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是以硅酸盐水泥熟料和适量的石膏、及规定的混合材料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高性能混凝土宜采用通用硅酸盐水泥。通用硅酸盐水泥按混合材料的品种和掺量分为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中、低热硅酸盐水泥。
1. 技术要求
(1)通用硅酸盐水泥的组分应符合表5.1-1的要求。
表5.1-1 通用硅酸盐水泥的组分
注:
a 本组分材料为符合GB175-2007第5.2.3的活性混合材料,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8%且符合GB175-2007第5.2.4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或不超过水泥质量5%且符合GB175-2007第5.2.5的窑灰代替。
b 本组分材料为符合GB/T203或GB/T18046的活性混合材料,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8%且符合GB175-2007第5.2.3条的活性混合材料或符合GB175-2007第5.2.4条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或符合GB175-2007第5.2.5条的窑灰中的任一种材料代替。
c 本组分材料为符合GB/T2847的活性混合材料。
d 本组分材料为符合GB/T1596的活性混合材料。
e 本组分材料为由两种(含)以上符合GB175-2007第5.2.3条的活性混合材料或/和符合GB175-2007第5.2.4条的非活性混合材料组成,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8%且符合GB175-2007第5.2.5条的窑灰代替。掺矿渣时混合材料掺量不得与矿渣硅酸盐水泥重复。
(2)化学指标
通用硅酸盐水泥化学指标应符合表5.1-2规定。
表5.1-2 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化学指标要求
注:
a如果水泥压蒸试验合格,则水泥中氧化镁的含量(质量分数)允许放宽至6.0%。
b如果水泥中氧化镁的含量(质量分数)大于6.0%时,需进行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并合格。
c当有更低要求时,该指标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3)碱含量
水泥中碱含量按Na2O+0.658K2O计算值表示。若使用活性骨料,用户要求提供低碱水泥时,水泥中的碱含量应不大于0.60%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4)凝结时间
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390min;
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600min。
(5)安定性
沸煮法合格。
(6)强度
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其不同各龄期的强度应符合表5.1-3的规定。
表5.1-3 通用硅酸盐水泥强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