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波晚报综合鄞视报道、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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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鄞州罗蒙环球城小区的小韩在小区行走时,突然被一个不明物体砸中,瞬间倒地不省人事。
监控画面记录下了当时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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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的监控录像
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
从天而降砸中小韩的
竟然是一把刀!
一把身长约90厘米、重5-6斤的武士刀!!
小韩被紧急送医,并在后脑勺处缝了8针后,终于悠悠地醒了过来。
“那天晚上7点左右,我一个人走在路上,突然间就晕过去了,后来模模糊糊有点意识,我就摸了一下自己的头,发现有一个口子裂开来了。”
尽管目前经过治疗后,情况稍有好转,但是小韩还是会时不时头晕。在回忆当时的情形时,小韩仍然显得心有余悸。
首南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发现人行道上有血迹和一把长长的武士刀。并调取小区监控,并对该区域小区住户逐一进行排查。
经过大量排查工作,直到次日下午2点多,在该区域内的一幢住宅楼11楼某房间内发现一个刀鞘,跟砸中小韩的那把武士刀刚好匹配,于是锁定高空扔刀的嫌疑人并将其抓获。
起因竟是一对情侣吵架
嫌疑人是个20岁的女子,姓陆,今年20岁,贵州人。陆某向警方交代,她今年年初和男友周某一起搬到该小区租住。
事发当天下午4点多,陆某和男友周某因为一些琐事开始争吵,一直吵到到晚上7点多。为了想让女友撒气,周某冲动之下从客厅墙上取下一把武士刀,让女友砍他解气。陆某看到男友拿刀,非常害怕,冲动之下夺过刀直接从11楼窗户扔了下去,后果就是击中了刚好路过的小韩。
警方称,这把武士刀属于管制刀具,且已经开锋。周某交代,这刀是同住一套房的其他租户的。
万幸:刀落下时与墙壁发生了碰撞
警方分析认为,武士刀坠落位置是11楼,约33米高处,对比小韩的伤势,这种情况已经算不幸中万幸。
警方技术部门做过测算,如果刀直接从11楼坠落,落地的速度会很快,这种情况下人被击中的话,即便不致命也是重伤。警方结合小韩的说法,调取事发现场视频监控,对当时的情况进行了还原推测:刀从11楼坠落后,在低处约二三楼位置,与墙壁碰撞,下降速度有所减缓,然后是刀柄击中了小韩的后背,刀刃从她后脑勺擦过。
回想起当时情形,小韩仍十分后怕:“以后,经过那个位置心里肯定会有阴影。”
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目前,陆某涉嫌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已于7月4日被鄞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市民,高空抛物造成路人受伤或死亡。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话,肇事者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高空抛物造成人身伤害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肇事者有可能被判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警方表示,最近天气炎热,各种纠纷引发的警情明显增多,炎炎夏日,人容易焦躁冲动,遇事要尽量控制情绪,不要让事态扩大。
6月25日,西安一名初中学生被某小区楼上掉下来的水泥块砸成颅骨骨折,无缘今年中考。
6月27日,一位77岁高龄的李先生在西安电子三路某小区院内被小区五层一阳台上掉下的水泥块砸中头部,随即送入了重症病房。
7月1日早晨,在南通港闸区陈桥佳苑,一辆停在小区里的轿车,就被从空中坠下的玻璃瓶给砸坏了。
7月3日晚上23时许,郑州一写字楼上一大块玻璃从高空掉落,停放在门面店门口的两辆轿车无一幸免,其中一辆红色捷豹车车顶及玻璃以及引擎盖均被砸穿,车身多处被玻璃渣划伤;另一辆黑色上海大众轿车车顶及后玻璃窗被击中,伤痕累累。
高空坠物的威力远比人们想象的要大。一块不起眼的小小西瓜皮,从25楼的高度飞下,如砸中头部可致人死亡。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也就是说,从空中掉下东西砸到人,假如找不到责任人,则推定所有住户都有“抛物”的可能,应由所有住户一起赔偿,除非住户能举证自己是清白的。
目前,高空抛物难题主要在于责任主体的认定,损害后果对应的法律责任就简单得多,按照所造成的损害结果确定,轻的仅民事赔偿,重则可能遭到治安处罚直至承担刑事责任。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不随意扔垃圾、杂物,防止高空坠物,加强对高空抛物行为的相互监督力度,提醒家人、亲朋,并教育小孩拒绝高空抛物。
太可怕,
这把刀稍有偏差,
或如果没有经过碰撞
后果不敢想……
给姑娘的不幸一个抱抱~
也给姑娘的幸运点个z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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