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办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砖瓦窑厂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前期开展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砖瓦窑厂专项整治,对列入专项清查整治范围的,按照依法关闭取缔一批、依法规范完善一批的原则,全面实现对砖瓦窑厂的依法规范管理。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保障发展工作,不断加大对实心黏土砖厂的打击整治力度。2015年,我市印发了《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实心黏土砖(瓦)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城区开展砖(瓦)厂专项整治工作。为巩固整治成果,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砖厂全面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均制定出台了砖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采取了一系列关闭或整改完善的措施,全市砖厂管理逐步走向规范。但从初步摸排的情况来看,全市仍存在砖瓦窑厂手续不完善、生产工艺落后、生产原料来源不合法、非法排放、占地毁林、非法取土等情况,全面开展铁腕整治势在必行。
根据市府办印发的《方案》,凡是占用耕地、生产材料为黏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生产工艺落后、无法整改达到环保要求的,一律纳入取缔范围;凡是相关证照不齐的、无合法原材料来源的,进行停产或关闭取缔;凡是办理临时许可手续的砖瓦窑厂,临时许可到期后,未经依法完善续期手续的,进行关闭取缔;凡是证照不齐停产整顿的砖瓦窑厂必须经过县(市、区)级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完善相关手续,达到证照齐全、原材料合法,并经由县(市、区)级人民政府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目前,全市列入整治的砖厂有232家,其中手续齐全正常生产经营的有82家,相关手续不完善停产整治的有22家,已关闭取缔128家。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采取“市级督查指导、县(市、区)级主体责任、镇(街)具体落实、部门密切配合”的方式进行,分调查摸底定性、查处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确保3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砖瓦窑厂清理整治工作。
来源:梅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