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木材制品出口 许可/禁止目录
老挝工贸部总统召开会议,在工业和手工艺品司司长Manohak Rasachack先生的主持下,向有关政府部门和木材加工经营者宣传了出口木材许可/禁止目录有关决定内容,并向各个参会人员分发了有关的天然林或人工林木材产品出口的参考表格。
此次宣传的目的是让所有参会人员更好地了解并理解,政府在木材经营领域所实施的管理努力及振兴举措。此外此次宣传也将通过木材进出管理系统,系统地提高木材产业的检查水平,推动老挝木材业的发展,同时对老挝木材业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定义。
按照新出台的出口许可目录,可以出口的木材包括12个大类:木砖、木球;木炭;木质镶木地板;室内地板;胶合板;木柄制品;建筑细木和木工木头;其他木质物品;木质家具;竹藤制品;劈开的杆子;桩、雪桩及木质和锯木桩;刨花;木屑;木片。
按照禁止出口目录,不能出口的木材包括12个大类:柱;柱和叠合梁;用大块平板木材制成的桌椅;大型菜板;大型人工木材;其他黑焦炭;S2S, S4S E4E装饰板;模制木材产品;车体细木;棺材;扶手栏杆;楼梯栏杆;层压楼梯栏杆。
此外,目录上没有列出的可以出口的木材和木材制品,一律禁止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