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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谷武民 通讯员 郭文丽 高飞
核心提示/鹤壁一开小饭店的马先生,2015年在南海国际首付6万多预订了一套房,打算为儿结婚用,协议书上显示2016年中旬交工,如今小孙子都6个月了,房子也没着落。他只能一家7口人暂时挤在饭店里,可就在这个月,他去售楼部问自己房产的时候,惊讶地发现房子已经让开发商卖给了他人,而且已经备过案。马先生的协议书成了“一纸空文”,开发商回应要么加价换置新楼层,要么给他退款。
事件|签订购房协议书成“一纸空文”,第二年加价转卖他人
2015年11月,马先生因给南海国际供料,开发商无现钱,让他按照每平方米3700元的价格挑选一套房子,签订了“预订房源协议书”。但直到2017年3月9日,马先生才发现房子已经卖给他人,手中只剩下这样“一纸空文”。
据马先生介绍,原先他将一批水泥提供给南海国际小区的一位宋姓开发商,因这位宋老板没有现钱,就劝马先生在这买套房子。正好马先生夫妇也曾许诺给准儿媳妇买套房子,马先生便答应将宋老板欠的65600元钱抵为房款。2015年11月3日,签订了“南海国际内部预定房源协议书”,之后再也没有接到宋老板的电话,2017年3月9日,自己才从其他渠道得知预定的这套房源已经出售给他人。
“找了开发商多次,他们给我调到其他楼层,但是需要我按照当前的价格补差价,可是签订的协议上明确规定的是3700元每平方米,并非是我毁约,怎么让我承担违约代价,这样不公平!”马先生十分不解。
(图片来源于网络)
调查|房产合同有约定南海国际毁约在先
大河报记者在马先生提供的“南海国际内部预定房源协议书”上明确的看到,马先生预定南海国际小区13号楼西单元8层,房屋建筑面积93平方米,该房屋于2016年11月30日前交付。
在违约条款中明确标明,甲方(鹤壁市恒基置业有限公司)通知乙方(马先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乙方必须7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房屋预订协议、交款收据原件到南海国际售楼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纳相关费用。如乙方不能按时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有权自主处理该房,并扣除总房款5%的违约金。
“我从签定预定房源协议书后,就没有接到过他们打来的任何电话,现在他们私自把房子卖出去,就是毁约,欺诈消费者。去房管局查询之后才相信已经备过案,而且还是加价卖出去的。”马先生的妻子一提起这事就十分窝火。
回应|开发商称要么 补差价购房,要么退还房款
随后,大河报记者与马先生夫妇在负责南海国际小区的申总办公室,见到了与马先生签订协议的宋老板。据宋老板介绍,这套房子确实是马先生预定的房源,但是他曾电话通知过马先生前来补交款项,签订正式合同,也在报纸上刊登过相关公告,但是一直迟迟未到售楼部办理相关手续,只好在2016年6月份左右,把房源卖给了别人。
最后在申总的协调下,开发商给出了两种解决方案,要么更换其他房源,除首付款六万多元按照当时的价格购买的住房面积外,其他的住房面积按照现在的房价补差价;要么退还马先生的预定房源款六万多元,并按照银行利息一并计算归还。
“我一直心心念念等着房子盖起来,也没有接过任何南海国际的电话,也不清楚房子怎么卖给了别人,现在莫名其妙地把责任推给了业主,自己购买的房产自己说了不算,这是哪一回事?”马先生对此很是不能认同。马先生说,当初买房子协议书上定价就是3700元,他又不是现在买的房子,已经答应儿媳妇儿的房子也不舍得退掉,这种坐地起价补差价的行为,让他进退两难。
目前,此事仍在协商,大河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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