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国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推进采石矿山整治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原则,该关闭的关闭,该(整合)保留的尽快验收生产,该新设置的矿山尽快组织公开出让、投放矿权,以保障石料市场合理需求,避免因矿山整治导致石料价格波动。
对于确定保留的建筑石料类矿山,确保今年底前完成整改验收工作,力争每个市在2018年3月底前不少于50%符合要求的保留矿山恢复生产,其余保留矿山2018年6月底前全部恢复生产。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省组织开展开山采石整治行动以来,建筑石料、石材类露天开采矿山整顿取得重大进展,大批违法违规和落后产能矿山停产整顿,近半数矿山已被关闭,破坏矿山生态环境的行为得到遏制,矿山安全形势得到好转。但是,一些地区在整治行动中采取了全部停产整顿、长时间不允许生产的“一刀切”做法,出现了市场砂石料供应紧张、价格大幅上涨的问题。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石场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4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开发保发展治粗放保安全治隐患保生态治污染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5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为加快建筑石料矿山整治步伐,解决石料市场供给严重不足的突出问题,保障石料市场正常供给,助力陕西经济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