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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出击:可别再私搭乱建了!又几处私搭乱建被强拆!还有这个驾校也被强拆……到底咋了?附现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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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作业)


(拆除后现场) 

许昌市长葛市和尚桥镇楼张村一处驾校被强拆

“路边有块儿空地,谁占着是谁的!”

“这块地闲着也是闲着,我先用用!”

……

小编赶紧告诉你:快别占了,别用了,建了也是违法建筑,属于“私搭乱建”,“违法占地”,要被强拆的,全部强拆。

可千万不敢有侥幸心理!不信往下看——

雷霆出击!楼张村一驾校违建设施被强拆

5月22日,长葛市金桥办事处联合市国土局、市城建局监察大队、金桥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共70余人,出动钩机一辆,集中力量对辖区玫瑰食业、桥北、英刘、解放路等7处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拆除,拆除面积近1000平方米。

工作人员一直现场督导

违法建筑全部被拆除

5月12日,由长葛市和尚桥镇政府组织,市国土局、住建局配合的打击“私搭乱建”行动拆除楼张村一驾校的违法设施。据了解,该驾校违法占用土地3000余平方米,用来建造成为训练场地。

此次行动出动大型钩机1台,执法车辆20余辆,人员80余人,共拆除水泥地坪3000余平方米。

拆除前

强制拆除现场

该违法建设被依法拆除后的现场

5月5日,在长葛市增福镇政府的组织下,市国土资源局监察执法大队联合该镇创建办、国土所、派出所、电管所及农业区人员,对彭庄村、河涯刘村违法占地依法拆除。共拆除钢构房2间、围墙300余米,捣毁地基80余米;并及时制止了两处违法垫土行为。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有力的打击了违法占地行为人的嚣张气焰。  

违法占地现场图片

5月22日上午,长葛市大周镇政府开展入夏以来第三次打击违法占地及私搭乱建行动。行动在市国土监察大队的大力配合下,镇国土所、执法队、派出所、电管所及各农业区等相关单位抽调40余精干兵力,对该镇辖区内的和尚杨村、大辛庄村、付桥村出现的违法占地及私塔乱建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此次行动共拆除钢构2座、围墙180余米、封填地基1处、制止违法苗头1处,充分显示了大周镇政府对违法占地及私塔乱建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工作人员指挥钩机进行拆除

执法现场,被推倒的违法建造的围墙

究竟什么是“违法占地”、“私搭乱建”?法律又是怎么规定和处理的? 

长葛市国土局负责人告诉小编,“私搭乱建”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说法,严格来说,它不是一个明确的法律、法规用语。

不向相关的部门申请就私自接电线、水管等,这都是‘私搭’的范围;‘乱建’是说,我们在自己房屋建设的固有标准之外,通俗讲也就是咱们房屋产权证上面所规定的面积之外,或者在公共场所、集体土地等另外修建的建筑物都全部归为‘乱建’范围。”该负责人说,“既然是‘私搭乱建’,那么基本上都会牵涉到‘违法占地’,违法占用土地来搞自己的‘私搭乱建’,总的来说就是在规定的范围外,为达到自己利益改变现有房屋等的使用方式或者再建造的房屋基本上都属于‘违法占地’和‘私搭乱建’。

 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是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

重要提醒  

“违法占地”、“私搭乱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所以,老乡们,快别建了,建了也不赔,不但“赔本”,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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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第1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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