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2017年9月1日12时10许,系统管理队巡检工魏东辉在W33087/85巷11#横川检查时,发现横川口以里约2m和12m处分别有一个短孔(均在回风探头下风侧)漏气,于是要求连采一队早班跟班干部常为民安排人员进行处理。12时35分许,常为民到达11#横川确定漏气短孔位置后,想先通过调小负压的方法降低漏气声音,但由于连接漏气短孔负压的七通上共有6个控制阀门,在尝试调小负压时,突然听到回风探头报警,于是立即将负压再次调大,探头恢复正常。
说明:12时39分18秒-12时39分31秒,W33087巷回风探头瓦斯超限断电一次,最大值1.1%,累计超限时间13秒。
经现场勘查,W33087巷回风探头吊挂在11#横川口以里13m、距左帮1.5m位置,除探头下风侧有两个漏气短孔外,在上风侧还有4个短孔和2个割断钻孔,其中距横川口以里17m、距顶板0.5m位置的4#割断钻孔瓦斯异常(实测浓度为40%),现场将其负压关闭后,原回风探头位置吊挂的便携仪立即上升至2%。并且经落实,8月29日夜班,连采一队在11#横川割煤时,因当时左帮割出4#钻孔造成进风探头内断(最大值1.31%),矿领导要求通风管理部要加强该区域割断钻孔的管理,防止瓦斯超限。
二、事故原因
1、连采一队当班跟班干部,瓦斯安全意识淡薄,对现场存在的短孔漏气隐患未使用水泥进行封堵,而是应付了事,在尝试调小短孔负压前,未对连接短孔的控制阀门进行认真核实,不慎将4#割断钻孔负压调小后,孔内瓦斯瞬间溢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连采一队对本单位干部岗位责任心和现场履职尽责意识教育不够,在对现场隐患处理的态度上不积极、不彻底,管理存在漏洞,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管理原因。
3、现场定岗瓦检工,对11#横川内4#割断钻孔瓦斯大的情况未引起足够重视,预防瓦斯超限安全措施在现场落实、执行不力,,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管理原因。
三、处理意见
根据寺河矿《瓦斯超限管理制度》认定本次事故为一般瓦斯超限事故,现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如下:
1、连采一队当班跟班干部常为民,瓦斯安全意识淡薄,对现场存在的短孔漏气隐患未使用水泥进行封堵,应付了事,在尝试调小短孔负压前,未对连接短孔的控制阀门进行认真核实,不慎将4#割断钻孔负压调小后,孔内瓦斯瞬间溢出,对本次事故负直接责任,对其罚款1500元,扣除当月长效机制考核分12分。
2、连采一队对本单位干部岗位责任心和现场履职尽责意识教育不够,在对现场隐患处理的态度上不积极、不彻底,管理存在漏洞,对本次事故负管理责任,对队长郭军亮、书记豆曙杰各罚款1000元,分别扣除当月长效机制考核分8分。
3、现场定岗瓦检工常磊,对11#横川内4#割断钻孔瓦斯大的情况未引起足够重视,预防瓦斯超限安全措施在现场落实、执行不力,,对本次事故负管理责任,对其罚款800元,扣除当月长效机制考核分5分。
四、防范措施
1、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瓦斯安全意识和岗位责任心教育,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引起足够重视,并严格按照标准程序采取安全有效的处置措施,严禁心存侥幸和盲目应付思想。
2、通风管理部牵头,要加强对工作面割断钻孔的管理,对于瓦斯异常的钻孔,要督促队组在负压控制阀门处张贴反光警示标识,严禁任何人员私自调控负压,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瓦斯超限。
3、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本事故通报,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安全管理部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