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河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方案》要求河南省72家水泥企业(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和熟料生产企业粉磨工序)一律实施采暖季错峰生产。
错峰时间安排中, 要求郑州、开封、安阳市、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巩义、兰考、滑县、长垣等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洛阳、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的49家水泥企业,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全部停产。
其余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行政区域内的23家水泥企业,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1月20日,全部停产;2018年1月21日至2月10日,恢复生产;2018年2月11日至3月15日,全部停产。
河南省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名单
(以上名单由河南省工信委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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