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加快推进全省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记者从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意见》首次有针对性地提出湖南省垃圾资源化利用目标和任务,实施垃圾分类,大力推进垃圾焚烧设施规划布局建设,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开展存量垃圾场生态修复。
湖南省副省长张剑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生活垃圾而言,处理不好是污染,处理好了是矿产。生活垃圾作为‘城市矿产’,蕴含丰富的再生资源,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既可解决污染问题,又可实现变废为宝。”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决策部署,作为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湖南省将垃圾资源化作为重要的民生议题、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涵。
为加快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湖南省政府认真分析国内外垃圾资源化发展形势,根据湖南省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了推进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决定加快推进垃圾资源化。2014年到2020年的工作目标任务是:实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焚烧发电和水泥窑协同处理设施建设,推行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实施存量垃圾场生态修复,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建立“谁排放垃圾谁付费”的机制,加快提升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到2015年年底,全省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将达到35%(其中,长株潭城市群达到50%,其他市州达到30%),湘江流域县以上城镇完成存量垃圾场生态修复。到2020年年底,全省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50%以上,实现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资水、沅水、澧水流域县以上城镇完成存量垃圾场生态修复。
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湖南省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规划布局。今后,该省城镇垃圾处理将以焚烧为主,促进水泥窑协同(焚烧)处理工艺发展,不允许县城以上城镇新建、改扩建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是提高排放标准。新建、改扩建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污染物排放要达到国际先进排放标准。三是加大资源循环利用力度。利用焚烧处理项目协同处置污泥,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飞灰,将再生水用于焚烧处理项目的冷凝水。四是营造优美环境。垃圾焚烧项目办公区和生产区合为一体建设,注重外形设计和外墙装饰,内设参观、宣传走廊,形成环境宣传教育基地,配套建设园林绿化、文化休闲等设施,供周边群众休闲健身。五是实行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原则,建设覆盖城乡的垃圾收运体系,将农村、乡镇的生活垃圾统一进行资源化利用。六是创新投融资方式。进一步开放市政公用事业,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推进政府购买环卫清扫保洁、垃圾中转运输等公共服务。七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运用公私合营(PPP)模式进行建设、运营和管理的,且排放达到国际先进排放标准的垃圾焚烧项目,重点安排省级资金奖补,给予贴息支持。目前,华新水泥公司、中联重科、湖南首创等公司已经积极投入到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中,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获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湖南省还相继推出了一些支持政策,其中包括:免除运营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全额收购上网发电量;国家安排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日产垃圾量300吨优先采用焚烧发电技术,就近有品牌水泥企业可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理技术;省级新型城镇化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对采用PPP模式建设运营的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贷款贴息;专业垃圾收运车辆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