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建吉兴竹业有限公司申请,我局同意“新建生产竹重组材地板项目(二期)”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 现将该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批后公告,利害关系人如不服本机关作出的审批决定,可在六十日内,依法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一、公告的主要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73421.44㎡,容积率1.673,建筑密度40.72%,绿地率15.1%。
二、反馈方式:
1、来信来访: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1号明宇大厦16层(邮编:365000) 2、联系电话:0598-8289012 0598-8386829
三明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