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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质量控制监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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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前准备工作

1、审核施工方案。方案应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各项措施能满足质量要求,具备切实可行的质量问题防治措施。

2、供料厂家的审核。审核施工单位选定的供料厂家的资质和业绩;到现场实地考察厂家的生产能力、生产环境和已完成项目的运行情况;对级配范围内的粗细集料和沥青原材取样送检;各审核项符合工程需要和设计要求后确定供料厂家。

3、道路基层验收。落实《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第3.0.9条规定“施工中前一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行后一分项工程施工”的要求,对道路基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面层施工。

4、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按照《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第3.0.7条规定,“施工中必须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作业区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的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和材料供应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过程中重点对作业程序的衔接、施工技术要求、人机配合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交底过程监理全程参与,确保制度的落实和交底的效果。

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测量。按照松铺系数和层厚确定松铺厚度,测量人员精确放线,保证摊铺层厚、平整度和横坡要求。

2、按照《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第8.1.2条规定,“沥青混合料面层不得在雨、雪天气及环境最高温度低于5℃时施工”。施工前了解天气情况,选择施工时间。施工时间确定后,对基层表面进行全面清理,洒透层沥青,施工封层,并封闭交通。

3、施工人员机械到场后,核查机械的型号、数量是否与施工方案一致,机械运行是否正常,各个岗位的人员是否到岗。各项核查结果与施工方案一致后,允许料场拌料。

4、材料到场后,为防止摊铺不连续,现场应根据摊铺速度,确定现场备料数量。材料应拌合均匀,且无拌合时过火焦红的现象,有保温、防雨措施和出厂料单,并取样送检。施工各个时段均应检查材料温度,到场温度一般在135℃到145℃之间(不同沥青,温度要求会有小幅偏差),摊铺温度低于到场温度5℃左右为宜,碾压温度较摊铺温度低5℃左右为宜,碾压终了表面温度一般不低于75℃。

5、摊铺过程应连续,速度均匀,不得随意变换摊铺速度和中途停顿,速度宜在2m-6m/分钟,防止离析。发生缺陷应立即找补,并同步碾压。碾压应从外侧向中心碾压,碾速稳定均匀。初压应采用轻型钢筒式压路机碾压1~2遍。初压后应检查平整度、路拱,必要时应修整。初压后立即复压,复压宜采用重型的轮胎压路机进行碾压,碾压到要求的压实度为止。振动压路机折返时应先停止振动,大型压路机难于碾压的部位,宜采用小型压实工具进行压实。终压宜选用双轮钢筒式压路机,碾压至无明显轮迹为止。

5、沥青混合料面层完成后应加强保护,控制交通,不得在面层上堆土或拌制砂浆。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待摊铺层自然降温至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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