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界派出所民警在该镇一竹制品厂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厂房工作区域地上有烟头。
巡查人员还发现有一名员工躲在工厂一处角落抽烟。民警立即上前进行制止,同时对他进行了现场教育。
经查,这名员工叫曾某,是该竹制品厂的锅炉工。据了解,竹制品厂房是禁烟的,厂房内禁烟标志也非常明显,曾某在明知工作区域必须全面禁烟的情况下,违反相关规定,情节严重。
,第六十三条第二项,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公安机关对其做出行政拘留二日的决定。
由于竹木制品加工企业都建有烘房,堆放大量的竹、木、海绵、油漆等易燃物品,加上建筑结构普遍简易,以及生产工艺特点,企业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稍有不慎极易引起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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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案例四
小路碎碎念
消防意识一定要加强,火灾不可不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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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遂昌新闻网,原标题《遂昌有人抽烟被行政拘留二日!怎么回事?》
◐ 编辑: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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