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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散装水泥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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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散装水泥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发展散装水泥、保护资源环境、促进节能减排、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等的要求,市经信局拟对全市散装水泥生产、中转、使用企业及建设工程项目散装水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监督检查对象及时间安排

  (一)监督检查对象

  1. 水泥生产企业;

  2. 散装水泥中转企业;

  3.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双随机抽查);

  4. 建设工程项目。

  (监督检查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2018年3月至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监督检查内容

  (一)水泥生产企业

  1. 新建水泥生产企业或者水泥生产线,散装水泥发放能力是否达到70%以上的要求;

  2. 水泥生产企业是否定期向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报送生产量和销售量的统计报表;

  3. 水泥生产企业是否建立健全质量、计量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


  (二)散装水泥中转站

  1. 是否存在擅自添加粉煤灰、矿粉等材料配置水泥的情况。

  2. 是否存在对散装水泥进行再次包装销售的情况。

  3. 是否定期向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报送统计报表。


  (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1.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全部使用散装水泥;

  2.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定期向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报送生产量和销售量的统计报表;

  3.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建立健全质量、计量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


  (四)工程建设项目

  1. 工程建设项目水泥使用量达300吨以上的,其散装水泥使用量是否达到水泥使用总量的70%以上;

  2. 检查、核实工程建设项目袋装水泥的使用量;

  3. 城市城区、开发区、产业园区、中心镇区一定范围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及要求

  (一)根据工作职责和我局的执法委托,监督检查工作由厦门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厦门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应规范执法,增强服务意识,通过监督检查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指导,提高散装水泥供应量和使用量;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并提前备好生产、销售或采购水泥的票据及相关资料,积极配合监督检查人员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监督检查企业(项目)名单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3月7日


  (联系人:林宝希   电话:2220477)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监督检查企业(项目)名单

序号类别  企业(项目)名称
1水泥生产企业厦门华金龙建材有限公司
2厦门鹭特建材有限公司
3厦门市顺建水泥有限公司
4厦门美益建材有限公司
5厦门同安路桥水泥厂水泥粉磨站
6散装水泥中转站厦门港务海路达建材有限公司
7厦门建安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8厦门市明创物流有限公司
9预拌混凝土企业厦门哈达建材有限公司
10厦门海投建材有限公司
11厦门美益兴业建材有限公司
12厦门侨领华信建材有限公司
13厦门振银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14厦门智欣建材有限公司
15建设工程项目厦航翔安生活基地(2014XP04)
16海西股权投资中心及科技企业孵化基地项目
17ABB厦门工业中心项目
18同安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19启润物流仓
20大溪花园二期安居房一组团工程
21集美-创意城1-6号楼及地下室
22H2015G02地块项目上部工程
23北站万科(2012JP05地块)07子地块
24住宅·莲花国际1#-4#地块商品房项目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
25东海火炬科技园SOHO配套中心S3号楼
26融信.铂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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