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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303-2013《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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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rench cutting re-mixing deep wall

JGJ/T 303-2013

批准部门:
施行日期:2014年2月1日


第87号


    现批准《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 303-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2013年7月26日


1 总 则

1.0.1 为了使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技术在工程应用中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基坑工程、地下工程中支护结构与截水帷幕的设计、施工与质量检验。

1.0.3 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的设计和施工,应综合分析周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工程特点、材料性能、施工条件、工期目标和工程造价等因素。 

1.0.4 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技术的设计、施工与质量检验,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 1 术语

2.1.1 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 trench cutting re-mixing deep wall
    通过链状刀具的转动和横向移动,对地基土进行渠式切割与搅拌,并与注入的固化液混合形成的水泥土地下墙体。

2.1.2 渠式切割型钢水泥土连续墙 trench cutting soil mixed deep wall
    在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中插入型钢形成的水泥土地下连续墙。

2.1.3 切割液 cutting fluid
    切割时使被切割土体流动并在规定时间内维持流动性,由水、粒组调整材料、外加剂等混合而成的液体。

2.1.4 固化液 curing agent
    按一定的水灰比配制的水泥浆,或添加其他外加剂的水泥浆。

2.1.5 减摩材料 friction reducing agent
    为减少拔除时的摩阻力而涂抹在型钢表面的材料。

2.1.6 步进距离 advancing distance 
    链状刀具向开挖方向一次切割的长度。

2.1.7 一步施工法 one-step method of construction
    通过切割、搅拌、混合,主机一步完成施工的施工方法。

2.1.8 两步施工法 two-step method of construction
    通过切割、搅拌、混合,主机经往返两步完成施工的施工方法。

2.1.9 三步施工法 three-step method of construction
    通过切割、搅拌、混合,主机经往、返、往三步完成施工的施工方法。

2.1.10 开放长度 opening length
    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施工过程中,为满足槽壁稳定和周边环境安全,对地基土体进行了切割而未进行固化的最大成槽长度。

2.1.11 泌水率 bleeding rate
    泌水量与混合泥浆含水量之比。


2.2 符 号


2.2.1 抗力和材料性能
    f——钢材的抗弯、抗拉强度设计值;
    fv——钢材的抗剪强度设计值;
    τ——水泥土抗剪强度设计值;
    τck——水泥土抗剪强度标准值。

2.2.2 作用和作用效应
    Mk——型钢水泥土连续墙墙身的最大计算弯矩标准值;
    Pm——型钢回收时的最大起拔力;
    qk——型钢水泥土连续墙计算截面处的侧压力强度标准值;
    Vk——型钢水泥土连续墙的剪力标准值;
    V1k——型钢与水泥土之间单位深度范围内的错动剪力标准值; 
    τ1——型钢与水泥土之间的错动剪应力设计值。

2.2.3 几何参数
    B——型钢翼缘宽度;
    de1——型钢翼缘处水泥土墙体有效厚度;
    h——型钢高度;
    h1——型钢拼接处最大高度;
    I——型钢沿弯矩作用方向的毛截面惯性矩;
    L——相邻型钢之间的中心距;
    L1——相邻型钢翼缘之间的净距;
    Lh——型钢长度;
    Lh1——型钢顶部至最下一个拼接点的长度;
    S——型钢计算剪应力处以上毛截面对中和轴的面积矩;
    t——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厚度;
    tw——型钢腹板厚度;
    W——型钢沿弯矩作用方向的截面模量。

2.2.4 计算参数
    γ0——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




3  基本规定

3.0.1 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适用于人工填土、黏性土、淤泥和淤泥质土、粉土、砂土、碎石土等地层;对于复杂地质条件,应通过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3.0.2 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可用于截水帷幕;当插入芯材时,可结合内支撑或锚杆等用于支护结构。

3.0.3 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用于基坑支护结构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的规定进行强度、稳定、变形及环境影响等分析,适用的基坑开挖深度应根据地质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和施工工艺等因素确定。

3.0.4 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所用水泥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需要插入芯材时,宜采用型钢;对重复使用的型钢,应通过强度试验确定型钢实际强度,并根据型钢实际强度进行设计。

3.0.5 正式施工前应选取代表性的场地进行试成墙,据此确定施工机械、施工工艺及施工参数。

3.0.6 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质量检验程序和组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的有关规定。

3.0.7 施工及使用期间,应根据规定对周边环境和支护体系进行监测。


4 设  计

4.1 一般规定

4.1.1 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设计前应具备下列资料:
    1 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 工程用地红线图、总平面图和地下结构施工图;
    3 周边环境资料,包括邻近建(构)筑物的基础及结构形式、轨道交通设施、道路及地下管线的详细资料等。

4.1.2 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的平面布置应简单、规则,宜采用直线布置,减少转角,圆弧段的曲率半径不宜小于60m。

4.1.3 墙体厚度宜取550mm~850mm,常用厚度宜取550mm、700mm、850mm;墙深不宜大于50m。

4.1.4 水泥用量及水灰比等参数宜根据墙体性能要求和土质条件由试验确定。水泥宜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P.O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掺入比应根据土质条件及要求的水泥土强度确定,且不宜小于20%,水灰比宜取1.0~2.0;水泥土28d的无侧限抗压强度标准值不宜小于0.8MPa。

4.1.5 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的抗渗性能应满足墙体自防渗要求,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10-7cm/s。


4.2 设计计算

Ⅰ 渠式切割型钢水泥土连续墙 

4.2.1 渠式切割型钢水泥土连续墙结合内支撑或锚杆支护时,设计计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中支挡式结构的相关规定,并应计算下列内容:
    1 型钢水泥土连续墙内力及变形计算;
    2 基坑整体稳定性验算;
    3 基坑底部土体的抗隆起稳定性验算; 
    4 基坑底部土体的抗管涌稳定性验算;
    5 型钢水泥土连续墙的抗倾覆稳定性验算;
    6 水泥土局部抗剪承载力验算; 
    7 基坑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估;
    8 型钢回收时,尚应进行型钢起拔计算。

4.2.2 抗管涌稳定性按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的深度验算,其余各项稳定性验算仅考虑型钢作用,不计入水泥土的影响。

4.2.3 内插型钢宜采用Q235B和Q345B级钢,其规格、型号及有关要求宜按国家现行标准《热轧H型钢和部分T型钢》GB/T 11263和《焊接H型钢》YB 3301选用,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墙体厚度为550mm时,内插H型钢截面宜采用H400×300、H400×200;
    2 当墙体厚度为700mm时,内插H型钢截面宜采用H500×300、H500×200;
    3 当墙体厚度为850mm时,内插H型钢截面宜采用H700×300。

4.2.4 渠式切割型钢水泥土连续墙中相邻型钢的净距不宜小于200mm,宜等间距布置,中心距应符合下式规定:

    式中:L——相邻型钢之间的中心距(mm);
          t——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厚度(mm);
          h——型钢高度(mm);
          B——型钢的翼缘宽度(mm)。

4.2.5 内插型钢的截面承载力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用于型钢水泥土连续墙的弯矩应全部由型钢承担,并按下式验算型钢抗弯强度:

    式中:γo——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有关规定取值;但γo不应小于1.0;
          Mk——型钢水泥土连续墙墙身的最大计算弯矩标准值(N·mm);
          W——型钢沿弯矩作用方向的截面模量(mm3); 
          f——钢材的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

    2 作用于型钢水泥土连续墙的剪力应全部由型钢承担,并按下式验算型钢的抗剪强度:

    式中:Vk——型钢水泥土连续墙的剪力标准值(N);
          S——型钢计算剪应力处以上毛截面对中和轴的面积矩(mm3); 
          I——型钢沿弯矩作用方向的毛截面惯性矩(mm4);
          tw——型钢腹板厚度(mm);
          fv——钢材的抗剪强度设计值(N/mm2)。

4.2.6 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型钢无拼接时,应取下列公式结果较大值:

    2 型钢有拼接时,除应满足第1款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公式规定:

    式中:t——型钢水泥土连续墙厚度(mm);
          h——型钢高度(mm);
          h1——型钢拼接处的最大高度(mm);
          Lh——型钢长度(mm);
          Lh1——型钢顶部至最下一个拼接点的长度(mm)。

4.2.7 应控制型钢水泥土连续墙中内插型钢的应力水平及变形,使墙体在工作状态下的有效截面能满足基坑防渗截水要求,并有利于型钢的回收和重复利用。

4.2.8 型钢水泥土连续墙中水泥土之间的错动抗剪承载力可按下列公式进行验算(图4.2.8):


图4.2.8 连续墙局部水泥土抗剪计算示意

    式中:τ1——型钢与水泥土之间的错动剪应力设计值(N/mm2);
          V1k——型钢与水泥土之间单位深度范围内的错动剪力标准值(N/mm);
          qk——型钢水泥土连续墙计算截面处的侧压力强度标准值(N/mm2);
          L1——相邻型钢翼缘之间的净距(mm);
          de1——型钢翼缘处水泥土墙体的有效厚度(mm);
          τ——水泥土抗剪强度设计值(N/mm2);
          τck——水泥土抗剪强度标准值(N/mm2),可取水泥土28d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标准值的1/3。

4.2.9 型钢回收起拔时,应根据型钢长度、土层条件、支护结构变形控制值等验算型钢起拔力Pm,验算方法宜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

Ⅱ 截水帷幕

4.2.10 当采用钻孔灌注桩等其他桩型作为围护桩,渠式切割水 泥土连续墙仅作防渗截水帷幕时,平面布置宜使围护桩紧贴水泥土连续墙;当围护桩与水泥土连续墙不紧贴布置时,应采取措施加固二者之间的土体。

4.2.11 截水帷幕的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坑底土体的抗管涌稳定;
    2 控制坑外地下水位标高,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3 当用于阻隔或截断承压水时,结合承压水减压措施,使坑底土体的抗突涌稳定性满足要求。

4.2.12 抗管涌及抗突涌稳定性分析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的有关规定。

Ⅲ 其他支护结构

4.2.13 渠式切割型钢水泥土连续墙和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用于复合土钉墙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 50739的相关规定。

4.2.14 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用于重力式支护结构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中关于重力式水泥土墙的有关规定。

5 施  工

5.1 一般规定

5.1.1 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施工前应掌握场地地质条件及环境资料,查明不良地质条件及地下障碍物的详细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应急预案。

5.1.2 应根据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评估成墙施工的环境影响,采取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技术措施。

5.1.3 当施工点位周围有需保护的对象时,应掌握被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严格控制开放长度,并结合监测结果通过试成墙确定施工参数。

5.1.4 邻近保护对象时,应控制渠式切割机的推进速度,减小成墙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5.1.5 施工过程产生的水泥土浆,应收集在导向沟内或现场临时设置的沟槽内,水泥土浆处置应符合相应环保等要求。

5.1.6 当采用钻孔灌注桩等其他桩型作为围护桩,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仅作防渗截水帷幕时,宜首先施工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待墙体具有一定强度后,再施工围护桩。

5.1.7 型钢定位导向架和竖向定位的悬挂构件应与内插型钢的规格尺寸相匹配。 


5.2 施工准备

5.2.1 施工前应进行场地平整,场地便道应满足渠式切割机和起重机平稳行走、移动的要求,必要时应进行地基处理。

5.2.2 应根据定位控制线开挖导向沟槽,并在沟槽边设置定位标志;需要插入芯材时应标出芯材插入位置。

5.2.3 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导墙时,导墙宜筑于密实的土层上,并高出地面100mm,导墙净距应比墙体设计厚度宽40mm~60mm。未采用钢筋混凝土导墙时,沟槽两侧应铺设路基箱或钢板。导墙的平面面积、强度和刚度等应满足渠式切割机在切割、回行、刀具立柱拔出等施工过程对地基承载力的要求。

5.3 施工设备

5.3.1 施工机械的选用应综合考虑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成墙深度及建设工期等因素,与其配套的机具性能参数应与成墙深度、成墙宽度相匹配。

5.3.2 渠式切割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架系统应具有水平偏差和垂直度调整功能;
    2 操作系统应配备监控装置和机具工作状态显示功能;
    3 动力系统应具有遇异常情况的自动停机功能;
    4 刀具系统内应安装测斜仪,进行链状刀具平面内和平面外水平位移监测。

5.3.3 渠式切割机的刀具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刀具链节之间、刀具链节与刀头底板之间的连接应牢固,不易松动;
    2 刀头应与刀头底板可靠连接并可拆卸;
    3 刀头材质应根据切割土层情况合理选取。

5.3.4 切割液和固化液制备设施的容量和处理能力应满足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施工全过程各阶段的需要,注浆泵的工作流量应能调节,其额定工作压力不宜小于2.5MPa。

5.3.5 刀头底板应根据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成墙宽度和深度选择排列方式;每组刀头应在墙体厚度方向全断面排列。


5.4 材 料

5.4.1 切割液的配合比应结合土质条件和机械性能指标通过室内试验和试成墙确定。切割液与切割土体形成的混合泥浆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具有适度的流动性;
    2 泌水较小;
    3 砂砾成分的下沉较小。

5.4.2 固化液的水泥用量宜通过室内试验和试成墙确定。固化液与切割液、切割土体形成的混合泥浆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有适度的流动性;
    2 泌水较少; 
    3 固化后具有要求的强度;
    4 固化后具有要求的渗透系数。


5.5 施工工艺

5.5.1 主机应平稳、平正,机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250。

5.5.2 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的施工方法可采用一步施工法、两步施工法和三步施工法,施工方法的选用应综合考虑土质条件、墙体性能、墙体深度和环境保护要求等因素。当切割土层较硬、墙体深度深、墙体防渗要求高时宜采用三步施工法。施工长度较长、环境保护要求较高时不宜采用两步施工法;当土体强度低、墙体深度浅时可采用一步施工法。

5.5.3 开放长度应根据周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地面超载、成墙深度及宽度、切割液及固化液的性能等因素,通过试成墙确定,必要时进行槽壁稳定分析。

5.5.4 应根据周边环境、土质条件、机具功率、成墙深度、切割液及固化液供应状况等因素确定渠式切割机械的水平推进速度和链状刀具的旋转速度,步进距离不宜大于50mm。

5.5.5 采用一步施工法、三步施工法,型钢插入过程沟槽应预留链状刀具养护的空间,养护段不得注入固化液,长度不宜小于3m,链状刀具端部和原状土体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5.5.6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链状刀具的工作状态以及刀头的磨损度,及时维修、更换和调整施工工艺。

5.5.7 无法连续作业时,链状刀具应按本规程第5.5.5条的要求在沟槽养护段养护。长时间养护时应在切割液中添加外加剂或采取其他技术措施,防止刀具无法再次启动。

5.5.8 停机后再次启动链状刀具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首先应在原位切割刀具边缘的土体;
    2 回行切割,回行切割已施工的墙体长度不宜小于500mm。

5.5.9 在硬质土层中切割困难时,可采用增加刀头布置数量、刀头加长、步进距离减小、上挖和下挖方式交错使用以及回行反复切割等措施。

5.5.10 一条直线边施工完成或者施工段发生变化时,应将链状刀具拔出。拔出位置(图5.5.10)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在已施工完成墙体3m长度范围外进行避让切割;
    2 当不需要插入型钢时,拔出位置可设在最后施工完成的墙体内。


图5.5.10 链状刀具的拔出位置 

1-已完成墙体;2-链状刀具拔出的位置;3-施工方向

5.5.11 链状刀具拔出前,应评估链状刀具拔出过程渠式切割机履带荷载对槽壁稳定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应对履带下方的土体采取改良处理措施。

5.5.12 链状刀具拔出过程中,应控制固化液的填充速度和链状刀具的上拔速度,保持固化液混合泥浆液面平稳,避免液面下降或泥浆溢出。

5.5.13 链状刀具拔出后应作进一步拆分和检查,损耗部位应保养和维修。

5.5.14 施工中产生的涌土应及时清理。需长时间停止施工时,应清洗全部管路中残存的水泥浆液。

5.5.15 施工过程中应按本规程附录B填写相应的记录。


5.6 型钢加工、插入与回收

5.6.1 渠式切割型钢水泥土连续墙中内插型钢的加工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型钢宜采用整材,分段焊接时应采用坡口等强焊接。对接焊缝的坡口形式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的有关规定,且焊缝质量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单根型钢中焊接接头不宜超过2个,焊接接头的位置应避免设置在支撑位置或开挖面附近等型钢受力较大处,型钢接头距离坑底面不宜小于2m;相邻型钢的接头竖向位置宜相互错开,错开距离不宜小于1m。
    2 型钢有回收要求时,接头焊接形式与焊接质量尚应满足型钢起拔要求。 

5.6.2 拟回收的型钢,插入前应在干燥条件下清除表面污垢和铁锈,其表面应涂敷减摩材料。型钢搬运过程中应防止碰撞和强力擦挤,当有涂层开裂、剥落等现象应及时补救。

5.6.3 型钢插入时,链状刀具应移至对型钢插入无影响的位置。型钢宜在水泥土墙施工结束后30min内插入,插入前应检查其垂直度和接头焊缝质量。

5.6.4 型钢插入应采用定位导向架;型钢插入到位后应控制型钢顶标高,并采取避免邻近渠式切割机施工造成其移位的措施。

5.6.5 型钢宜依靠自重插入,当插入困难时可采用辅助措施下沉。采用振动锤下沉工艺时,应充分考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6.6 型钢起拔宜采用专用液压起拔机。型钢拔除时,应加强对围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监测。 

5.6.7 型钢回收后,应进行校正、修复处理,并对其截面尺寸和强度进行复核。



6 质量检验

6.1 一般规定

6.1.1 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的质量检验应分为成墙期监控、成墙检验和基坑开挖期检查三个阶段。

6.1.2 成墙期监控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检验施工机械性能、材料质量;
    2 检查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和型钢的定位、长度、标高、垂直度;
    3 切割液的配合比;
    4 固化液的水灰比、水泥掺量、外加剂掺量;
    5 混合泥浆的流动性和泌水率;
    6 开放长度、浆液的泵压、泵送量与喷浆均匀度;
    7 水泥土试块的制作与测试;
    8 施工间歇时间及型钢的规格、拼接焊缝质量等。

6.1.3 成墙检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水泥土的强度、连续性、均匀性、抗渗性能和水泥含量;
    2 型钢的位置偏差;
    3 帷幕的封闭性等。

6.1.4 基坑开挖期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检查开挖墙体的质量与渗漏水情况;
    2 墙面的平整度,型钢的垂直度和平面偏差;
    3 腰梁和型钢的贴紧状况等。 

6.1.5 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基坑工程中的支撑系统、土方开挖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等的有关规定。


6.2 检 验

6.2.1 水泥、外加剂等原材料的检验项目和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检查。
    检验方法:查产品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6.2.2 浆液水灰比、水泥掺量应符合设计和施工工艺要求,浆液不得离析。 
    检查数量:按台班检查,每台班不得少于3次。
    检验方法:浆液水灰比用比重计检查,水泥掺量用计量装置检查。

6.2.3 H型钢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与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3的规定。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焊接H型钢》YB 3301和《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的规定。检查记录可采用本规程附录C样式进行填写。

表6.2.3 H型钢允许偏差

    注:表中L为型钢长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焊缝质量采用现场观察及超声波探伤。

6.2.4 基坑开挖前应检验墙身水泥土的强度和抗渗性能,强度和抗渗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身水泥土强度应采用试块试验确定。试验数量及方法:按一个独立延米墙身长度取样,用刚切割搅拌完成尚未凝固的水泥土制作试块。每台班抽查1延米墙身,每延米墙身制作水泥土试块3组,可根据土层分布和墙体所在位置的重要性在墙身不同深度处的三点取样,采用水下养护测定28d无侧限抗压强度。
    2 需要时可采用钻孔取芯等方法综合判定墙身水泥土的强度。钻取芯样后留下的空隙应注浆填充。
    3 墙体渗透性能应通过浆液试块或现场取芯试块的渗透试验判定。

6.2.5 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成墙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6.2.5的规定。

表6.2.5 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成墙质量标准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数量检查方法
1墙底标高+30mm每切割幅切割链长度 
2墙中心线位置±25mm每切割幅用钢尺量
3墙宽±30mm每切割幅用钢尺量
4墙垂直度1/250 每切割幅多段式倾斜仪测量

6.2.6 型钢插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6的规定。

表6.2.6 型钢插入允许偏差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数量检查方法 
1型钢顶标高±50mm每根水准仪测量
2型钢平面位置50mm(平行于基坑边线)每根用钢尺量
10mm(垂直于基坑边线)每根用钢尺量
3型钢垂直度1/250 每根J经纬仪测量
4形心转角每根量角器测量

附录A 型钢起拔验算方法

A.0.1 型钢起拔力Pm,可按照式(A.0.1)验算。

    式中:uf1——型钢翼缘外表面与水泥土单位面积的静摩擦阻力 标准值(N/mm2),加减摩剂后一般取0.02MPa~0.04MPa; 
          Ac1——型钢翼缘外表面与水泥土的接触面积(mm2);
          uf2——型钢其余范围与水泥土单位面积的静摩擦阻力标准值(N/mm2),加减摩剂后一般取0.02MPa~0.07MPa(软土取低值,粉土或砂土取高值);
          Ac2——型钢其余范围与水泥土的接触面积(mm2);
          ψ——考虑型钢变形、自重等因素后的调整系数。当型钢的变位率(型钢的变形与长度的比值)控制在0.5%之内时,ψ取1.3~2.0,变形小时取下限;当变位率超过0.5%时,视实际情况增大ψ的取值。

A.0.2 型钢起拔力Pm应同时满足型钢强度的要求,可按照式(A.0.2)验算。

    式中:f——型钢的抗拉强度(N/mm2);
          AH——型钢顶部最小截面积(mm2)。



附录B 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施工记录表

表B 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施工记录表



附录C H型钢检查记录表

表C H型钢检查记录表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3 《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
    4 《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 50739
    5 《热轧 H型钢和部分T型钢》GB/T 11263
    6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
    7 《焊接H型钢》YB 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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