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经信委发布《关于冷水江市泰和金属有限公司受让湖南株洲钢铁有限公司30万吨电弧炉炼钢产能指标的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湖南株洲钢铁有限公司拟将已淘汰的1座35万吨的电孤炉(炼钢产能30万吨/年)产能指标出让给湖南省冷水江市泰和金属有限公司,后者将新建1座35万吨的电孤炉(不锈钢产能15万吨/年),具体如下——
近日,洛阳市工信委发布《关于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小编梳理发现,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和河南闽源特钢有限公司将分别淘汰1座45吨转炉和75吨电弧炉,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将新建60吨和75吨的转炉各一座,新建的特钢产能分别为35万吨和50万吨。(此前报道:洛钢置换160万吨产能)
据悉,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中,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为限制类;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3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为淘汰类(相关报道:什么是钢铁限制类、淘汰类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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