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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离奇UFO案例:中国贵阳空中怪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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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贵阳“空中怪车”事件发生20周年。这个世界之谜曾轰动海内外,由于事件奇异、观测事实和调查资料详实,其研究价值已超过美国罗斯维尔UFO事件和英国蓝道申森林UFO事件,至今“空中怪车”事件已过去二十年,但依然扑朔迷离。关注公众号“UFO”,回复“外星人”查看50种已知外星人。


1994年11月30日凌晨3时20分左右,在贵阳市北郊,仿佛在低空有一列神奇的“空中怪车”,它伴随着如同老式蒸汽火车上坡般震耳欲聋的咣当声,声势吓人地驶过上空,接着都溪林场400多亩碗口粗的松树被拦腰折断,值班工人看到空中有两个灼目的火球旋转着前进。


贵阳“空中怪车”现场照片


随后,和都溪林场相距5公里的都拉营贵州车辆厂也遭到严重破坏。玻璃石棉瓦房顶被揭,厂区砖砌围墙被推倒,六十吨重的火车车皮沿轨道逆向移动20米左右,料棚6号槽钢檩条折弯,地磅房的钢管立柱有些被弯曲。这次发生的UFO事件,被称为贵阳“空中怪车”事件。


一条铁路穿过“空中怪车”事件区域


我国学者已及时对此作了现场调查,取得了大量可信的观测事实,胡其国、刘凤君和陈燕春三位还先后对这次事件作了认真的科学分析。

为此,我对“空中怪车”事件作了进一步的调查,并深入分析这一事件的基本观测事实和基本特征。


分析表明,高登义等学者“陆龙卷”或“下击暴流”观点无法解释这一事件的基本观测事实和基本特征;马瑞安射流推进器的200米飞碟观点也难以解释这一事件的基本观测事实和基本特征;陈燕春直径200米飞碟造访观点有一定的科学依据,但也难以说明这一事件的基本观测事实和基本特征。


对贵阳“空中怪车”事件的研究似乎已走到“山穷水尽疑无路”的困境,还能不能“柳暗花明又一村”呢?


从贵阳“空中怪车”事件的地理地形特征、光学特征、声学特征、运动特征,尤其是贵阳“空中怪车”事件的力学特征和灾害分布明显的选择性特征的分析,表明它有可能是外星飞行器所为,这个外星飞行器具有以下的性质:


1、属于小巧型,尺寸较小,除两个明亮灯外,其余部分较暗。

2、能向目标发射新类型粒子高速束流,产生强大冲击力,并对众多目标精确定向快速强力打击。


一、贵阳“空中怪车”事件的基本特征



“空中怪车”事件最有可能是外星飞行器所为


1(一).地理地形特征:.


都溪林埸位于贵阳市区以北18公里,地理经纬度约为:东经106度43分,北纬26度43分。海拔约1200多米,是起伏的丘陵地带,不利于龙卷风的形成,贵州省70年气象历史都没有龙卷风纪录。事件发生的另一地点都拉营车辆厂与都溪林埸相距5千米,相间有大大小小十几道山梁,也不利于龙卷风形成。


“空中怪车”毁过的森林


2(二).光学特征:


不少目击者观测到两个篮球大小的椭球状明亮光球,看到两个光球一前一后飞过去,一个是黄颜色的,一种带红色的,距离不到一公尺,在松林上空高约50公分处飞过(对应高度约20米),光球直径大约25至30厘米,有70—80厘米的尾巴。

目击者估计两个光球之间距离不到1米。光球很亮。“空中怪车”事件这种光学特征与龙卷风和下击暴流的光学特征明显不同。


图1 两个火球低空飞过去


3(三).声学特征:


不少目击者听到蒸汽火车载重在近处爬坡时发出的“哐!哐!哐!”的巨响,这与龙卷风和下击暴流的风声明显不同。


4(四).运动特征:


观测报告表明光球的四个运动特征:

1:快速;2:低空飞行;3:飞行距离长达5公里之远4:可能有机动性。“空中怪车”事件中双光球四个运动特征都无法用龙卷风和下击暴流解释。


5(五).力学特征:


我赞成太原理工大学力学专家刘凤君教授以下分析意见:


图2 都溪林场松树林被成片拦腰折断


在1995年4月,刘凤君参与这次事件现埸科学考察,他发现,各棵树的断茬几乎相同,呈折断式断茬。若是龙卷风,其吸力特强,应有大量连根拔起的松树,因此用龙卷风无法解释。

他还发现,在当地大井坤(地名)周围约20米的树林中仅有一棵直径为30公分、高约20米的松树折断,倒向北偏西40度,其余的树都完整无损。


图3 都拉营车辆厂料棚与两根被折弯的16号槽钢檩条


在大万皮顶(地名)未被破坏的树林中,有两棵翻根倒下,在距此两树4至5米处,还有两棵树翻根倒下,像修一种巨大的力量推倒似的,但找不到着力点。这种现象在未被破坏的其它树林中也有发现。这种点式破坏的现象用龙卷风、下击暴流都无法解释。


刘凤君在都拉营的贵州车辆厂,对料棚(见图3)两根16号槽钢檩条折弯状况作了动力学分析,判断其破坏的外力应是集中动荷载。根据迹成的位移反算,该集中动荷载应在一千公斤以之。


造成槽钢折弯的动荷载,若是风卷起的岩石因风速减弱由空中降落冲击而成,则岩石应在半立方米以上,而且风速应大于60m/s,还应该是龙卷风。但清理现培时设有工人报告有这两块大岩石或其它能使槽钢压弯的重物,说明龙卷风的设想并不能成立。


6(六).灾害分布明显的选择性特征:


这次事件灾害是跳跃性前进的,整个破坏区域非常不连续,由西南到东北,断断续续地呈现出了4个区域,能够感觉到灾害在破坏了一个地方之后又跳过去破坏另一个地方,如果是龙卷风和下击暴流,一般都是席卷一片,什么风能跳着走?


选择性还表现在塑料大棚上,塑料大棚两边树木大片倒伏,但是断树边的塑料大棚却完好无损,完好的塑料大棚和两旁折断的树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大棚的高度是3米多高,因此它这个阻力应该是很大的,易被掀开。



“空中怪车”毁过的森林


为什么两旁的树木都被毁了,而唯独中间的塑料大棚完好无损。都溪林场和贵州车辆厂虽遭严重破坏,两丘陵间凹地种的油菜不受任何影响;与断树相邻或在断树中间地带并与断树同高度的小树丛枝叶繁茂并未见受损,并无龙卷风和下击暴流迹象。




重50吨重的火车车厢位移了20余米远,其地势是略微有些上坡趋势

保存完好的马家塘林区断树和整个林区断树照片显示,直径25公分左右的粗大松树树干折断但松树叶和挂着松树叶的小树枝未见折断。龙卷风风力极大,远超l2级飓风,而8级大风就可以使树的微枝折断。下击暴流最大风速每秒50米以上,也远超12级飓风;树的微枝完好,说明下击暴流和龙卷风无法解释贵阳空中怪车事件。


据现场勘察者考察,林场现场虽大批松树被折断,但地面的落叶层没有被吹动的迹象。当时腐殖层有十多公分厚,很厚。甚至树枝倒了,这个腐殖层也是完好无损的。地上复盖的厚厚的枯黄的松针落叶平静整洁,没有任何风吹、气流扰动而使松针落叶紊乱的痕迹。


在马家塘、菜籽塘、尖坡村、都溪村、冷水村林地,均在密林深处有许多单棵松树被折断,周围松树和小丛树及树叶均安然无恙。难道龙卷风和下击暴流有神奇的“点射”功能,东一棵西一棵摧断松树。这种点式破坏的现象用龙卷风、下击暴流都无法解释。


林化厂、冷水村砖厂、车辆厂轻质石棉瓦被掀走,但房屋未受损。据冷水村砖厂陈学文报告:“奇怪的是,有人住的房子石棉瓦没有揭,没有人住的全揭了,甚至在同一间房子里,有人住的一半瓦面未揭,没人住的另一半揭走了。这个“风”不伤人;再就是石棉瓦好象是飘着掉在地上,不象风吹重摔那样。”难道龙卷风和下击暴流真有这样人性化的“温柔”。


连车辆厂夜巡人员曾被卷起数米之高,在空中移动20多米落下,虽受惊吓,但人体无任何损伤。整个事件没有任何的人畜伤亡。同在灾害区域的高压线和烟囱安然无恙,而树木和房屋却遭受损害。


以上事实显示这次事件具有选择性。离奇的灾害似乎在暗示我们,这种力量是被控制的,如果真是这样,控制者又是谁呢?



二、对以往贵阳“空中怪车”事件主要观点的分析

1(一)对“陆龙卷风”或“下击暴流”观点的分析


“陆龙卷风”或“下击暴流”观点是由高登义等先提出来的,后来还有学者也认为:“造成这一事件的原因无非是“下击暴流”或“陆龙卷”等自然现象。”但未见他们对这次事件做过深入的调查和分析。


对“陆龙卷风”或“下击暴流”观点的分析


从以上基本观测事实和基本特性的分析,可看出“下击暴流”或“陆龙卷”观点并不符合贵阳“空中怪车”的地理地形特征、 光学特征、声学特征、运动特征。


“下击暴流”或“陆龙卷”观点更不符合贵阳“空中怪车”的力学特征,例如:


1)各棵松树的断茬几乎相同,呈折断式断茬,且大都是由西南到东北倒伏。若是龙卷风,其吸力特强,应有大量连根拔起的松树,而且倒伏应各个方向都有。因此用龙卷风无法解释。


2)点式破坏的现象用龙卷风、下击暴流也无法解释。


“下击暴流”或“陆龙卷”观点实在无法解释贵阳“空中怪车”事件灾害的选择性特征。


实际上,龙卷风的形成需要两个条件,气象条件是要有冷暖气流交汇,而且还要有一定的湿度,这样容易形成气璇,而另外一个条件也至关重要,这就是要有大面积平坦的陆地或水域,因为这样容易使气流积聚能量,因此,陆龙卷在我国一般常见于江苏北部平原地区,而层峦叠嶂、沟壑纵横是贵州的基本地貌,能量巨大的陆龙卷怎么会在这样的地方产生呢?对贵州气象部门调查表明,不仅贵阳北郊当天晚上没有龙卷风的任何纪录,就是整个贵州省70年的气象观测当中也没有龙卷风的观测记录。


在贵阳“空中怪车”中,断树的倒向大都是由西南到东北倒伏,比较一致,也就是绝大多数的断树都是像被一股强大的力量迎面折断的,这就与龙卷风的典型特征不相符。




如果是龙卷风,它对成片树木的破坏一般是呈扇形或顺园周倒向。但这种现象实际上并不存在。龙卷凤是冷暖空气交汇,温差急剧变化而形成的气柱,中面呈负压,吸力特强,因此应有大量连根拔起的树,这种现象也不存在。龙卷风“漏斗”状的小口一般紧贴地面,怎么能如此精确,将树从离地一两米高的地方折断,而地上厚厚的腐殖层和塑料大棚还能纹风不动呢?


下击暴流就是由于雷暴引起的一种强烈的大气气流下沉运动,这种下沉运动在近地面附近呢,可以引起一个非常大的向外扩散的水平风。




下击暴流产生的辐散风必须是打到地面上之后它才会散开,而且能将树木吹倒的强风为什么没有吹动腐殖层呢?而且,下击暴流产生的辐射风吹到地面上之后,树木倒地的形状也应该是向四周辐射倒地的,这又与实际不符。


综上所述,对于贵阳“空中怪车”事件,“下击暴流”或“陆龙卷”观点的解释与事件的基本观测事实和基本特性不符。


对未知事物的探索,应倡导科学探索的后决性,倡导重事实依据、重科学依据。在深入调查和分析之前,不应说什么“无非是”。


应从事件的观测报告中归纳出可信的基本观测事实,并尽可能作定量或半定量的科学分析,归纳出这类案例的基本特征,从而提出自己的观点;而不是先决性,即先有主观的猜测,再去寻找对自己观点有利的观测事实,而忽略全部的基本观测事实和基本特性。


2(二)对马瑞安200米射流推进器飞碟观点的分析


射流推进器向下喷射强有力的喷流将吹散地面的松叶层。这与地面的落叶层没有被吹动的基本事实不符。


对陈燕春直径200米大飞碟造访观点的分析

陈燕春是空气动力学博士出身,又去现场调查,他既有开放思维,又坚持重事实依据和科学依据,他的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当晚有不少的目击者,他们都未见到200米的巨大飞行器飞过,由于飞行器有两个光团照射,200米的巨大飞行器并不难看到。这是陈燕春观点的困难所在。



直径200米大飞碟造访观点的分析


3(三)对球状闪电观点的分析


球形闪电持续时间比较短,多数是在3至5秒钟,更长的可能有1分钟左右的,那么在这样一个短的时间里边,它的速度又不是很快,所以它运行的距离是不会太长的。球状闪电的声音相对比较弱,不可能发出蒸汽火车上坡那么大的声响,更没有摧毁400多亩碗口粗的松树的巨大力量。



对球状闪电观点的分析


至今“空中怪车”事件已过去二十年,但依然扑朔迷离,“下击暴流”或“陆龙卷”观点解释不了,直径200米大飞碟造访观点也难以解释。 球形闪电的观点更难以成立。那么,贵阳“空中怪车”事件到底是何方神圣所致?


三、贵阳空中怪车事件是何方神圣所为

从贵阳“空中怪车”事件的地理地形特征、 光学特征、声学特征、运动特征,尤其是贵阳“空中怪车”事件的力学特征和灾害分布明显的选择性特征的分析,可以看出这是奇特的飞行器所为,而并非自然现象。这种奇特飞行器具有以下的性质:


奇特飞行器尺寸较小,除两个明亮灯外,其余部分较暗。


估计小于3米,属于小巧型。有什么事实依据呢?从一些重大UFO事件较高质量观测报告和分析看,不明飞行物飞行器可以是小巧型的。


1、1980年12月25日英国萨克福郡美军班特沃特基地附近的蓝道申森林出现过近距观察飞碟的事件,这次事件是一次可信度较高的事件。


当时潘尼斯顿军士和士兵约翰·巴勒斯走到距离那个物体3米左右的地方,他们感到自己无法相信看到的一切。那是一艘飞船,呈三角形,大概宽2米7,高2米4,表面十分平滑。无法区分它的正反面,没有在一侧安装发动机,没有驾驶舱,也没有类似的结构(图4)。

在走近飞碟仔细观察后,潘尼斯顿伸出手去,触摸那艘飞船。它的整体结构很流畅,像是玻璃一样。用手摸起来感觉很温暖,但并不烫手。


图4 尼斯顿军士素描了当时目击的UFO飞行器,他声称这个UFO来自于未来。


2、1995年7月26日光团状重大UFO事件

奇特飞行器有抗地球引力的能力

根据当时目击者的描述,那两个光团东西至少出现了3分钟,由于光团低飞,目击范围连对光团远去后对光的感觉,也不会到3000米。所以速度应在20米/秒以内,人类多数飞机在如此低的速度会摔飞机,而直升飞机向下喷流很强,地面的落叶层会被吹散。而且经过调查了解,当天晚上,这一带没有任何民航、军用和气象的飞行物经过。



奇特飞行器有抗地球引力的能力


从前面1995年7月26日重大UFO事件的分析,可看出,这类奇特飞行器与人类的飞行器不同,它具有反地球引力的奇异特性。从蓝道申森林飞碟事件“这个神秘物体便以“极高的速度”静静消失”分析,也可看出,这类奇特飞行器可能具有反地球引力的奇异特性。


3.奇特飞行器能向目标发射新类型粒子束流,产生强大冲击力。

从贵阳“空中怪车”事件各种特征的分析,松树折断、檩条和钢管折弯可能是定向高速射流的强冲击力所致,而非风所致。

这种定向射流并非我们平时所见的普通物质,而可能是一种新类型物质的粒子束流,这种粒子预计是大质量粒子,大于或相当于质子的质量,但与我们所知的地球上普通物质质子、中子、电子、原子、分子性质不同。这种粒子对地球上我们所知的由原子、分子组成的普通物质有斥力。


4.飞行器有强大驱动能力且能对众多目标精确定向快速强力打击

精确定向快速强力打击手段就是靠新类型物质的粒子束流。奇特飞行器有强大驱动能力,可能采用反物质动力和核动力,这样就能抵消喷射粒子束流的反冲力。


5.奇特飞行器有可能是外星飞行器

这个奇特飞行器会不会是人类高科技的新型飞行器呢?人类新型飞行器的试验不会在后半夜雷雨冰雹气候进行,更不会选择都溪林场和都拉营贵州车辆厂地区进行,一旦失败,就会泄密。


奇特飞行器有可能是外星飞行器



奇特飞行器有可能是外星飞行器


从贵阳“空中怪车”事件的地理地形特征、 光学特征、声学特征、运动特征,尤其是贵阳“空中怪车”事件的力学特征和灾害分布明显的选择性特征的分析,这个奇特飞行器有可能是外星飞行器,它有人类飞行器现在所不具备的反地球引力的奇异特性,容易在低空以不太高的速度飞行,人类多数飞行器在20米/秒以内如此低的速度会摔飞机,而直升飞机向下喷流很强,地面的落叶层会被吹散。而且经过调查了解,当天晚上,这一带没有任何民航、军用和气象的飞行物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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