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8:20,正值上班高峰期,在东莞莞城旗峰路(汇峰中心往旗峰山方向)发生一起小车撞人的事故,目测情况来看,一名行人被撞伤(受伤程度不明),肇事小车前挡风玻璃经撞击后碎裂,一起来看看记录仪拍下的视频:
肇事车辆驾驶位前挡风玻璃碎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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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倒地,目测还在玩手机,具体伤情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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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前方三米处有一辆单车,当时应该是伤者骑单车过马路,被快速通过小车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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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不久,120赶到现场进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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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从上面这些图片我们看到,此事故发现在斑马线附近。可以理解为伤者骑单车过马路,被飞驰而来的小车撞伤。肇事司机除了要承担此次事件的责任外,还要罚200扣3分。
此前,东莞交警又针对“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要罚200扣3分”的规定:
一般来说,交警根据事故原因判定谁负主责、次责或平等责任。但由于每个案例的实际情况不同,责任判定也会有所区别。尤其在车辆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行人的某些行为也会影响责任的判定。
我们最常见的有四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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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
横过马路时,行人突然冲出来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车辆速度本就不慢,如果这时从路口突然有行人窜出,司机刹车不及时发生碰撞,虽然车辆肯定要负责任,但由于行人也是突然冲出,也会影响责任判定,负有一定责任。
第二种
车辆经过斑马线没有减速
司机按照交通信号行驶,没有违规,但在过斑马线时没有减速慢行,未确保安全通行,也需要负上一定责任。
第三种
行人过斑马线时冲红灯
这个自不必说,红灯停,绿灯行,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的常识我们大人更应该严格遵守。但往往有些行人在过斑马线时犹如走无人之地,行人信号灯形同虚设。这时与车辆发生碰撞,责任如何判定,还要车辆全责吗?肯定不能,无论行人被撞轻伤或重伤,行人都因冲红灯要到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种
骑行自行车过马路或使用滑轮、滑板
早在去年8月份,一名16岁少年骑着共享单车,在斑马线上骑着单车过马路,结果被出租车撞飞,因抢救无效死亡。有些行人的素质和安全意识的确有待提高,尤其在横过马路时,更要注意,骑自行车的要下车推行,使用轮滑、滑板的,更要把它提起来拿在手里,安全通行。
总而言之,
不管是车主还是行人,
外出一定要注意安全,
车主应当安全驾驶,
行人也应该按照规定行走。
“车让人,人让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