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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动作!未来5年,已批复的各省级矿产勘查总体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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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桔灯勘探

截至9月底,,标志着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根据公布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文件,小桔整理了各省的勘查总体布局和规划,供业内人士参考!

广东


《广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规划定位


《广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是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相衔接。


《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目标年,展望至2025年。《规划》适用于广东省所辖陆域行政区域。


规划目标指标


到2020年,矿产资源开发转型升级成效显著,开发集约节约水平进一步提高,矿山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升,基本形成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绿色矿业新格局。


基础地质工作进一步夯实。持续开展基础性公益性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不断提高基础地质工作程度。基本完成全省1︰2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以及重要城镇群城市地质调查、海岸带综合地质调查等,持续更新基础地质数据库。


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取得新成果。开展重点勘查区重点矿种的勘查工作,完成全省离子型稀土调查评价专项工作,新增一批重要矿产资源矿产地与资源储量,铜、铅、锌、钨、锡、金、铀等资源保障程度进一步提升。地质勘查良性运行机制和绿色勘查新体系基本建立。


  基础地质与矿产资源勘查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2020年

属  性

1︰5万区域地质调查(平方千米)

19000

预期性

1︰5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率

60%


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平方千米)

5000


新发现矿产地(处)

25~30


新增资源

储量

铜(金属 万吨)

50



铅锌(金属 万吨)

120



金(金属 吨)

40



银(金属 吨)

1000



钨(W03 万吨)

15



锡(金属 万吨)

10



钼(金属 万吨)

20



稀土(氧化物 万吨)

200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2020年

属  性

开采总量

钨(W03  吨)

≤4800

约束性


稀土(氧化物 吨)

≤4200


矿山数量(个)

1800

预期性

采石场总量(个)

≤1150

约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20

预期性

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90

约束性

绿色矿山数(个)

250

预期性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公顷)

4100

约束性


总体布局


落实区域经济发展与主体功能区战略,结合矿产资源分布、开发利用条件及资源环境承载力,构建区域资源优势互补、勘查开发定位清晰、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


(一)区域布局


全省分为3大区域:珠江三角洲核心区、粤西和粤东沿海地区、北部山区


区域名称

区域范围

资源分布

珠江

三角洲

核心区

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6个地级以上市全部,以及惠州市的惠城区、惠阳区,江门市的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肇庆市的端州区、鼎湖区等7个市辖区。总面积2.43万平方千米

主要矿产有金、银、铌、钽、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石料、石膏、盐矿、矿泉水、地热等

 

粤西和

粤东沿海地区

粤西部分包括湛江、茂名(不含信宜市)、江门(不含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以及阳江市(不含阳春市),面积2.46万平方千米;粤东部分包括汕头、汕尾、潮州、揭阳4个市及惠州市惠东县,面积1.97万平方千米

粤西主要矿产有高岭土、油页岩、铁、铜、锡、水泥用灰岩及矿泉水、地热等;粤东主要矿产有稀土、锡、铅、锌、陶瓷土、玻璃用砂、矿泉水、地热等

北部山区

包括韶关、清远、河源、梅州、云浮5市及肇庆市封开、怀集、广宁、德庆、四会、高要,惠州市博罗、龙门、阳江市阳春及茂名市信宜等县(市),面积11.11万平方千米

主要矿产有铅、锌、铜、金、银、钨、锡、钼、铁、稀土及硫铁矿、水泥用灰岩、矿泉水、地热等


(二)重点工作布局


1.能源资源基地建设(3个)


基地

名称

矿产

种类

基地

级别

主要工作部署

韶关铅锌矿资源基地建设

铅、锌、铜

国家级

推进韶关铅锌资源的整体勘查开发。在粤北重点成矿区带、整装勘查区内,以铅、锌等为主攻矿种,以凡口铅锌矿、大宝山铜多金属矿等大中型矿山为依托,充分利用财政资金开展前期勘查,引导已有矿山投入自有资金加大外围找矿。鼓励与支持已有铅锌矿山转型升级,淘汰落后采选工艺,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做大做强企业规模,打造成为全国具有影响力的铅锌矿资源基地

清远-韶关-河源-梅州离子型稀土资源基地

离子型稀土

省级

推进清远-韶关-河源-梅州稀土调查评价与矿业权设置工作,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推进全省重点区域稀土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进一步摸清稀土资源家底,为稀土矿业权设置和矿产地储备奠定基础。争取国家产业政策支持,适当增加稀土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尽快开展稀土矿业权投放工作,为稀土分离产业和下游稀土产业链提供稳定的资源保障

梅州平远铀矿资源基地

省级

推进梅州平远地区铀矿的勘查与开发工作,履行环境准入程序,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2.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建设


  • 国家规划矿区(9个)

  • 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1个)


类  别

名  称

国家规划矿区

(9个)

韶关凡口铅锌矿区、韶关大宝山铜多金属矿区、韶关长江铀矿区、新丰遥田稀土矿区、清远鱼湾稀土矿区、梅州八尺稀土矿区、河源敬梓稀土矿区、河源博石稀土矿区、云浮钨锡矿区

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

(1个)

翁源下庄铀矿区


(三)规划分区


1.勘查规划分区


  • 重点勘查区(10个)

  • 限制勘查区(238个)

  • 离子型稀土专项勘查区(43个)


分区类别

分区名称

重点勘查区

(10个)

韶关诸广山岩体南部铀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河源铀矿重点勘查区、贵东岩体铀矿重点勘查区、雪山嶂地区铜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阳春铜铅锌矿重点勘查区、韶关凡口铅锌银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莲花山断裂带南西段锡铜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厚婆坳铜锡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韶关梅花钨锡多金属重点勘查区、河台金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

限制勘查区

(238个)

珠江三角洲核心区和237个规划禁止开采区

离子型稀土专项勘查区

(43个)

韶关市新丰县遥田-来石勘查区等6个,河源市东源曾洞勘查区等13个,梅州市平远县八尺勘查区等8个,肇庆市诗洞-石咀勘查区等4个,清远高岗-白沙勘查区等4个,揭阳五经富-东园等3个,潮州市鳞溪-洋溪勘查区等3个,茂名市信宜金垌勘查区等2个


2.开采规划分区


  • 重点矿区(8个)

  • 限制开采区(1个)

  • 禁止开采区(237个)


分区类别

名  称

重点矿区

(8个)

高要河台金矿、连平锯板坑钨锡矿、连平大顶铁矿、云浮大降坪硫铁矿、云浮高枨铅锌矿、广宁黄泥坑金矿、封开县圆珠顶铜钼矿、鹤山白云地铅锌矿

限制开采区(1个)

珠江三角洲核心区

禁止开采区(237个)

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74处、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99处、国家和省级风景名胜区26处、世界文化自然遗产2处、世界级、国家和省级湿地公园19处、世界级、国家和省级地质公园17处、地质遗迹169处以及全省陆域生态严格控制区、生态公益林、基本农田保护区等


3.采矿权设置区划


矿  种

矿产储备地名称

 

 

磷钇矿砂矿、独居石砂矿、重稀土矿、轻稀土矿等

 

吴川市吴阳磷钇矿、电白县莲头独居石砂矿、电白县博贺独居石砂矿、电白县沙尾磷钇矿、电白县电城大桥河磷钇矿独居石砂矿、电白县马店河磷钇矿、电白县马店河独居石砂矿、电白县电城磷钇矿独居石砂矿区、阳西县南山海独居石砂矿、新兴县高村锡石独居石锆英石砂矿、新兴县社墟独居石锆英石砂矿、广宁县513磷钇矿风化壳详查、广宁县512磷钇矿、新丰县雪山稀土矿、普宁市磨石坑独居石砂矿、揭阳市五经富矿区五房重稀土、饶平县碧岗独居石砂矿

钨矿、共生钼矿

廉江市南和钨钼矿


4.重大工程专项


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积极推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节约与综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地质资料信息化集成与社会化服务等6个重大工程专项的实施。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工程

包括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广东核电铀矿资源勘查、重要金属矿产勘查、广东省离子型稀土调查评价、地热资源调查等专项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程

包括广宁黄泥坑金矿、封开圆珠顶铜钼矿、鹤山白云地铅锌矿、云浮高枨铅锌矿等即将建设的大中型矿山项目以及韶关、清远、河源、梅州稀土开发项目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韶关大宝山铁铜硫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及推广专项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包括韶关市仁化县、曲江区、云浮市云城区、云安区,清远市阳山县、英德市,河源市连平县,梅州市兴宁市、平远县等9个重点治理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程

编造完成曲江大宝山铜多金属矿、连平大顶铁矿、云浮大降坪硫铁矿、仁化凡口铅锌矿、连平锯板坑钨锡多金属矿、广州珠江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等11个绿色矿山建设试点项目;推进韶关仁化、河源连平2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地质资料信息化集成与社会化服务工程

包括构建涵盖原始资料、成果报告、实物标本3类资料档案的基础数据库,建成全省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和一站式服务平台等


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重点


树立绿色勘查理念,强化绿色勘查意识。从矿业开发源头的矿产勘查阶段抓起,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摒弃“找矿成果至上”、“先破坏后治理”等落后的传统勘查理念和方式。


  • 建成250个绿色矿山

  • 完成11个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试点

  • 矿山复绿重点区域9处

  • 完成全省恢复治理面积3000公顷


规划重点


1.勘查重点


以资源潜力较好的铜、铅、锌、银、金、钨、锡、稀土、铌、钽、萤石、高岭土作为重点矿种,深入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2.开发重点


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化开采和集约化经营,提升矿业开发集中度。新建矿山要鼓励做大做强,已建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尽快完善和达标。逐步淘汰资源利用率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的小型矿山。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重点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保护补偿经济机制,着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机制,尽快形成在建、生产矿山和历史遗留等“新老问题”统筹解决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新局面,全面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水平。


江苏


《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规划定位

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是江苏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矿业权、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以及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规划》以2015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展望到2025年。 


规划目标指标


(一)2020年规划目标


1.加强地质调查,地质工作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 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39幅,调查面积约16807平方千米,工作覆盖率约16%。综合性环境地质调查约74806平方千米,工作覆盖率约73%。覆盖全省重点区域的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建成;

  • 力争新圈定找矿远景区10~20个,新发现重要矿产大中型矿产地10个以上,探获一批资源储量。


2.控制开采总量,矿产资源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 全省年开采总量控制在2.1亿吨以内,矿山总数控制在960个以内,减少率15%以上,矿业产值达到250亿元左右;

  • 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26%以上,重要矿产开采矿山“三率”达标率96%以上,基本形成绿色矿山格局;

  • 部、省发证的固体矿产开采矿山80%以上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 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1~2个。


3.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持续改善


  • 全面完成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基本完成禁采区内关闭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65%;

  • 关闭砖瓦用粘土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95%;

  • 采煤塌陷地沉稳区治理复垦面积5000万平方米以上。


主要规划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指标属性

基础地质调查

与矿产勘查

基础地质调查工作覆盖率

%

16

预期性

综合性环境地质调查工作覆盖率

%

73

预期性

重要矿产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

≥10

预期性

新增资源储量

分矿种

具体见专栏2

预期性

矿产资源

开发利用与保护

矿业经济

矿业产值

亿元

250±

预期性

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

开采总量

亿吨

≤2.1

约束性

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

矿山数量

≤960

约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

≥26

约束性

重要矿产开采矿山“三率”水平

达标率

%

≥96

约束性

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的比例

(部、省发证固体矿产开采矿山)

%

≥80

约束性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与治理恢复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

%

65

约束性

矿区土地复垦面积

(采煤塌陷区治理复垦)

万平方米

≥5000

约束性


重要矿产预期新增资源储量

序号

矿种

资源储量单位

预期新增资源储量

1

金属 万吨

10~15

2

铅锌

金属 万吨

10~25

3

金属 吨

2~5

4

矿石 万吨

2000~4000

5

硫铁矿

矿石 万吨

1200~2000 

6

SrSO4 万吨

20~30

7

金红石

矿石 万吨

1000

8

石榴子石

矿物 万吨

1500~2000

9

矿石 万吨

1000~1500

10

凹凸棒石粘土

矿石 万吨

400~500

11

岩盐

NaCl 亿吨

10~15

12

芒硝

Na2SO4 万吨

1000~1500


(二) 2025年展望


  • 地质勘查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和延伸,地质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化进程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更加突出,地质找矿取得新成果,矿地融合格局基本形成;

  • 矿业空间布局更趋合理,矿山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 地质环境全面改善,关闭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全面完成;

  • 形成绿色矿业发展全新格局。

总体布局


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分区管理制度,优化矿山布局,调整矿业结构,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严格矿山准入,推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矿产资源。


 1.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重点调控煤、铁、熔剂用灰岩、芒硝、岩盐、水泥用灰岩、石膏、建筑石料、凹凸棒石粘土、砖瓦用粘土等10种主要矿产的开采总量。


序号

总量调控矿种

计量单位

2015年

至2020年

万吨

1826

1000

万吨

572

600

熔剂用灰岩

万吨

467

500

芒硝

万吨

355

350

岩盐

万吨

1567

1750

水泥用灰岩

万吨

6193

6200

石膏

万吨

0

500

建筑石料

万吨

5275

6500

凹凸棒石粘土

万吨

19

35

10 

砖瓦用粘土

万吨

1738

1550


加强各市矿山总数和年开采量的调控,促进矿产资源的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


序号

行政区

2015年

至2020年

矿山总数

年开采量

矿山总数

年开采量

(个)

(万吨)

(个)

(万吨)

1

南京市

29

2319

30

2300

2

无锡市

8

1231

20

1200

3

徐州市

57

4401

50

4650

4

常州市

42

3098

40

3700

5

苏州市

30

71

40

120

6

南通市

223

413

210

330

7

连云港市

52

2970

45

4150

8

淮安市

96

1564

85

1700

9

盐城市

176

337

130

300

10

扬州市

65

341

60

320

11

镇江市

62

1474

80

1600

12

泰州市

99

363

80

380

13

宿迁市

107

161

90

250


总  计

1046

18747

960

21000 


2.开采规划分区

全省设立开山采石禁止开采区(简称禁采区)、限制开采区(简称限采区)、重点矿区和保护矿区。


  • 开山采石禁采区(107个)

根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和《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划定107个开山采石禁采区,禁采区面积约12865平方千米;62条开山采石禁采带,禁采带长度约 3550千米。


  • 限制开采区与集中开采区

在限采区内设立采矿权,进行开采活动,要严格执行矿山准入和开发利用相关要求。

为保障经济建设需求,市、县可规划设置建筑用砂、石、土集中开采区,制定集中开采区的准入条件。集中开采区外原则上不再新设建筑用砂、石、土矿山。


  • 重点矿区(15个)

以重要矿产、江苏优势特色矿产为主,在徐州、连云港、淮安、南京、镇江、常州、无锡等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和集中的地区划定15个重点矿区。重点矿区内相关矿种开采矿山必须建成绿色矿山,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96%以上。


  • 保护矿区(26个)

将省内目前暂不开发利用的26个大中型及重要小型矿产地列为保护矿区,原则上不得压覆。


3.开采规划区块划定(采矿权设置区划) 


  • 全省已设保留采矿权区块(161个

  • 新划定第一类和第二类矿产开采规划区块(186个

  • 新划定第一类矿产开采规划区块(142个

  • 第二类矿产开采规划区块(44个

  • 地热、矿泉水开采规划区块(161个),约占87%

  • 在水泥用灰岩、岩盐、芒硝、凹凸棒石粘土等矿种重点矿区内划定相关开采规划区块(11个


规划重点


1.勘查重点


以铁、铜、铅锌、金、锶、硫铁矿、岩盐、金红石、磷、凹凸棒石粘土、原生金刚石、高纯石英、晶质石墨等国家紧缺矿种、战略性新兴产业矿产和江苏优势矿产以及地热为勘查主攻矿种。


2.开发重点

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分区管理制度,优化矿山布局,调整矿业结构,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严格矿山准入,推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矿产资源。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重点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制度,大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持续改善矿山地质环境。

健全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天津


《天津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规划定位


《天津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是指导公益性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防治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25年。适用范围是天津市所辖行政区。

规划目标指标


1.公益性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目标


继续开展1∶5万区域地质调查,提高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覆盖率,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基础地质资料;加大地热资源勘查力度,新增部分地热流体可开采资源量,为节能减排提供资源保障。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指标


提出总量调控指标的地热、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砖瓦用粘土为约束性指标,矿泉水为预期性指标。


公益性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

类别

指标名称

规划指标

指标属性

1∶5万区域地质调查

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覆盖率

90%

预期性

地热资源勘查

新增矿产地

中型地热田1处

预期性

新增资源量

350万立方米/年

预期性

 

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矿产名称

单位

年开采总量

指标属性

地热

万立方米/年

5700

约束性

矿泉水

万立方米/年

50

预期性

水泥用灰岩

万吨

0

约束性

建筑用白云岩

万吨

0

约束性

砖瓦用粘土

万吨

0

约束性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调整目标


  • 全市矿山数量控制在464家以内

  • 地热、矿泉水预期性矿业产值达到32.9亿元

  • 关闭全部固体矿山,合理增加地热、矿泉水矿山数量

  • 调整矿山结构产业布局,大中小型矿山比例调整到3∶5∶2


主要矿产矿山数量

矿产名称

矿山数(个)

指标属性

合计

大型

中型

小型

地 热

449

120

227

102

约束性

矿泉水

15

8

2

5

预期性

砖瓦用粘土

0

0

0

0

约束性

水泥用灰岩

0

0

0

0

约束性

建筑用白云岩

约束性

合 计

464

128

229

107



(3)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效率目标


建设地热综合利用示范工程(8个


地热资源综合利用率

指标类型

规划指标

指标属性

回灌总量

3400万立方米/年

预期性

总体回灌率

58%

约束性


3.矿业权设置目标


主要矿产矿业权设置

矿产名称

勘查规划区块

开采规划区块

指标属性

地热

127

219

约束性

矿泉水

3

4

预期性


4.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目标


  • 北部山区集中治理“三区两线”范围内矿区(6处)

  • 治理恢复面积(395公顷

  • 南部平原区砖瓦用粘土矿矿区土地复垦(350公顷

 

5.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完成北部山区一级重点防治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7项,完善北部山区突发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南部平原区地面沉降速率平均控制在20毫米/年以内,其中一级重点控制区地面沉降速率控制在16毫米/年以内,二级重点控制区地面沉降速率控制在35毫米/年以内。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指标名称

面积(公顷)

指标属性

北部山区“三区两线”范围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

395

约束性

南部平原区砖瓦用粘土矿矿区土地复垦面积

350

约束性


6.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目标


  • 加快改革创新,,梳理各种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和废止;

  • 制定不符合规划的矿山企业逐步退出政策;完善矿山生态治理恢复有关制度;

  • 出台《天津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程》、《天津市地热集约节约利用评价规程》、《天津市地表水热储回灌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

  • 制定综合性地热资源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地热管理信息平台。


总体布局


1.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天津市地热、矿泉水为限制开采矿种,其他为禁止开采矿种。对地热、矿泉水、砖瓦用粘土、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开发总量进行调控。其中地热、砖瓦用粘土、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为约束性指标,矿泉水为预期性指标。


  • 地热:到2020年开采总量控制在5700万立方米/年以下。

  • 矿泉水:到2020年开采总量达到50万吨/年。

  • 砖瓦用粘土、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到2020年开采总量控制在0万吨/年


2.开采规划分区


(一)开采分区

固体矿产全市范围禁止开采。
地热、矿泉水全市范围为限制开采区。
根据矿产资源禀赋条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保护的要求,受经济、技术、安全、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对地热、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实行一定限制的区域。


(二)采矿权设置区划


  • 规划期内拟新设地热、矿泉水开采规划区块(223个

    地热219个、矿泉水4个

  • 地热:规划期内地热采矿权控制(449个)

  • 按照地热开发时序规划期内拟新设采矿权(120个)

  • 矿泉水:规划期内矿泉水采矿权控制在(15个)以内;对已有的11个采矿权,符合规划要求的予以保留,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进行调整或注销。拟新设采矿权4个。

  • 砖瓦用粘土:规划期内( 98个)采矿权逐步取消,关闭所有矿山。


3.地质灾害防控分区


(一)北部山区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 一级重点防治区:中上元古界地质自然保护区,梨木台、八仙山等7大景区,35个建设小区,8条交通干线。

  • 二级重点防治区:前干涧至小西沟、八仙山、九山顶与马营公路间、盘山景区周边、桃花寺至夏庄子一带、府君山周边、西五百户至董家沟。

  • 一般防治区:除蓟州山区重点防治区和其他地区以外的区域。

  • 其他地区:分布在于桥水库周边。


(二)南部平原区地质灾害控制分区


  • 一级重点控制区:包括中心城区、滨海新区、高速铁路(京津城际铁路、京沪高速铁路、津秦高速铁路和津保高速铁路等)沿线两侧各一公里范围区域、武清城区和静海城区。

  • 二级重点控制区:包括环城四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和北辰区)外环线以外地区。

  • 一般控制区:除重点控制区以外的地面沉降区。

  • 其他地区:宝坻断裂以北无地面沉降区。


4.公益性地质调查重大工程


为提高地质工作服务能力,服务于城市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部署实施具有重大意义的公益性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及地质灾害防治、地质资料信息集成与社会化服务等四项重大工程。

(一)公益性地质调查重大工程


开展地球化学调查、地质环境调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技术研究等工作,为城市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地质资料保障。


公益性地质调查重大工程

工程名称

目标任务

进度安排

中心城区周边环境地球化学调查

获取水土环境地球化学基础数据,评价水土质量,为土地开发利用及环境保护提供依据。

2015-2018年

滨海新区地下水及地质环境调查评价

基本查明水文地质、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现状,评价地下水资源量、地质环境承载力和农用地质量;研究地质灾害致灾机理。为地下水开发、土地利用、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湿地保护和防灾减灾提供基础数据。

2015-2017年

重要工程建设区地质环境调查

紧密围绕京津冀发展战略,依据天津发展规划,配合重大工程建设,开展地质环境调查,分析研究环境地质问题,评价地质条件的适宜性,为规划和重要工程建设提供基础数据。

2016-2020年

滨海新区深部地热资源调查评价

查明新近系以下,4000米以浅地热资源赋存条件,估算地热可开采量。为滨海新区的能源需求、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好保障。

2015-2017年

天津市煤炭地下气化可行性研究

获取煤层、煤质等煤炭地下气化研究用的参数,开展煤炭气化可行性室内试验,确定煤炭地下气化可行性。

2015-2017年

地质环境动态监测

加强地下水环境、地面沉降、土壤地质环境、山区突发性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地热动态监测等地质环境监测,完善地质环境监测体系,为城市安全提供保障。

2016-2020年


(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重大工程


开展地热资源整合保护工作和回灌技术工程试验与研究,建设地表水回灌工程,提高地热资源保护、节约与综合利用率的整体水平。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重大工程

工程名称

目标任务

进度安排

天津市地热资源整合

通过对原先各自独立的地热开采系统进行改造,或对原有地热开采井补建回灌井,提高地热资源利用率,实现尾水回灌,力求在地热开发中达到最优化利用。

2016-2020年

新近系热储层回灌技术工程试验与研究

对明化镇组以及馆陶组上部热储进行回灌研究,通过回灌量的增加,来增加对新近系热储地热资源的开采,满足经济发展对地热资源的需求,缓解资源压力。

2018-2020年

天津市主城区地表水热储回灌工程

建设地表水集中回灌基地,增加回灌量,缓解采灌失衡问题,保障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2016-2020年


(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及地质灾害防治重大工程


开展北部山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地质灾害治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及应急治理等工作。使矿山地质环境明显改善,不断完善监测网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及地质灾害防治重大工程

工程名称

目标任务

进度安排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集中治理蓟州区山区“三区两线”范围内6处矿区14座矿山地质环境,实现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和美化,实现土地资源的再利用。

2016-2020年

地质灾害治理

开展中上元古界剖面保护区地质灾害治理,重点治理府君山、黄崖关、九山顶景区环山公路及太平寨崩塌地质灾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016-2017年


开展蓟州北部山区下营镇常白路、武警天津市总后下营训练基地塌地质灾害治理,清除隐患体,构建防护网,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015-2016年


开展蓟县国家地质公园景区地质灾害治理,重点治理八仙山、梨木台、龙泉山、盘山等景区地质灾害隐患。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016-2020年

地质灾害预警、群测群防及应急治理

继续开展北部山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及应急治理。实时监控重要险情点的动态变化,开展应急治理工程。

2016-2020年


(四)地质资料信息集成与社会化服务重大工程


开展地质环境和地质资料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物地质资料保护和利用。推进地质资料更新和应用服务,完善地质资料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


地质资料信息集成与社会化服务重大工程

工程名称

目标任务

进度安排

天津市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

完善地质环境数据中心的建设,开展地质环境业务支撑系统建设,实施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成果总体集成。

2014-2020年

天津市地质资料信息化建设

加强资料汇交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动态更新地质资料数据库,开展地质资料信息集成和编研,完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机制,提升地质资料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2016-2020年

天津市实物地质资料保护及利用

建设天津市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中心,提高实物地质资料服务能力。

2016-2020年


规划重点


  • 继续开展基础性地质调查、区域水工环地质调查,加强地质环境调查与保护。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总结,开展近海综合地质调查;

  • 初步形成地下水监测数据实时监测体系,实现地面沉降各重点防治区具备平面和垂向监测条件,建成较为完善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网络,全面开展土壤地质环境监测,系统实施地质遗迹保护性监测和地热监测,实现与国家级地质环境节点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充分共享的数字化、网络化。完成2处地热资源勘查,新增地热流体可开采资源量1350万立方米/年。积极推进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控,地热开采量控制在6500万立方米/年,回灌总量达到4200万立方米/年;

  • 北部山区“三区两线”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50%以上,南部平原区砖瓦用粘土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100%;

  • 地质资料信息化建设和社会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江西


《江 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规划定位


《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是江西省规划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全国矿产资源总体 规划的细化和落实,是江西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 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 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基期年为 2015 年,规划期 2016-2020 年,展望到 2025年。《规划》适用于江西省所辖行政区范围。


规划目标指标


1.2020年规划目标

 

(一)基础地质调查目标


主要基础地质调查预期性指标

 

工作类别

2015年基

覆盖率

(%)

新增

图幅 数

新增调查

面积(平方 千米)

2020年规 覆盖率(%)

 

备注

1:5万区域地质调查

78

34

16096.00

88

含续作图

1:5万矿产地质调查

22

55

24616.00

37

含续作图

1:5万区域水文地质

环境地质调查

5

120

50530.00

35


1:25万区域地质调查

(修测)

71

3

44344.00

100

含续作图

幅 


(二)矿产资源勘查目标 


主要矿种地质勘查预期性指标

序号

矿种

新增资源储量

计量单位

二轮期间新增

2020年

1

金属万吨

390.34

200.00

2

铅锌

金属万吨

273.30

100.00

3

WO3万吨

401.68

60.00

4

金属万吨

2.50

2.00

5

稀土

氧化物万吨

15.09

20.00

6

钽铌

(Ta+Nb)2O5万吨

3.50

2.50

7

Li2O万吨

4.37

20.00

8

金属吨

95

60

9

金属吨

3585

2000

10

萤石

CaF2万吨

648.00

1000.00

11

高岭土

矿石万吨

6037.00

2000.00

12

硅灰石

矿石万吨

416.00

100.00

13

黑滑石

矿石万吨

5245.60

2000.00

14

石墨

矿石万吨

0

3000.00

15

地热水

万立方米/日

4.50

3.00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年

2008-201

5年平均

2020年

指标

属性

 

 

 

 

 

 

 

主 要 矿 种 开 采 总 量

1

WO3 (65%)吨

23800

30278

44500

约束性

2

稀土

REO吨

5163

6438

11700

约束性

3

原煤万吨

2073.00

2942.00

1500.00

预期性

4

矿石万吨

445.99

1227.49

1000.00

预期性

5

金属万吨

21.76

18.93

22.50

预期性

6

金属万吨

1.70

1.41

3.50

预期性

7

金属万吨

2.83

5.60

10.90

预期性

8

金属吨

3464

3374

4000

预期性

9

Mo(45%)吨

1156

963

1500

预期性

10

钽铌

(Ta+Nb)2O5吨

237

197

560

预期性

11

Li2O吨

4200

3266

10000

预期性

12

金属吨

6

11

16

预期性

13

金属吨

148

136

230

预期性

14

萤石

CaF2万吨

37.70

48.65

120.00

预期性

15

高岭土

矿石万吨

54.91

71.56

100.00

预期性

16

盐矿

NaCl万吨

285.00

310.00

550.00

预期性

17

水泥用灰岩

矿石万吨

10381.80

8290.46

9000.00

预期性

18

硅灰石

矿石万吨

33.37

19.54

60.00

预期性

19

黑滑石

矿石万吨

22.06

54.05

150.00

预期性

20

硅石(粉石英)

矿石万吨

61.94

39.18

100.00

预期性

21

饰面用石材

矿石万吨

187.48

129.76

250.00

预期性

22

地热水

流量万吨/年

286.65

197.96

850.00

预期性

23

矿泉水

流量万吨/年

38.05

41.65

50.00

预期性

矿业及其延伸产业

总产值

亿元

12352.94

-

18600

预期性

矿产地储备数量

9

-

8

预期性

 

(四)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目标 


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5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1

矿山数量

5237

4700

预期性

2

大中型矿山比例

%

8.84

12

预期性

 

3

矿山

“三率”

水平

开采回采率达标率

%

79

90

约束性

选矿回收率达标率

%

78

80

约束性

综合利用率达标率

%

48

55

约束性

4

绿色矿山数量

32

200

预期性

 

(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6-2020年

指标属性

1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

公顷

5751

约束性

2

矿区土地复垦面积

公顷

3455

约束性


总体布局

1.规划分区


结合江西省矿产资源禀赋特征,围绕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和勘查方向,划定重点勘查区41处和限制勘查区151处。


(一)重点勘查区 (41处)


按照矿产资源供需关系、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在成矿条件有利和找矿前景好的地区,以及大中型矿山深部和外围等 具有资源潜力的区域。共划定重点勘查区41处,总面积24155.20平方千米,其中落实

  • 国家级重点勘查区(17处

  • 划定省级重点勘查区(24处


 重点勘查区一览表

类型

名称

 

国家级重点勘查 区(17处)

相山、桃山、白面石、河草坑、贵溪盛源、修水董坑-保峰源、 赣中、东乡-德兴、九瑞、东岗山-铜山、塔前-朱溪-赋春、崇- 余-犹、武宁-修水大湖塘、香炉山-黄竹坪、于都盘古山-赣县长 坑、于都银坑-宁都青塘、贵溪冷水坑等地区,总面积10461.32 平方千米。

 

省级重点勘查区

(24处)

德安彭山、庐山、庐山西海、九岭东、南昌、十二公包-炉古岭 浮梁金家坞、景德镇、万年-弋阳、横峰葛源、广丰-玉山、金溪 宜丰同安-奉新甘坊、万载黄茅-高安村前、蒙山、宜春-芦溪、 武功山、宜春雅山、井冈山、永丰、兴国、石城、崇义丰州、 会昌-寻乌等地区,总面积13693.88平方千米。


(二)限制勘查区(151处)


根据矿产资源供需关系、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要求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矿产资源勘查活动实行一定限制的区域。主要包括具有资源保护功能和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两类,共划定限制勘查区 151处,面积8300.22平方千米。其中,具有钨、稀土资源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41处,面积4120.93平方千米,与限制开采区一致;具有 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110处,面积4179.29平方千米,与禁止开采区一致。

  • 具有钨、稀土资源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41处

  • 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110处


(三)探矿权设置区划


  • 划定非稀土矿保留勘查规划区块(24个

  • 稀土矿保留勘查规划区块(12个

  • 新设勘查规划区块(22个


2.开采规划分区


(一)重点矿区(37处)


总面积2793.32 平方千米

  • 落实国家规划矿区 (16 处


龙南重稀土矿区(1)、龙南重稀土矿区(2)、寻乌轻稀土矿区、定南中稀土矿区、赣县(北)中稀土矿区、赣县(中)重稀土矿区、赣县(南)中稀土矿区、安远中-重稀土矿区、信丰(北)中稀土矿区、信丰(南)中、重稀土矿区、全南中稀土矿区、大湖塘钨矿区、相山矿区、江西金山金矿区、九江县城门山铜矿区、德兴铜矿区等,总面积2332.55平方千米。


  • 划定省级重点矿区(21 处

吉安县井头铁矿区、安福县杨家桥铁矿区、瑞昌市武山铜矿区铅山县永平铜矿区、德兴市银山铅锌矿区、贵溪市冷水坑银铅锌矿区、武宁县蓑衣洞钨矿区、修水县香炉山钨矿区、大余县西华山钨矿区、大余县漂塘钨锡钼矿区、崇义县茅坪钨锡钼矿区、全南县大吉山钨矿区、安福县浒坑钨矿区、分宜县下桐岭 钨矿区、于都县盘古山钨矿区于都县黄沙钨矿区、会昌县岩背-凤凰峒锡矿区、安远县园岭寨钼矿区泥竹塘区段、春市四一四钽铌矿区、横峰县黄山-松树岗钽铌矿区、上饶县朝阳磷矿区等、总面积460.77平方千米。


二)限制开采区(41处


 总面积4120.93平方千米

  • 资源分布区(29处)

修水县香炉山、武宁县大湖塘、浮梁县徐家尖、浮梁县朱溪、安福县浒坑、分宜县雅山、分宜县下桐岭、丰城县徐山、崇仁县聚源、宜黄县大王山、井冈山市杨坑、泰和县小龙、兴国县画眉坳、万安县红桃峰、遂川县碧洲、上犹县丰田坑、崇义县淘锡坑、崇义县茅坪-大余县樟斗、大余县九龙脑、大余县白井 大余县西华山-漂塘、赣州市笔架山、赣县长坑、于都县庵前滩于都县黄沙、于都县盘古山、赣县罗垅、赣县东埠头、全南县大吉山等,含国家规划矿区1处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2处,总面积998.47平方千米。


  • 稀土资源分布区(12处

赣县田村、赣县大埠、赣县阳埠、赣县韩坊、信丰县安西、定南县甲子背、全南县长城、龙南县富坑、龙南县足洞、安远县岗下、寻乌县项山、定南县沙头等,含国家规划矿区11处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4处,总面积3122.46平方千米。


(三)禁止开采区(110处)


生态保护区:

  • 省级以上自然 保护区(52处,含重要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6处)

有具体坐标范围的12处,庐山、官山、九岭山、马头山、阳 际峰、武夷山、铜钹山、赣江源、井冈山、齐云山、五指峰 九连山等

无具体坐标范围的40处,桃红岭梅花鹿、鄱阳湖、鄱阳湖南 矶湿地、伊山、瑞昌红豆杉、铜鼓棘胸蛙、三十把、五梅山 靖安潦河大鲵、云居山、峤岭、长江江豚、都昌候鸟、鄱阳湖鲤鲫鱼、鄱阳湖银鱼、青岚湖、黄字号黑麂、瑶里、鸳鸯 湖、玉山信江源、高天岩、羊狮幕、玉京山、铁丝岭、五府 山、南城老虎脑、宜黄中华秋沙鸭、华南虎、大龙山、老虎 脑、凌云山、水浆、岩泉、抚河源、七溪岭、井冈山大鲵 南风面、阳岭、章江源、桃江源等


  • 省级以上风景 名胜区(42处)

有具体坐标范围的14处,庐山、云居山-柘林湖、高岭-瑶里 梅岭-滕王阁、神农源、大茅山、三清山、灵山、龟峰、龙 虎山、武功山、仙女湖、井冈山、三百山等

无具体坐标范围的28处,秦山、灵岩洞、洪岩、洞山、华林 寨-上游湖、葛源、杨岐山、青原山、船屋、麻姑山、流坑 潭湖、罗汉岩、白水仙-景江、陡水湖、通天岩、聂都、梅 关-丫山、汉仙岩、小武当、百丈山-萝卜潭、玉笥山、翠微 峰、玉壶山、南崖-清水岩、象湖、天门岭、相山等


  • 省级以上地质 公园(11处,同地质遗迹保护区)

有具体坐标范围的7处,庐山、三清山、龙虎山、武功山、 石城、云居山-柘林湖、神农源等

无具体坐标范围的4处,象山、洪岩洞、铜鼓、五指峰等


  • 国家重点保护 的不能移动的 历史文物和名 胜古迹所在地 (17处)

铜岭古铜采冶遗址、祥集弄民宅、湖田古瓷窑遗址、仙人洞 吊桶环遗址、、闽淅赣省委机关旧址 上饶集中营旧址、洪州窑遗址、吴城遗址、安源路矿工人俱 乐部旧址、流坑村古建筑群、吉州窑遗迹、湘赣省委机关旧 址、、瑞金革命遗址、赣州城墙、关西 新围和燕巽围等


  • 其他

国家和省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中其他禁止开采的区域,在市 县规划中落实具体名称和范围


其他区域:

国家铁路、高速公路、国道、旅游专用公路沿线两侧等,按 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禁止开采的区域


勘查开发区域布局与主要方向

区划

名称

勘查目标

开发目标

矿业目标

鄱阳湖 地区

新增地热水 12000 立方米

/日,大中型矿产地 3 个

 

年产地热 200 万吨

 

1000 亿元

 

赣东北 地区

新增铜 100 万吨、铅锌 50

年产矿石量铜 5600 万吨、铅锌

 

 

7000 亿元

万吨、金 30 吨、银 1300

吨、高岭土 500 万吨、黑

滑石 2000 万吨,大中型

500 万吨、金 280 万吨、银 85

万吨、高岭土 30 万吨、水泥用

灰岩 3500 万吨、黑滑石 150 万

矿产地 9 个

 

 

赣西

新增铜 60 万吨、钨

年产钨精矿(WO3 65%) 7500

 

 

4600 亿元

(WO3)25 万吨、钽铌

吨;矿石量煤 950 万吨、铁 955

((Ta+Nb)2O5)20000 吨、锂

万吨、铜 600 万吨、钽铌 450

地区

(Li2O)15 万吨、金 15 吨、

万吨、锂 50 万吨、金 20 万吨、

地热 6000 立方米/日,大

盐矿 450 万吨、水泥用灰岩

中型矿产地 7 个

3500 万吨、地热水 350 万吨

 

 

 

赣中南

新增铜 40 万吨、铅锌 20

年产钨精矿(WO3 65%) 37000

 

 

 

6000 亿元

万吨、钨(WO3)35 万吨、

吨、稀土(REO)11700 吨;矿石

锡 2 万吨、稀土(氧化物)20

量铜 100 万吨、铅锌 200 万吨、

万吨、金 15 吨、银 500

锡 40 万吨、金 20 万吨、银 15

地区

吨、萤石(CaF2)600 万吨、

万吨、萤石 80 万吨、高岭土 50

高岭土 1000 万吨、地热

万吨、盐矿 100 万吨、水泥用

水 10000 立方米/日,大中

灰岩 2000 万吨、饰面用石材

型矿产地 13 个

120 万吨、地热水 250 万吨


勘查开发基地建设与重点工作部署

区划

名称

基地建设

重点工作部署

鄱阳湖 地区

省级资源产业基地 3 个:庐山地热、庐山西海 地热、南昌地热

重点调查评价区 1 个

重点勘查区 3 个

储备保护区 1 个

 

赣东北 地区

国家级能源资源基地 1 个:江西德兴-九江铜金

银铅锌矿(德兴);

省级资源产业基地 4 个:景德镇陶瓷、万年-弋 阳水泥、广丰-玉山黑滑石磷矿等非金属矿、贵 溪冷水坑银铅锌矿

重点调查评价区 2 个

重点勘查区 12 个

重点矿区 7 个

储备保护区 1 个

 

 

赣西 地区

国家级能源资源基地 2 个:江西德兴-九江铜金

水泥用灰岩矿(九瑞)、江西武宁-修水钨矿(大 湖塘、香炉山);

省级资源产业基地 6 个:丰城煤炭、樟树盐化 工、赣中铁矿、宜春新坊稀有金属矿、宜春同 安稀有金属矿、武功山地热

 

重点调查评价区 4 个

重点勘查区 13 个

重点矿区 10 个

 

 

赣中南 地区

国家级能源资源基地 2 个:赣南钨矿(崇余犹、

于都-赣县、全南大吉山)、赣州稀土矿(赣县、 三南-安远、寻乌);

省级资源产业基地 7 个:井冈山地热、永丰饰 面用大理石水泥用灰岩萤石矿、于都银坑-宁都 青塘金银多金属矿、兴国氟化工、石城氟盐化 工、会昌氟盐化工、崇义陶瓷

重点调查评价区 2 个

重点勘查区 13 个

重点矿区 20 个

储备保护区 6 个 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1 个


规划重点


1.勘查重点


  • 重点勘查矿种:铀、地热、页岩气、煤层气等能源矿产,铜、铅、 锌、锡、钽铌、锂、金、银、富铁等金属矿产,萤石、黑滑石、晶质 石墨、高岭土、陶瓷土(瓷石)、水泥用灰岩、硅灰石、透辉石、硅 石(粉石英)等非金属矿产;

  • 限制勘查矿种:高硫煤、湿地泥炭、砂金等国家、省人民政府宏 观调控限制性勘查矿种;

  • 坚持综合勘查与评价、老区与新区、深部与浅部结合的原则,加强重点勘查区、大中型老矿山的攻深找盲与探边摸底,全力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2.开发重点


  • 鼓励开采铀、地热、煤层气等能源矿产,铜、金、银、钽铌、锂、 铁等金属矿产,萤石、黑滑石、硅灰石、盐矿、水泥用灰岩、高岭土、 陶瓷土(瓷石)、硅石(粉石英)、饰面用石材等非金属矿产,以及 矿泉水等液体矿产;

  • 以战略性矿产或区域优势特色矿产为主,所划定的资源储量大、资源条件好、具有开发利用基础、对全国和我省资源开发具有举 足轻重作用的大型矿产地和矿集区。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重点


  •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 资谁受益” “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推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 理恢复工作;

  •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逐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 强化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控。加大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破环调查, 规范生产矿山的监测监控,严格禁采区开采活动的监督管理。



湖北


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规划定位


《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是落实国家矿产资源安全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是我省“十三五”时期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行动纲领。


《规划》以2015年为基准年,以2020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25年。适用范围为湖北省所辖行政区域。

规划目标指标

类型

指标

规划期

展望期

属性

矿产资源勘查

公益性地质调查

1:5万区域地质调查/平方千米

37307

31400

预期性

 

1:5万矿产远景调查/平方千米

40425

51480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平方千米

86755

99000

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

10

15

新增查明资源储量

页岩气/千亿立方米

1

1.25

铁(矿石)/万吨

5000

5000

锰(矿石)/万吨

500

600

铜(金属)/万吨

80

100

铅锌(金属)/万吨

80

100

金(金属)/

50

60

铌(Nb2O5/万吨

100

120

锂(LiCl/万吨

10

12

晶质石墨(矿物)/万吨

120

150

磷(矿石)/亿吨

5

5

钾盐(KCl/万吨

60

70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

重要矿种年开采总量

(矿石)/万吨

900

1000

(矿石)/万吨

70

90

(矿石)/万吨

700

700

(矿石)/万吨

250

300

岩盐 (矿石)/万吨

800

900

石膏(矿石)/万吨

250

300

水泥用灰岩(矿石)/万吨

5500

6000

饰面用石材(矿石)/万立方米

3000

4000

钨矿(精矿)

300

300

约束性

(矿石/标矿)/万吨

2200

2300

矿业转型与绿色发展

矿山总数

2200

2000

预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10

12

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80

85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平方千米)

40.49


约束性

三区两线矿山复绿面积(平方千米)

30.48


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面积(平方千米)

75



总体布局


落实湖北“两圈两带一群”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构建三个层次的《规划》空间格局。


宏观:突出强调规划的引导作用

中观:作为项目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的依据作用

微观:空间管制依据作用


1. 战略引导布局


  • 勘查开发利用区域:根据我省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勘查开发现状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结合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布局,按照鄂东地区、鄂南地区、鄂西地区、鄂西南地区、鄂东北地区、鄂北地区、鄂西北地区和鄂中地区共八大片区进行勘查开发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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