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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获反馈,三类股东需穿透至自然人或国资主体——新三板IPO周报(2017/6/26-20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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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结论


截至本周五,公告进入IPO辅导但未申报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共493家,比上周增加12家。未过会且正常待审的IPO首发申请企业共549家,其中新三板挂牌公司共123家,比上周增加20家。

本周新增IPO辅导挂牌公司15家,减少3家。

本周2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新增IPO申报,2家公司中止审查。

IPO申报排队情况

1)上交所主板:截至2017年6月29日,共50家新三板公司申请上交所主板上市,1家预披露更新,31家已反馈,18家已受理。排位前三的分别为阿科力46、海容冷链71、有友食品73。

2)深交所中小板:截至2017年6月29日,共14家新三板公司申请深交所中小板上市,8家已反馈,6家已受理。排位前三的分别为明德生物26、聚利科技31、时代装饰34。

3)深交所创业板:截至2017年6月29日,共59家新三板公司申请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家预披露更新,30家已反馈,27家已受理。排位前三的分别为爱威科技38、泰达新材47、百华悦邦53。

本周共有10家申报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其中包括1家新三板公司万马科技834864.OC。与新三板相关的反馈意见包括:挂牌期间披露信息与首发申请文件的一致性、挂牌期间的合法合规性、挂牌期间历次融资情况、若股东超过200人是否合规、标明三类股东情况并作穿透核查。



主要事件

截至本周五,公告进入IPO辅导但未申报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共493家,比上周增加12家。未过会且正常待审的IPO首发申请企业共549家,其中新三板挂牌公司共123家,比上周增加20家。

本周15家新三板挂牌公司新增IPO辅导(手付通833375.OC、朗进科技871452.OC、建科机械832578.OC、法本信息832999.OC、正星科技839850.OC、维康子帆834174.OC、宏昌重工839942.OC、宝海微元835723.OC、汇锋新材836141.OC、元集新材839948.OC、陆特能源832184.OC、特力惠833465.OC、日月明835752.OC、驱动力838275.OC、齐芯科技870349.OC)。

减少IPO辅导挂牌公司3家(金春股份835140.OC、凯伦建材831517.OC退市,中标节能831124.OC终止辅导)。

本周2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新增IPO申报(冠盛集团834175.OC、行动教育831891.OC、江苏新能833368.OC、永冠股份831135.OC、平原智能830849.OC、旺成科技830896.OC、富士莱833695.OC、才府玻璃831530.OC、招金励福835776.OC、奥迪威832491.OC、新农股份831868.OC、达特照明832709.OC、上海凯鑫834957.OC、亿童文教430223.OC、阳光中科838982.OC、凯金能源836862.OC、洁特生物834589.OC、国安达835486.OC、七彩化学838276.OC、天丰电源832283.OC、开心麻花835099.OC、润丰股份837380.OC)。

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中止审查(华恒生物831088.OC、泰林生物833327.OC)。

本周上会企业8家,过会企业5家,无新三板企业上会。


新增19家新三板公司进入IPO辅导

截止本周五(20170630),公告进入IPO辅导但未申报的挂牌公司493家,比上周增加12家。新增IPO辅导挂牌公司15家,减少3家(金春股份、凯伦建材退市,中标节能终止辅导)。

123家新三板公司申报IPO

50家公司申报上交所主板

截至2017年6月29日,上交所主板未过会且正常待审的IPO首发申请企业共253家,其中新三板公司50家,1家预披露更新,31家已反馈,18家已受理。排位前三的分别为阿科力46、海容冷链71、有友食品73。


14家公司申报深交所中小板

截至2017年6月29日,深交所中小板未过会且正常待审的IPO首发申请企业共83家,其中新三板公司共14家,8家已反馈,6家已受理。排位前三的分别为明德生物26、聚利科技31、时代装饰34。


59家公司申报深交所创业板

截至2017年6月29日,深交所创业板未过会且正常待审的IPO首发申请企业共213家,其中新三板公司共59家,2家预披露更新,30家已反馈,27家已受理。排位前三的分别为爱威科技38、泰达新材47、百华悦邦53。


新三板公司万马科技收到反馈意见,三类股东受关注

本周共有10家申报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其中包括1家新三板公司万马科技834864.OC。与新三板相关的反馈意见为:

请发行人:

1)说明本次首发申请文件与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披露文件之间是否存在差异,若存在,请说明差异原因。

2)说明在全国股转系统的信息披露是否合法合规,挂牌转让期间是否受到相关行政处罚、,发行人提交首发文件是否按照要求履行相关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情形,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3)补充披露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转让期间历次融资的具体情况,。

4)标明属于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的发行人股东情况,说明发行人股东适当性,法人或机构股东的股权结构情况(直至自然人或国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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