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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一而再再而三地成为社会热点,我们究竟该如何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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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的悲哀就在于,我们没法惩罚犯错的孩子。


      近日来,关于熊孩子的新闻一再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从前段时间的副校长管学生被撤职,到前两天的湖南弑师案,再到发生在我们身边你们身边的各种大大小小顶撞老师、辱骂老师甚至殴打老师的案例,无一不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的教育到底是怎么了?


在今天,很多老师不敢管学生。

最近几年,越来越多因为老师管学生,发生冲突,老师因而受到教育局惩罚的事情。

例如前段时间,在广西南宁,一位老师因为阻止男生在教师走廊上吸烟,和学生发生冲突,被告到教育局,老师被辞退调岗。

我一个当老师的朋友说:

“现在的情况是,

学生敢犯错,而老师不敢管。

怎么管呢?说轻一点没用,说重一点,万一出事了怎么办。被投诉辞退调岗,还算是轻的。

再来看一则新闻。

湖北一位初中生,上课看小说,被班主任发现了之后,批评了几句,而且对他罚站。结果这位学生从老师办公室出来后,直接从4楼跳了下去。班主任当场就吓傻了。

“不就是批评了他几句,要他认真学习吗?为什么突然就跳楼了。”

事后,教育局、当地纪委、学生家长,连警察都来了,闹得学校人仰马翻。

朋友说:“你说说,这样的学生,哪个老师敢管,哪个老师敢教?

敢管的老师都被压制了;想管的老师看了看真管的老师的下场,缩了缩头;不想管的老师任由着他去。于是,家长舍不得管,老师不想管。

你的孩子越来越野,熊孩子越来越多。


2014年68日,在江苏省江阴市,两个熊孩子在家闲着没事,把放在天台上的杂物一一向外丢下,一块砖头击中一位新娘的头部,新娘当刻殒命。

还有,2011年的时候,两个熊孩子埋伏在高速道路两旁,把路边的石块扔向来往车辆,感动中国人物丛飞的妻子被石块砸到,石块击破挡风玻璃割破左额动脉,当场流血过多身亡。

这是见诸报端的,没被报道的事例更是多。

这就是熊孩子的闹事能力。


其实,绝大部分熊孩子闹事,

都是家长和社会错误地传达犯错成本。



只有老师才能教育好熊孩子


我一个做过幼师的朋友,按照幼儿园的那一套教育规则来教育她的小孩,每次看到因为惩罚,孩子掉眼泪,都会心疼,把惩罚力度降低。

她说:“其实父母是代替不了老师这个角色的。因为父母,就是父母,是有血缘关系在的。”

让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充当职业教育者去管熊孩子,这本身就是一种教育错位,正如艾瑞克所说,这会错误地向孩子传递犯错成本。因为父母总会降低犯错成本。

我们常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若真的按照这句话来,恐怕绝大部分的孩子,都会是别人眼中的熊孩子。父母在很大程度上,和子女是一体的,父母作为教育者,没有办法像老师那样,以第三方身份存在,客观教育孩子。也不会忍心。

如果教育孩子的第一步,是让孩子懂得基本的社会规则,那么与父母相比,老师这个角色,离社会更近一些。



教育学家孙忠育先生说:“现代教育之所以摒弃私塾,让孩子进入学校。就是以为私塾是私学,而学校是公学。私塾是熟人关系社会里的产物,而现代学校是契约社会的产物。

换句话说,现代学校,比以前的私塾,更像一个社会,孩子们进入学校,熟悉并遵守学校的规则,更有利于以后他们进入社会,熟悉并遵守社会规则。

你不忍说的,老师不会不忍说;

你不忍罚的,老师不会不忍心;

你不忍管的,老师不会不忍管;

你不好管的,老师不会不好管。

熊孩子如果是父母惯出来的,最好的办法,是让老师去管!给老师管的权力,让熊孩子意识到,学校就是社会,违反社会规则,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如此,规则意识才会深入他心。


给老师敢管的权力


在最为尊重个性的美国,也是允许适当体罚学生的,对于极个别的熊孩子,美国有少年法庭,会让他们承担法律责任;

韩国则是在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对不听老师的反复训诫和指导,无端孤立同学,学习态度不端正,超过学校规定的罚分学生,允许体罚。还对体罚工具做了规定,对小学、初中生,用直径1厘米、长度不超过50厘米的木棍;对高中生,木棍直径可在1.5厘米左右,长度不超过60厘米。

当然,也可以用给学校的义务劳动,来代替体罚。

总之,发达国家,都明确规定了对熊孩子的惩罚措施,并给予教师敢管的权力。

但无论怎么样,首先,要给予老师敢管的权力。一个老师都需要战战兢兢对面犯错学生的社会,一个老师无法在学生面前挺直腰杆告知他错了的社会,必然熊孩子满地,也必然不会是一个有教养的社会。


父母可以是孩子的人格榜样,

但父母永远无法代替老师,

成为社会规则的捍卫者。

所以,正如孙育忠先生说:

“别把老师置于不敢管的境地,

因为你的父母偏袒你,

如果老师再偏袒你,

未来,社会会加倍刺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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