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指导意见(全文)
6月1日,中国建材联合会在《中国建材报》上发布了《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附后)。根据指导意见,预测“十三五”期间淘汰产能,陶瓷砖30亿平方米,占总产能比例21.4%。陶瓷砖的产能利用率将由“十二五”末的72.9%提升至85%。另外,“十三五”期间,80%以上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建筑陶瓷实现工业废水零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8%~10%,实现稳定达标排放;50%以上企业实现“绿色制造”,规模以上企业基本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
《指导意见》中建筑陶瓷淘汰落后产能的标准是:
1、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不符合GB21252准入值要求;
2、未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建筑陶瓷工艺废水回用率低于95%;
3.只有部分环保设施,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达不到标国家标准GB25464及修改单要求;
4、产品质量不稳定,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建筑陶瓷GB4100-2016,卫生陶瓷GB6952-2016);
5、安全生产不符合JC/T2352-2016《建筑陶瓷企业安全生产规范》或JC/T2354-2016《卫生陶瓷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标准的要求。
6、淘汰落后技术标准:根据《建筑卫生陶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限制150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建筑陶瓷生产线。另外,将淘汰:(1)1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建筑陶瓷砖;(2)建筑陶瓷无环保设施的煤气发生炉;(3)建筑陶瓷砖成型用的摩擦压砖机;(4)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
鼓励的部分包括:1、150万平方米/年及以上、厚度小于6毫米的陶瓷板生产线和工艺装备技术开发与应用;2、陶瓷薄板、挤出陶板、泡沫陶瓷板等材料的开发与生产;3、陶瓷砖干法制粉工艺;4、陶瓷连续球磨工艺;5、高效清洁煤制气工艺;6、低排放喷雾干燥技术;7、建筑陶瓷集中制粉工艺;8、建筑陶瓷多层辊道式干燥器;9、薄型建筑陶瓷砖(板)生产及应用配套技术;10、NC加工技术,机器人应用技术,智能化立体仓储技术;11、高效收尘、脱硫、脱氟技术与装备,多种污染物协同治理技术与装备。
据悉,去年以来,在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的统一部署下,各相关专业协会积极制定了各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指导意见》。各产业《淘汰落后产能指导意见》是各专业协会在前期三类划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实地调研,不断摸清行业状况,并几易其稿、反复修订形成的,主要包括了四部分内容。中国建材联合会希望各专业协会在《淘汰落后产能指导意见》发布后对执行情况持续跟踪。各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指导意见》将对建材行业去产能特别是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促进作用。
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指导意见(全文)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是加快节能减排、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是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工业由大变强的必然要求。在建筑卫生陶瓷行业,落后的产能能源消耗大、环境污染严重、排放超标、无法保障安全生产。落后产能是经济发展粗放方式的重要体现,已经成为严重制约提升建筑卫生陶瓷行业的整体水平、全面完成节能减排的任务、从而更好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落后产能严重影响了建筑卫生陶瓷行业的市场、资源和正常的市场秩序。
因此,只有淘汰掉落后的产能,才能腾出更多的市场空间用以发展先进产能,更好地改善产品结构,全面提高产品的质量,从而增加企业的整体效益。也只有这样才能全面缓解产能过剩带来的问题,从而更好地保障供需的平衡,更好地优化产业的结构,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的水平和整体产业的竞争力,最终实现建筑卫生陶瓷工业由大变强的目标。
目前,市场化运作非常成熟的建筑卫生陶瓷行业,由于成本及市场的要求,已经在“十二五”期间,基本淘汰不能带来经济效益的低水平生产线,近10年新建生产线在规模效益、经济效益上都能保证较高水平。
1、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不符合GB21252准入值要求;
2、未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建筑陶瓷工艺废水回用率低于95%,卫生陶瓷工艺废水回用率低于65%;
3、只有部分环保设施,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达不到标国家标准GB25464及修改单要求;
4、产品质量不稳定,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建筑陶瓷GB4100-2016,卫生陶瓷GB6952-2016);
5、安全生产不符合JC/T2352-2016《建筑陶瓷企业安全生产规范》或JC/T2354-2016《卫生陶瓷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标准的要求。
6、淘汰落后技术标准: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涉及到的建筑卫生陶瓷部分目录,根据建筑卫生陶瓷工艺技术和装备发展情况,提出《建筑卫生陶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附后)。
按上述标准,预测“十三五”期间淘汰产能,陶瓷砖30亿平方米,卫生陶瓷1000万件。占总产能比例分别为:陶瓷砖21.4%,卫生陶瓷4.3%。陶瓷砖的产能利用率将由“十二五”末的72.9%提升至85%,卫生陶瓷的产能利用率将由“十二五”末的91.3%提升至95%左右。
“十三五”期间,80%以上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建筑陶瓷实现工业废水零排放,卫生陶瓷实现工业废水排放全部达标,规模以上五金卫浴企业实现清洁生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8%~10%,实现稳定达标排放。50%以上企业实现“绿色制造”,规模以上企业基本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
“十三五”期间,随着产能的淘汰及完善推广建筑陶瓷干法制粉、连续球磨、窑炉新型燃烧及窑炉和喷雾干燥塔能源高效循环利用等技术,建筑卫生陶瓷行业能耗将会有较大幅度的降低。
(一)加强指导意见宣传贯彻
组织主要产区的宣传贯彻工作,提高全行业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成为全行业指导性意见。协会指导组织地方、产区编制各陶瓷产区“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须经过科学论证,报相关工业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或批准,加强规划管理。规划是引导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要统一认识,统一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到位。建立规划定期评估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评估,并根据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做出调整。
(二)建立和完善建筑陶瓷与卫生洁具产业创新体系
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结合的创新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进步中的主体作用,加快推进“产学研用”全产业链的产业技术联盟建立。支持重大基础性、共性技术研究,支持对行业影响的关键产品、技术、装备的开发与应用技术开发,建立和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有效机制,促进转化为生产力。积极争取细化支持和鼓励政策,设立相关专项扶持资金、明确财税政策予以支持。
完善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促进结构调整、节能减排、新产品推出开发与产业化应用。积极争取完善和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确实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及产品到得有效保护,支持自主创新。
(三)实施绿色园区/产业集群示范工程
协调地方政府,建筑陶瓷、卫生洁具产区管委会,选择重点产区,组织开展绿色园区创建活动。重点推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积极申请各级政府及有关方面的支持。
(四)加强行业管理协调
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产业政策引导以及行业协会的协调和桥梁纽带作用,对产业发展的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调整进行协调管理,加强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上的公平执法。
加强市场监管,开展行业自律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提升陶瓷和卫浴产品质量。
进一步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建设,完善企业诚信评估指标体系,在全行业树立诚信意识和失信惩罚机制,促进行业新形象。对失信企业,协会要形成定期通报机制,提升产区和行业的诚信水平。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制定建筑陶瓷、卫生洁具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推动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五)提升标准水平,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绿色化、智能化、互联网+在行业中应用等创新工作,需要标准、规范约束与强化,根据创新内容与项目制定相应标准是创新的保障。
,提高协会团体标准市场化运作能力,积极推动协会团体标准体系的建设,完善行业标准化工作,以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面对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机遇新挑战,我国建筑卫陶瓷、卫生洁具业界,当须持续创新,与时俱进。紧抓世界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和再平衡,世界产业格局再调整,以及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难得战略机遇。充分认清建筑卫生陶瓷业,既是传统意义上的产品制造产业,又是设计创意产业和科技创新产业,更是文化创意产业、艺术创意产业和营销物流等配套服务创新产业的特殊产业链属性。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着力加快我国建筑卫生陶瓷业由资源依赖型、生态欠佳型、创新不足型和速度规模为主型发展方式,向绿色循环低碳型、创新驱动型和优质高效型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的步伐。着力搞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淘汰无效和低效供给,持续创新高性价比有效供给,不断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更好地创新、培育、引领和满足国内外广大消费者日益升级的个性化、时尚化和多元化等有效消费需求。
一、鼓励部分:
1、150万平方米/年及以上、厚度小于6毫米的陶瓷板生产线和工艺装备技术开发与应用
2、一次冲洗用水量6升及以下的坐便器、蹲便器、节水型小便器及节水控制设备开发与生产
3、陶瓷薄板、挤出陶板、泡沫陶瓷板等材料的开发与生产
4、陶瓷砖干法制粉工艺
5、陶瓷连续球磨工艺
6、高效清洁煤制气工艺
7、低排放喷雾干燥技术
8、建筑陶瓷集中制粉工艺
9、建筑陶瓷多层辊道式干燥器
10、轻量节水型卫生陶瓷(坐便器、小便器、蹲便器)
11、智能坐便器(盖)
12、薄型建筑陶瓷砖(板)生产及应用配套技术
13、卫生陶瓷低压快排水成形技术,高压成形技术
14、NC加工技术,机器人应用技术,智能化立体仓储技术
15、高效收尘、脱硫、脱氟技术与装备,多种污染物协同治理技术与装备
16、卫生陶瓷湿法修坯工艺
二、限制部分:
a、150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建筑陶瓷生产线
b、60万件/年以下的隧道窑卫生陶瓷生产线
三、淘汰部分:
1、1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建筑陶瓷砖、40万件/年以下卫生陶瓷生产线
2、建筑卫生陶瓷土窑、倒焰窑、多孔窑、煤烧明焰隧道窑、隔焰隧道窑、匣钵装卫生陶瓷隧道窑
3、建筑陶瓷无环保设施的煤气发生炉
4、建筑陶瓷砖成型用的摩擦压砖机
5、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