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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愁百村记——海阳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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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所村     

刘小萌摄于2015年7月16日

关键词:明代海阳守御千户所明代古井/名门望族鞠氏

地理位置  海阳所村位于乳山市境东南部,距市里约18公里,是海阳所镇政府所在地。至2015年底,全村有1015户3000人,占地面积约4平方公里。

村名由来  元朝至正十三年(1353年)焉姓由河南省开封迁此定居,因居住地西有沙河沟,沟旁曾设军寨,故取名“沙沟寨”。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大嵩卫于沙沟寨设守御千户所,沙沟寨遂改称海阳所。

 隶属沿革  明洪武元年(1368年)前,隶属益都路宁海州牟平县。明洪武年,牟平县省入宁海州,隶属山东省登州府宁海州。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置海阳县,隶属海阳县乳山乡桃花社。民国十七年(1928年)海阳县废4乡设12区,隶属海阳县海阳所区。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改12个区为6个区,隶属海阳县第3区。1941年2月,建立牟海县,隶属牟海县第1区。1945年1月,牟海县更名乳山县,同时将区名改以地名称谓,隶属乳山县港里区(区公所设海阳所村)。1950年7月,区名复按数字排列称谓,隶属第1区。1951年1月,,隶属1区海阳所乡。1955年9月,区名再次改以地名称谓,隶属港里区。1956年12月,港里区并入堕崮山区,隶属堕崮山区海阳所乡。1957年7月,撤区建制,县直接辖乡镇,隶属乳山县海阳所乡。1958年9月,取消乡镇、村建制,隶属政社合一的海阳所人民公社。同年10月,乳山县建制撤销,隶属海阳县海阳所人民公社。1961年10月,乳山复县,隶属乳山县海阳所人民公社。1984年3月,撤销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恢复乡镇、村建制,隶属海阳所镇。1993年7月,乳山撤县设市,隶属乳山市海阳所镇至今。

历史文化   海阳守御千户所 元末明初,,百姓深受其害。,抵御外来侵略,“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军事要害之地设“卫”,次要之地设“所”。

海阳守御千户所(以下简称海阳千户所)设立于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城分内城、外城,内外城之间约200米距离。外城城墙周长三里(约1500米),高二丈(1丈约等于3.3米),宽一丈二尺,筑有坚固的内夯盐碱土外包砖石之结构,墙上用青砖切成垛口,墙外有深八尺、宽一丈二尺的护城池环绕,设西南二门,城门及城墙底部均用青石砌筑,上部用特制的大青砖(34.5厘米×16.5厘米×10厘米,重10多公斤)砌筑。城门之间均衡设29个楼铺,“铺”呈圆弧状,突出城墙外,即可作望指挥又可三面御敌。内墙设四门,设有千户所衙及随职管眷住房,兵营、马棚、兵械库及粮草仓库等分列各处。城西设有演武场,为平日习功练武和操练检阅之地。所内设置有水军、马军,配置船只、马匹,往来巡逻。有备倭战船10艘,用以巡逻海上,迎战寇贼。有马10匹,用于相邻卫所之马军往来会哨。

残存的海阳守御千户所旧墙局部(资料片)

海阳千户所初设时为标准满员配置,防卫力量雄厚,共屯兵1120人,军事首脑称千户。设正千户1员,副千户2员,镇抚2员,百户10员。每个百户所领112人,设总旗2名,小旗10名。“守御千户所”这种部队编制的特殊性就在于其屯田制的模式。之所以称为“千户”,其实就是1120户人家,每户人家都要有一个男子入军籍,而且子孙一人世袭为军,代代相传,不得脱籍。他们平时在政府拨给的土地上屯田和训练,垦种自给;遇有战事,随临时指定的将领作战,事毕,将归朝,军士归所驻地。

海阳千户所兵员构成具体细分为京操军、城守军、屯田军、捕倭军四个军种,分别担当不同的工作。京操军即班军,是定期抽调赴京戍卫防倭的军队,城守军是把守城门及城内巡逻的军队。屯田军是亦战亦耕的部队,和平时期主要负责种田,发生战事再穿上盔甲出城杀敌。捕倭军,战斗力强,。洪熙年间以后,山东沿海卫士轮番执行京师戍卫任务,备历艰辛。再加上很多军士土地被侵占和军饷甚微,逃亡现象严重,所以沿海军力明显减少。据《筹海图编》记载,至嘉靖年间,海阳千户所兵员共790人,其中,京操军496人,城守军126人,屯田军66人,捕倭军102人。在山东沿海各守御所中,海阳千户所仍是兵员较多的守御所,仅次于雄崖守御所。

海阳千户所,直属山东都指挥使司节制。清军入关后,“因地设官,因官设兵”,兵事完全归地方最高行政长官总督和兼领提督的巡抚节制。各基层防区守军也由世官改为流官,地位也渐下降,兵员配备也渐薄弱。至清康熙十七年,海阳千户所守军只有182名,其中“守城军九十五名,种屯军六十六名,守墩军二十一名。”清顺治四年(1647),清政府开始裁各卫所,指挥千户改设守备千总(从五品)。顺治十二年(1655)裁海阳千户所入大嵩卫,雍正十三年(1735)又裁大嵩卫改设海阳县。海防则由设于顺治五年驻扎在宁海州的文登左营负责,陆地防守则属宁福营。此后海阳千户所城无人管理维护,不断被人拆砖取土,建房垒墙。抗日战争时期的1941-1942年,庭部匡玉洲进驻海阳所时,也拆除残余的城墙砖石修筑碉堡。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学大寨运动中,经过长年累月雨水冲刷而盐碱渐失的墙土,也被削高用去整地换土。至于城里的三官庙、老爷庙、火神庙等建筑物,也在悠久的历史进程中逐渐消失了。

海阳千户所的裁撤后,的众多军户及其后人落籍为民,多从事渔农商业,人口快速增加。他们有的后来逐渐迁往境内他处,生根繁育,形成村落。而这种融合,也带来了乳山沿海人才众多的现象。如海阳所村明清时期就有13人中第登科。今海阳所村居民1000余户,是乳山市姓氏最多的村,除宋、姜姓系当地土著外,其余王、许、左、鞠、谢、傅、贾、吕、陈、刘、韩、张、徐、李、万、赵、常、杜、鲍等24姓多系明代永乐年间落籍军户的后裔。该村是海阳所镇政府的驻地,如今已成为繁华热闹、小有名气的城镇。

海阳守御千户所遗址   

刘小萌摄于2016年8月24日

明代古井 在海阳所村西南方向的帽山脚下,至今存有一口明代古井。关于这口古井,民间有一传说:明朝时,,掠抢百姓粮食、牲畜等财物。有一次,,便把所有金银财宝藏在帽山脚下的这口井里,并用石土封住井口,外逃后至今未归。因此,帽山是个“金山”,山下井是“宝井”之说不胫而走。2014年5月,海阳所村委为保护这口古井,

对其进行了整修,并立大理石碑志之。碑的正面刻有“明朝古井”,背面刻有“据考:此井建于明朝初期,于海阳所古城同步”碑文。

明代古井  

刘小萌摄于2015年3月22日  

名门望族-鞠氏  海阳所村军户鞠氏为村的名门望族。始祖鞠钊,原籍南直隶(今江苏一带)常州府江阴县人。元末朱元璋起事后,鞠钊在江阴参军,跟随朱氏南征北战。明永乐初年,随军调防来到山东,渐次东迁至海阳所村。落籍海阳所后,鞠氏门族人丁兴旺,到清朝时已是枝繁叶茂,加之门内子弟性情聪慧,多被聘为老师教授当地学生,渐成地方上的名门望族。鞠氏先祖讲究言传身教,倡导严教训子的家风,后代子弟寒窗苦读成绩卓著,科考中第出仕频仍,乃至有“满门五进士三举人”之佳话。其中鞠珣,官至广东道监察御史,其子鞠宸咨曾任甘肃布政使;鞠恺,先任翰林院编修后升广西学政,其子鞠广庆嘉庆庚午乡试中举,其弟鞠曾任荆溪、宝山知县升安庆府同知;鞠宸,遴任川沙知县;鞠宸,枢任河南息县知县;鞠捷,昌任河南汝州知州即补知府。子弟为官后,其父辈、祖父辈及弟兄、妻子等也频频受封获荫,男性或封授奉政大夫、儒林郎、文林郎等,女性或封赠安人、宜人。清时,海阳所之地属海阳县,海阳所村鞠氏很有脸面,新到海阳知县上任伊始,必登鞠氏门庭拜访,可谓显赫一时。

清代,海阳所村鞠氏中的领首者当属鞠。鞠,字观玉,少时勤学苦读,学业卓优,顺治三年(1646)乡试中举,是海阳设县后第一个获得科甲出身的读书人,《海阳县志》载“县有科甲自”。中举后,他先是在峄县(今枣庄市峄城区)担任教谕(类似于现今县文教局长)。康熙二年(1663),升任广西隆安县令。他为官正直,奉公守法,以其卓越的政绩和良好的名声受到两广总督的推荐,被擢升为监察御史(从五品)。鞠先为京畿道监察御史,后任广东道监察御史。鞠任广东道御史期间,做了一件最具历史影响的大事—率先弹劾孙延龄。孙延龄本是定南王孔有德部将孙龙的儿子。得孔有德赏识,把女儿孔四贞许配给他。孔四贞,后来被顺治皇帝的母亲孝庄皇太后收做义女,赐“格格”称号,封和硕公主。如今北京西三环边上有个地名叫“公主坟”,此坟埋的就是这位公主。做了驸马的孙延龄,沾孔四贞的光,有了“和硕额附”的头衔和“一等阿思尼哈番”的世袭爵位,成为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成员。朝廷为了笼络定南王旧部人心,授予孙延龄上柱国、光禄大夫、镇守广西等处将军等阶位官衔,官阶正一品,委以“掌管王旗”、收拢广西孔有德部众的重任。那知孙延龄才望庸劣,志大才疏,不仅恣意滥权,安置亲信,还擅自杀人,枉法犯法。当地官员举报揭发,要求撤其职。但内外诸臣忌惮于他皇亲国戚的显赫身份,投鼠忌器,未曾动真。康熙十一年(1672),时任广东道监察御史的鞠率先发难,奏呈《重名爵以肃军务疏》,历数孙延龄滥用名爵的罪错,建议朝廷将其撤回京城,另行委派将军统辖广西孔部。这一奏疏,引起了康熙的重视,查实后将孙延龄罢官撤职。鞠领头弹劾皇亲国戚,官名内外传扬。史志记载明决刚直,遇事敢言,一时仰其丰”。

运用可向皇帝奏章言事的权利,写了不少的奏疏,编为二卷得以传世。许多奏疏反映社会现实,提出应对措施,得到皇帝的嘉许,批示有关部门研究实行。例如,当时滇黔闽粤等边远地区的众多考生,因连年兵事战乱、道路阻塞,无法准时回乡参加乡试。针对此事,鞠在《变通会试起文疏》中,奏请皇上不拘原籍,准予他们在流寓之地的外省参加考试,类似于今天的异地高考;清季实行“秋决”制度,他发现“各省人命重案每于秋审之期大半者从轻减”,“疑其中轻重出入之间未必不开豪强贿脱之门”。于是奏报《重犯不宜轻纵疏》,认为强盗杀人者、杀夫杀妻者,其罪尤大,岂有可缓须臾之死者乎?一定要严格按照律法办事,惩一儆百,不让杀人者漏网;任京畿道御史时,,老百姓层层诉讼受审,疲于辗转奔波。而判决往往是罪犯只得鞭责等轻罚甚至释放。他感到“小民如此拖累,而奸棍反而扬扬得意,以为历经如许衙门而不过如此,所以愈行肆志而无所忌惮”,因此奏请直接交由基层巡捕“自行审理按律例发落”,以利“清禁地、安善类”。鞠死后,“墓在海阳所城西”,但生卒年月尚待考证。其子鞠宸咨,字公度,康熙初考中进士,曾任陕西宁夏海东等处水利兵备道按察司副使,后升甘肃布政使,从二品,时人谓之“青出于蓝胜于蓝”。

发展现状  海阳所村为渔农结合村,有海水养殖面积300多亩。20世纪90年代以来,先后兴办砖厂、建筑材料厂、建筑队、汽车修理厂等10余个村办企业。2011年启动了旧村改造工程,截止2015年,建成楼房12000平方米,可安置140户入住。利用帽山特殊的地理位置,积极发展林业苗圃和海水养殖,发展黑松、红杉等9个品种的育苗地600多亩,解决了部分劳动力就业,年增加集体收入60多万元;牡蛎、杂色蛤等浅海养殖,年增加集体收入50多万元。2015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504万元,人均纯收入15897元。多次被评为威海市“经济强村”,连续多年被评为威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文明村”。

村委办公大楼         

摄于2007年8月 资料片

活动中心         

摄于2007年8月   资料片

 

撰稿人:鞠秀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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