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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献于人民
立党为公,忠诚为民。奉献于人民,是实现初心的保障,是组织发展的基石。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需要一代又一代人,为之付出,为之奉献。
,走在时代前列》一文中指出,“中国载着红船的意愿,以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奉献,穿梭时空,成为每一位中国员的真实写照。
正如苏芮在《奉献》中唱到,长路奉献给远方,玫瑰奉献给爱情,白云奉献给草场,江河奉献给海洋……而中国员们,却是将自己奉献给了广大人民群众,奉献给了伟大的民族复兴事业。
奉献精神是永存的,从俞秀松、裘古怀、彭湃,、、周恩来,无不为了中华人民而奉献自我,甚至牺牲自我。早期的人,为了人民的幸福,为了民族的复兴,他们可以连自己的性命都愿意付出,这是老一代员对奉献精神的一个最好的诠释,同时,这也是留给新一代员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奉献于党,是精神之本,跨越时空界限,没有奉献精神,员何以取信于民,立足社会?
奉献精神,是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是在个人选择中间,始终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自我利益之前,是不同任何回报的一种付出,也是人类的一种大爱。因为奉献,同志在看到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百姓时,能够挺身而出;因为奉献,同志在面临牢狱之苦时,依旧咬紧牙关,拒不脱党;亦因为奉献,在狱中能够不顾自身安危,帮助战友逃出虎口而牺牲自己。
在紧急关头,在生死边缘,无数的党员先烈们选择亡而非生,并不是他们不愿生,而是因为他们将生的机会让给了他人,也许是从未谋面的陌生人。在他们看来,人民的痛苦生活与他们内心的理想相违背,因而他们秉持着热情,愿意为了广大人民的幸福而不懈努力,奉献自我。众所周知,中国在建国的时候,初心便十分明确,即立党为公。而这个“公”,就是党一生所要追求的一个崇高事业,这个公,便是人民。1928年10月,年轻的员陈觉在狱中写下与妻子的诀别书,“云,谁无父母,谁无儿女,谁无情人,我们正是为了救助全中国人民的父母和妻儿,所以牺牲了自己的一切,我们虽然是死了,但我们的遗志自有未死的同志来完成,大丈夫不成功便成仁,死又有何憾呢。”而其妻在临死前,给刚出生的女儿写到,“小宝宝,我要明明白白得告诉你,你的父母是人”。字里行间,流露出了人对人民事业的崇高敬意以及对党身份的高度认同。
然而,奉献并不等于牺牲。付出生命,纵然是最伟大的奉献,但是它是由一个特殊的年代而造就。而对于现代的员,奉献可以说是另一种牺牲。嘉兴市委党校副校长徐连林说:“党员需要牺牲一点时间,因为他要比别人付出更多;党员需要牺牲一点自由,因为他是党员,他要遵守党纪;党员需要牺牲一点利益,因为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他需要舍弃自己的利益。作为党员,必须要放弃个人小我的利益,懂得奉献自我的真正价值。
奉献精神是红船精神的本质,不同于首创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可以说是党人的最高追求。革命老人巴金曾言,“如果我不能做一盏明灯,那就请让我做一块木材吧。”明灯抑或木材,它们共同的特点,均是奉献自己,成全他人。
立党为公,忠诚为民。奉献于人民,是实现初心的保障,是组织发展的基石。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需要一代又一代人,为之付出,为之奉献。
参考资料 |《中国为什么能---红船》
供稿 | 金浩荦 冯之力
编辑 | 周子晗
浙江大学学生红船精神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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