布了第二季度第三批环境行政处罚情况:
1、阳煤集团淄博齐鲁第一化肥有限公司,因“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罚款壹拾万元。
2、淄博市临淄齐泉工贸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且擅自投产”,罚款贰万伍仟伍佰玖拾伍元。
3、淄博绿洁机动车尾气检测有限公司,因“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罚款拾万元。
4、淄博齐力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罚款叁万元。
5、淄博鑫脉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因“采用紧急停产的方式逃避检查;未开展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罚款肆万元。
6、山东昊玺经贸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且擅自投产”,罚款捌万元。
7、淄博市临淄双洋福利油脂有限公司,因“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罚款贰万元。
8、淄博蓝晟塑胶有限公司,因“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罚款柒万元。
9、淄博和美饲料有限公司,因“部分车间未按规定进行有效密闭,投料、配料环节未按要求进行有效收集”,罚款叁万元。
10、淄博市临淄金方盛塑料厂,因“批建不符且擅自投产”,罚款陆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