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17:00时,集宁区交警大队民警在高峰期疏导交通过程中,发现一辆蓝色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挡风玻璃右上交未粘贴保险标志,正在疏导交通的民警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对车辆驾驶人进行检查时,让其出示保险单、驾驶证、行驶证等,驾驶人支支吾吾回答:“驾驶证和保险单都放在家中”,民警通过用对讲机,要求指挥中心对其车辆以及驾驶员进行查询。
经查发现该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保险也过期,没有缴纳,民警立即将驾驶人带至集宁区交警大队办案中心进行询问,在询问过程中,发现驾驶人面色黯淡、神色异常,根据民警的多年的办案经验,断定该驾驶人有吸毒嫌疑,立即联系中队长和分管领导,并与禁毒大队取得联系。经口液检测,呈阳性。面对铁证付某对其违反多款交通法规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付某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
▍内容来源:乌兰察布交警支队
▍综合编辑:集宁佰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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