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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门一群租楼凌晨突发大火,消防: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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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咚一声,我出来一看,火光满天。

 11月15日,凌晨3点56分

海甸岛白沙门中村11号群租楼

突发大火,现场浓烟滚滚

接警后,、长堤消防中队迅速出动8辆消防车,30名指战员赶赴现场。



:“ 大概有17辆电动车,着火被烧毁的有10辆左右。 ”


由于现场火势较大浓烟较多,消防部门立即组建一组队伍,在火灾出口位置设置了排烟机,对现场浓烟进行排烟,同时对电动车起火部位进行灭火。另外的三支搜救小组分别采取逐层搜查的方式,对楼内被困人员进行搜救。


经过半个小时的战斗,消防队员成功将楼内44名被困人员疏散至安全区域。据统计,此次火灾共造成4辆电动车烧损、13辆电动车以及1辆自行车烧毁,没有人员伤亡。


那么,这火是怎么着起来的?11月16日,记者来到了事发地点——白沙门中村11号群租楼。“这个火瞬间就烧起来了,现场火光满天……”居民徐容希表示,当时火灾发生时可把她吓坏了。


“如果这边的自行车再烧起来,大火烧进二楼,后果不堪设想,十几间全是单间,就这一条通道。”徐容希告诉记者,楼里经常有人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对于起火原因,,他们正在调查起火原因,并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小编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1、严禁在建筑物特别是群租楼、旅馆、住宅楼、商住楼等楼内将电动车停放在楼梯口、厅堂和通道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处,特别是严禁在上述地点给电动车充电。


2、电动车停放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要求,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禁止违反消防安全用电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充电。


3、在居住小区内设置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保证电源匹配,设置专用插座,敷设固定线路并穿金属管保护,安装漏电保护等安全装置,并配备灭火器材,做好巡查、检查和应急处置工作。严禁在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存放可燃物品。


《热带播报》热线:66819999、15298989999

责编: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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