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执法大队接到浙江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的举报,称鸿顺德国际商贸城内张某经营的硬质水泥钉涉嫌冒用该公司厂名、厂址,要求立即依法进行查处。
接到举报后,执法大队立即向分管局长汇报,随后对鸿顺德国际商贸城内张某门店及仓库进行了检查,其销售的硬质水泥钉经浙江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当场鉴定后,表示并非该公司生产、包装的,为冒用该公司厂名、厂址产品。据此,执法大队对400余箱涉案硬质水泥钉进行全部扣押,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执法大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