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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6-07-23
2016年7月19日,、序号51,举报内容:穰东镇小寨村邓州一鑫造纸厂垃圾乱堆放及废水直接排放在地上挖的一个池子里,之前也投诉过一直还在违法生产,导致地下水也受到了污染。)后,邓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市政府环保工作主管领导副市长丁心强负责,并于当日作出批示,要求环保部门立即组织成立专项督查组,明确责任人,按照“四个第一”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公开上报查处结果。
邓州市环保局根据邓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2016年7月19日-23日,由局长鲁启先亲自带队,组织环境监察、监测人员及省派警校环境督查员成立专门联合调查组,进驻被投诉企业进行详细现场调查。现将具体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被举报单位基本情况
(一)邓州一鑫造纸厂位于邓州市穰东镇小寨村,始建于1987年,原名称为邓州市穰东镇造纸厂,2006年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关闭了麦草制浆生产线,保留废纸制浆造纸生产线;2010年经破产重组,企业更名为邓州市一鑫实业有限公司。该企业采用双氧水废纸脱墨制浆工艺,生产规模为年产文化用纸5.1万吨。2011年被邓州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治理,2011年12月限期治理工程经邓州市环保局验收通过(验收文号为:邓环〔2011〕117号)。2014年7月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废水、噪声、固废部分)通过竣工验收(邓环〔2014〕57号)。2014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邓环清验〔2014〕1号)。2015年8月企业按照规定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豫环许可邓[2015]006号)。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已经评估,并在河南省环保厅及邓州市环保局备案。企业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审核工作正在落实过程中。
(二)该企业主要生产设施有:20蒸吨沸腾炉两台,废纸脱墨制浆生产线两条,2640纸机两台、1760纸机四台、1880纸机六台。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有:锅炉废气采用麻石水膜除尘+双碱法脱硫工艺;废水采用生化+物化处理措施,设计日处理能力1万吨;脱水污泥采用卫生填埋处置措施,其它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配套建设了废水COD、氨氮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正常联网运行。
(三)该企业目前日均制浆90吨左右,产纸120吨。废气、废水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水处理后排入赵河,日排量2000吨左右;自动在线监控和监督性监测数据显示,主要水污染物日均排放浓度控制范围:COD60mg/L以下、氨氮5mg/L以下(排放标准COD90mg/l、氨氮8mg/l);脱水污泥全部卫生填埋,填埋场位于厂区西部,采取结构为三层的防渗膜防渗,填埋场已填埋区表面覆土并实施生态恢复措施。
二、举报环境问题调查情况
(一)垃圾乱堆放问题属实。
1、2016年5月份以来,制浆生产车间产生的约400吨废塑料露天堆放在厂区水泥地上,没有防雨、防扬散措施;
2、污泥填埋场建设及脱水污泥处置不符合环保要求(2016年4月份已经立案处理);
3、厂区生活垃圾贮存设施建设不完善,厂区环境卫生差;
(二)废水直接排放在地上挖的池子内问题不属实。
1、厂区部分停用的水泥池内积存有雨水或废水,没有及时回收处理;
2、现场没有发现废水直接排放在地上挖的池子内现象,生产废水全部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地下水受到污染问题不属实。
2016年7月19日,邓州市环境监测站对企业周边村庄使用的手压井饮用水和厂区深水井进行了抽样化验(共抽取上游参照点水样3个、下游监控点水样3个、厂区1个),监测报告显示:参照点与监控点主要水质化学指标没有明显差异,监测的主要水质化学指标范围:PH7.72-8.48,氨氮全部未检出,溶解性总固体408-892mg/L,亚硝酸盐0.004-0.008mg/L,高锰酸盐指数0.6-1.9mg/L,硝酸盐氮0.4-18.3mg/L,重金属铅全部未检出(其它指标未监测)。能够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级标准以上。
(四)之前投诉过一直违法生产问题不属实。
2015年8月份以前,由于企业纳污河流(赵河)受到镇平县普康制药厂超标排放污水影响,河水水质较差,镇平出境水长期严重超标;但是,部分群众一直认为是邓州一鑫造纸厂排污造成的影响,多次举报投诉该企业,要求对企业实施停产措施。为此,,多次向省环保厅报告实际情况,向镇平县政府及其环保部门致函,要求解决;经省环保厅督办,2015年8月镇平县普康制药厂被依法关闭后,河水水质得到根本改善,已经能够稳定达到规定的地表水四类标准以上。
2、该企业破产重组以来,,依法从严处理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相继落实了限期治理、环境综合治理、清洁生产改造等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处理措施及落实情况
(一)针对该企业污泥处置不符合环保要求环境问题,邓州市环保局4月份已经立案处理,对该企业罚款6万元,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目前填埋场生态恢复工作基本落实到位。
(二)对废塑料及生活垃圾储存不规范、停用水泥池内积存废水等问题,邓州市环保局于2016年7月20日对该企业下达了停产整治决定书,同时派驻环境监察人员驻厂监督企业落实停产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全部严格落实到位。该企业于7月22日落实停产。
(三)截至目前,经企业与利用废塑料制造再生颗粒单位协调,堆存的废塑料已经安全转移200吨左右,堆场积存雨水已经收集并回抽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剩余废塑料堆场已经落实覆盖、遮挡措施。厂区停用水泥池内积存雨水和废水已经全部抽回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正在落实过程中。
监督举报电话:0377-62194866 12369
邓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