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体实习生:
按照我校实习生管理要求,实习科将对2016年全体实习生收取实习作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时间:
2016年 3月6日至3月20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20—4:20)
地点:
高职护理(三年制)各班交至学院行政办公楼221室。
其他专业(中专各专业、高职除护理以外各专业、五年护理专业)各班交至学院门口玻璃房一楼(如没人直接到实习科咨询)。
内容要求:
1、医学毕业论文一篇,包括所有实习生。
2、护理专业实习生(含高职护理、五年护理、中专护理)除论文外,还需提交交班报告、重症护理记录单两项中的一项(自选)。
格式要求 :
1、论文严格按照实习科提供的论文封面、封底模板设计、打印后装订。
2、论文内容必须在至少有一位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封底必须体现指导教师意见。
3、论文字体、大小严格按照实习科要求设置。(具体要求已发布在校园外网实习实训栏目中)
咨询电话:
03166026118(办公室)、18031680097(何老师)、
15133608822(徐老师)、18031680367(耿老师)
注意事项:
1、交作业时请勿在楼道内拥挤、喧哗。
2、由其他人员代交作业的如发生作业丢失、损毁等情况,责任自负,实习科概不负责。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实习科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